海南第三季度環境公報:海甸溪等中小河流局部污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有關規定和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要求,現發布《2014年第三季度海南省環境質量公報》。
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
2014年10月
地表水水質狀況
全省地表水環境質量總體良好。所監測的32條河流的87個河段和18個主要大中型湖庫中,87.4%的監測河段和14個監測湖庫水質達到或優于地表飲用水源地國家Ⅲ類標準。南渡江、昌化江、萬泉河三大流域干流、主要大中型湖庫及大多數中小河流的水質保持優良態勢,但湖山水庫、高坡嶺水庫、探貢水庫、石門水庫和海甸溪、文昌河、三亞河、望樓河、羅帶河等個別中小河流的局部河段呈現一定污染。與去年同期比較,全省地表水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城市(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狀況
全省18個市縣縣級以上城市(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總體優良,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98.8%。除臨高文瀾江多蓮取水口9月受化學需氧量影響水質為Ⅳ類外,其它監測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7-9月份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符合國家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要求。與去年同期比較,臨高文瀾江多蓮取水口水質有所下降,其他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地表水Ⅰ類主要適用于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地表水Ⅱ類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等。
地表水Ⅲ類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水產養殖區漁業水域及游泳區等。
地表水Ⅳ類主要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地表水Ⅴ類主要適用于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用水區域等。
主要森林旅游區空氣負離子濃度
主要森林旅游區空氣質量優良,霸王嶺、尖峰嶺、五指山、七仙嶺、銅鼓嶺、吊羅山、呀諾達、亞龍灣8個主要森林旅游區空氣負離子平均濃度分別為6794、6562、6414、6067、3845、5540、5040、5578個/立方厘米,遠超過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清新空氣的1000-1500個/立方厘米標準,對人體健康極有利。與去年同期比較,尖峰嶺、七仙嶺、吊羅山的空氣負離子濃度有所降低,主要是由于監測當日的空氣濕度降低,不利于空氣負離子的形成;其它點位空氣負離子濃度無明顯變化。
空氣負離子是空氣的正常組成成分,具有殺菌、降塵、提高機體免疫力等功能,被譽為“空氣維生素”,其含量及分布是衡量一個地區空氣清潔程度與生態環境的重要指標之一。世界衛生組織規定:清新空氣的空氣負離子的標準濃度為1000-1500個/立方厘米。
主要濱海旅游區近岸海域水質
主要濱海旅游區近岸海域水質總體為優,海口、三亞、澄邁、文昌、瓊海、萬寧、陵水和昌江的20個主要濱海旅游區近岸海域水質處于清潔狀態,監測海域均為一、二類海水,其中一類海水占80%,所有監測海域水質均達到或優于國家海水水質標準要求的海水浴場、人體直接接觸海水的海上運動區或娛樂區的二類海水水質要求。與去年同期相比,我省主要濱海旅游區近岸海域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第一類海水適用于海洋漁業水域、海上自然保護區等水域。
第二類海水適用于海水浴場,人體直接接觸海水的海上運動或娛樂區等區域。
第三類海水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濱海風景旅游區。
第四類海水適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開發作業區。
(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不達標并不等于生活飲用水水質不達標;生活飲用水為經過自來水廠處理,經檢驗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后所提供的水)
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全省城市(鎮)空氣質量總體優良,優良天數比例為100%,其中優占94.3%。按《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評價,海口市、三亞市、五指山市、瓊海市、樂東縣、儋州市、東方市7個市縣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均為100%,優級天數比例在87.6%-96.7%之間,首要污染物為可吸入顆粒物、臭氧、細顆粒物。按《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評價,保亭縣、陵水縣2個縣空氣質量優級天數比例為100%;其余9個市縣優良天數比例為100%,優級天數比例在84.6%-98.8%之間,良級天數主要受可吸入顆粒物影響。與去年同期比較,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無明顯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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