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觀察:上市公司緣何成污染重災區?
企業上市,不僅僅意味著收益的暴漲,同時意味著需要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然而,一個無法回避的現實是,不少企業一旦上市,更多的只專注企業利益,社會責任卻成了一紙空談。
存在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的上市公司,因污染事件頻發,多年來飽受詬病。
12月9日,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綠色證券數據庫披露的信息顯示,近四成上市公司存在環境違規記錄,一批屢屢超標違規排放的重化工上市公司已成為霧霾風險源。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綠色證券數據庫共收錄了2679家A股、H股及部分境外上市公司環境監管記錄,其中1069家上市公司及其下屬關聯方存在不良環境違規記錄。
報告指出,在廢氣污染源中,火電、鋼鐵、水泥、有色金屬冶煉、化工五大行業的上市公司下屬企業排放量大,且普遍存在高比例環境違規。以鋼鐵(黑色金屬冶煉行業)上市公司為例,36家上市公司中有34家曾因環境合規表現不佳被監管部門披露,違規比例達到90%;電力行業也有近80%上市公司存在不良環境監管記錄。
事實上,幾十年來各行各業粗放的經濟發展模式造成的環境污染惡果,都在這幾年集中噴發,上市公司很難自覺履行環境責任,為數不少的企業環境污染問題依然突出。
不難看出,在一系列的污染事件中,作為當地納稅大戶的上市公司,當地政府對污染企業的保護具有一定普遍性,監管部門的執法不力,也縱容了上市企業這種行為。
然而類似“嚴打”式的環保糾察,只能夠將已有的突出問題暴露出來,并在短期內解決掉。長期來看,缺乏有效的監管機制和持之以恒的環保執法力度,并不能起到防微杜漸。監管部門的執法不力,也縱容了上市企業這種行為。
實際上,上市公司不但是盈利水平的標桿,更應是踐行環保的先鋒。除了相關企業遵紀守法、環保部門盡職盡責以外,普通投資者對上市企業的環保也應負有一定責任。
同時,解決上市公司污染問題,也需要相關監管部門進一步加強聯動,從加強信息披露、限制融資行為等方面入手,對上市公司污染問題予以更嚴格監管。
在已有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則框架下,有必要對上市公司的環境信息披露做出更具體、強制性的要求,可在環保部、證監會等部門的共同推動下,發布針對性的指南或規則。此外,也應更嚴格執行已有的將環保核查與IPO、再融資掛鉤的監管措施,特別是在再融資范疇,要采取措施堵住信息盲區,對環保有問題上市公司的再融資實行一票否決。
投資者應擦亮眼睛,不要被上市公司“污染”的財報所蒙蔽,主動擯棄對其投資,讓上市公司切身感受到來自市場的壓力,迫使其積極主動治污。
明天,被稱為“史上最嚴”的環保法將正式實施,環保問題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成為資本市場輿情的熱點話題。
希望新環保法的實施,能對排污企業起到震懾作用,使其真正意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促使企業加強環保意識,讓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不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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