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排污 得不償失
“被告人姜立田犯環境污染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被告人徐玉超犯環境污染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被告人王滿英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
這一幕發生在1月8日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法院的庭審現場。莊嚴的法槌一落,諸暨市自今年元旦新《環保法》實施以來首例環境污染案正式宣判。
隨意傾倒廢棄底漆
店口驚現“牛奶河”
事情要從2014年說起。2014年8月31日上午,諸暨市環保部門接到群眾舉報,在店口鎮南聯村的一間空置房內,有人將外墻底漆隨意傾倒,造成房屋周邊地面及附近河渠受到嚴重污染,河渠儼然成了“牛奶河”。
接到舉報后,店口環保所執法人員立刻趕赴現場。經現場調查后發現河南籍外來人員徐玉超、姜立田已將300桶廢棄外墻底漆傾倒,執法人員立即責令兩人停止傾倒,并查扣余下的1000余桶、共計約13噸廢棄底漆。外墻底漆屬于危險廢物,再加上傾倒地域系沙性土壤,底漆滲至村內部分池塘與溝渠,造成水質受到影響。
店口環保所執法人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聯合當地相關部門對現場受污染的水體進行沉淀處理,并向池塘、溝渠內注入聚合力氯化鋁,以凈化水質。同時,環保部門對受影響的溝渠水體進行跟蹤檢測。
經權威檢測部門檢測認定,這批廢棄外墻底漆為丙苯乳液,主要成分為丙乙烯-丙烯酸酯共聚物,屬于危險廢物。
此案隨后經公安部門審訊得知,原來是諸暨本地人王滿英認為這批廢棄底漆已經過期準備處理,將其轉賣給姜立田,姜立田又叫來老鄉徐玉超一起搬運,為圖搬運輕便,決定將底漆倒在房屋門口。后來王滿英見地面變白,在明知底漆具有一定毒害性,不能任意傾倒的情況下,示意姜立田、徐玉超將底漆傾倒在房屋兩側空地。
這一倒,換來的是半年多的有期徒刑和幾萬元的罰金。
在此案未宣判之前,記者曾來到諸暨市看守所采訪徐玉超,徐玉超帶著深深的悔意告訴記者,沒想到這樣就會污染環境,本來準備送兒子上大學,現在失去自由,真是十分后悔。
肆意直排含鉻廢水
污染環境理當入刑
記者又從諸暨市環保部門了解到,早在去年12月,諸暨市就有一例環境污染案件宣判。諸暨五泄鎮的周某和陳某因將超標廢水直接排放,導致環境污染,以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去年5月,周某和陳某在五泄鎮十四都村前莊畈自然村,非法進行網罩蝕刻加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含鉻廢水未經任何處理直排外部環境。
大唐環保所執法人員了解情況后,連夜進行蹲守調查,一舉查獲這個非法加工點。
環境執法人員現場提取水樣經檢測后顯示,鎳、總鉻、六價鉻3項指標均嚴重超標,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含有鉛、汞、鎘、鉻等重金屬的物質都屬于”有毒物質“,如隨意排放,會對周邊土壤、水體環境造成較重的影響,如果被人體吸收,將會嚴重破壞人體中樞神經系統。
環境執法雷霆萬鈞
規避監管從重處理
新《環保法》中規定的“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使這部法律具有更大的威懾力。對于一些惡劣的違法排污行為,按日計罰等經濟處罰與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行為罰和行政拘留等人身罰可以并用。
數據顯示,2014年全年諸暨市環保部門共實施行政處罰196次(家),責令停止生產107次(家),申請市政府強制斷電69次(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42宗。因涉嫌違反環境法律法規,移送司法機關進一步處理的18人。另外,共有 12家重點監管企業因違反環境法律法規,在媒體上公開向全市人民道歉。
諸暨市環保局副局長孟建江告訴記者,新《環保法》的落地實施為環境執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撐。接下去諸暨市環保部門將對非法傾倒、處置危險廢物,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方式規避監管的違法行為,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為保障全市生態環境安全盡心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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