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誰的?水權改革開啟中國用水新時代
水權,這個我們現在還不太熟悉的事物,將在未來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這并不奇怪,就像土地可以分到農戶一樣,水資源也可以分下去,而不是一直喝“大鍋水”。水權這個新事物,將開啟一個用水的新時代。
缺水成了一種常態
剛剛過去的一年,河南省新密市水務局局長徐少敏備受找水之苦。站在當地李灣水庫岸邊,他告訴記者,這是全市唯一的水庫,如今水量處于死水位以下,喪失了供水功能。
新密隸屬于鄭州,人口約80萬,在河南這個農業大省,新密以工礦業聞名。工礦業的發展和人口的城鎮化,使新密的用水量大增。顯然,眼前的水庫已無力支撐,當地只有不停地抽取地下水。
徐少敏說:“去年一年,新密地下水位平均下降了15米,嚴重的地方甚至下降了30多米。”這直接導致了供水危機的爆發。去年5月,新密三分之一城區約10萬居民大面積停水。直到現在,由于供水量有缺口,高樓層住戶仍然無水可供。
新密的處境是全國水資源短缺的一個縮影。近幾年,河南等省年年干旱;整個華北平原已形成巨大的地下水漏斗;全國相當數量的河流不是水量不足甚至斷流,就是污染嚴重;一些重要的湖泊水面大幅萎縮,南方豐水區也開始遭遇缺水之痛……
缺水是與用水量的快速增長相伴而生的。
統計顯示,2011年,我國用水總量超過6000億立方米,是新中國成立時的6倍。其中,工業用水從24億立方米增加到1462億立方米,增長60倍;生活用水從6億立方米增加到790億立方米,增長131倍。
近些年,我國農業用水基本維持穩定,工業、服務業、生活用水增加極快,尤其是隨著城鎮化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提高、生活方式改變,用水量與日俱增。1997年~2011年間,我國生活用水年均增長率約為3.0%,其中城鎮生活用水年均增長5.2%。
中科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賈紹鳳說,我國水資源總量雖然豐富,可是人均不多,用得多,污染還很嚴重,這讓水資源短缺在我國成了一種常態。
據了解,我國水資源總量居世界第六位,但人均水資源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且水資源的時空分布嚴重不均。2009年,聯合國發布《世界水資源發展報告:變化世界中的水》,中國被列為缺水嚴重國家。
水權改革全面起步
或許認識上我們已了解水資源的珍貴,但行動上舊習難改,用水效率極低。
目前,我國平均單方水GDP產出僅為世界平均水平1/4左右,不足一些發達國家的1/10;2011年全國灌溉水利用系數僅為0.51,與發達國家相距甚遠;奢侈型用水的洗車、洗浴等行業蓬勃發展,全社會還沒有形成節約用水的意識和習慣。
水權改革推動水資源的商品化、市場化,正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賈紹鳳說,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水資源所有權屬于國家的基礎上,把使用權分配到基層行政區域和微觀用戶。這與土地承包制類似,土地仍歸集體所有,使用權則分給農戶。
這是一項全新的探索。此前,只有甘肅、內蒙古等地做過一些小范圍和初步的嘗試。
國家戰略層面推動水權改革的努力起始于2011年。當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專題聚焦水利改革發展問題,并提出建立用水總量控制制度。總量控制意味著要有紅線,并對水資源進行分配、調劑。
2012年,國務院發布《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明確劃定了到2030年全國用水7000億立方米的總量紅線。此后,在全國用水紅線之下各地一直到縣市,也劃定了各自的用水紅線,這可以說是把水權分下去的第一步,分到了各基層行政區域。
2014年,水利部又印發《關于開展水權試點工作的通知》,召開水權試點工作啟動會,在7個省區開展不同類型的水權試點工作,力爭用2年~3年時間,在水資源使用權確權登記、水權交易流轉、相關制度建設等方面取得突破,為全國層面推進水權改革提供經驗借鑒。
目前,各試點省份的改革方案已紛紛上報,有的已經獲批,水權改革進入全面起步階段。
未來我們怎樣用水
水權改革將深刻影響我們的用水方式
我們不得不在用水上“斤斤計較”。雖然生活用水是受保障的,但如果我們節約用水,省下水權,或許可以在市場上賣一個好價錢。生產中就更是如此了,你如果要辦一個新的企業,可能不再是找政府部門給你取水許可,因為所有的水權都已經分配出去,你只能在市場上購買。
顯然,如果你所在的區域比較缺水,那水權的價格就會比較高,在這種地方,高耗水的企業生存將很困難,新企業不愿進入,老企業也可能賣掉自己的水權,搬到一個水源充足的地方去。這將促進區域產業布局和產業結構調整。
農業種植結構同樣如此。如果水價較高,農民將趨向于種植耐旱作物,發展節水農業,剩下的水權可以出售獲益。當地政府為了二三產業發展用水,也樂于引導農民進行這樣的調整。這甚至將改變我國的農業版圖。當然,這里面也存在對農民的侵權風險,就像要防止一些地方政府和企業侵占農民土地權益一樣,改革過程中應盡早考慮預防措施,保障農民的水權益。
實際上,水權改革在劃分水資源使用權的同時,也在劃分利益格局。城鄉之間、工農之間、行業之間、上下游之間,由于水權的分配將出現利益格局的調整。水權一旦進入市場,如何保障一些弱勢而重要的產業,比如農業發展不受影響,將是一個重要課題。
還有生態保護,水權改革理論上首先要確保足夠的生態用水,但在利益驅動之下,生態用水能否守住底線,仍是一大考驗。
總之,水權改革將開啟一個新時代,因為水是生存生活須臾不可離之物,因此它的影響將比上面所說的更加廣泛。或許,未來當我們面對流淌的河流時,不僅會欣賞它的波光云影,感嘆逝者如斯,還會在心里暗忖:這里面有幾桶水是我家的?
一張水票掀起的節水革命
甘肅省張掖市高臺縣農民劉興文將自己用不完的水票,通過水市場賣了。這些水票相當于劉興文節約下來的水資源。如今,讓劉興文多澆水他都不干,因為他有自己的水權,他知道節約的水就是收入。
作為我國第一個節水型社會試點地區,甘肅張掖市的農民都和劉興文一樣,用水觀念發生了巨大變化,節水已經成為他們的自覺行動。走進張掖市的每個農戶,家里都有一本水權證,上面清清楚楚地記載著自家的用水量,這就是用水“高壓線”。
“農民澆地時憑水權證購買水票,可以少用,但絕對無法超支。”高臺縣巷道鎮紅聯村村委會主任許建文說。歷來大水漫灌的“土豪”式用水,被一張小小的水票徹底扭轉。
生態惡化,用水總量必須控制
張掖市的節水革命,源自黑河下游不斷惡化的生態環境。
黑河是我國僅次于塔里木河的第二大內陸河,上游大部分在青海境內;中游在張掖市境內,集中了黑河流域95%的耕地、91%的人口、83%的用水量和89%的國內生產總值,曾以5%的耕地向甘肅提供了35%的商品糧;下游大部分在內蒙古額濟納旗境內,多為沙漠戈壁,是黑河徑流的消失區,終點是居延海。
因為氣候變化和中游的大量用水,從20世紀50年代起,黑河下游就開始斷流,本世紀初,年斷流達到200天。頻繁斷流的結果是東、西居延海先后干涸,額濟納旗生態迅速惡化,淪為北方主要沙塵暴策源地之一。
面對急劇惡化的形勢,2001年8月,國務院決定向黑河下游分水:當黑河上游來水量達到正常年份的15.8億立方米時,地處中游的張掖市要保證向下游增泄2.55億立方米,使總下泄量達到9.5億立方米的分水目標。同年,水利部正式將張掖市確定為我國第一個節水型社會試點地區。
張掖市水務局副局長劉國強說,這個分水計劃意味著按照原來的用水方式,張掖將有60萬畝現有耕地得不到澆灌。怎么辦?張掖市逐步探索出了一套以水權為核心、以水票為載體的生態節水新路子。
每個農戶一本“水權證”
要確保向下游分水,首先就要在中游節水。黑河中游90%的水用在農業灌溉上,因此農業節水是關鍵。
如何改變農民群眾長期以來形成的大水漫灌的用水習慣和粗放的耕作方式?張掖市水務局局長脫幸福介紹,張掖市在水權制度建設方面尋求突破,在國內率先建立了以水權制度為核心的水資源管理體系,這個水權包括使用權、經營權、轉讓權等。
據了解,張掖市采用了兩套指標體系作為支撐。
一套指標體系為水資源的宏觀控制體系,即在現有水資源總量26億多立方米的基礎上,削減5.8億立方米的黑河引水量,保證正常年份黑河向下游輸水9.5億立方米。其余水量,作為張掖市總的可用水量,也就是全市的水權總量,由政府進行總量控制,不得超標使用。
另一套指標體系為定額管理體系。張掖市將可利用的水資源量,逐級分配到各縣區、鄉鎮、村社、用水戶(企業)和國民經濟各部門,確定各級水權,實行以水定產業、以水定結構、以水定規模、以水定灌溉面積,核定單位產品、人口、灌溉面積的用水定額和基本水價。
現在張掖每個農戶都有一本“水權證”,農民分配到水權后便可按照水權證標明的水量購買水票。先買水票后澆水,水過賬清,公開透明。對用不完的水票,農民可通過水市場出售,進行水權交易。
高臺縣南華鎮小海子村七社村民陳建榮家里目前有25畝地。陳建榮說,和以前相比,現在耕地面積有所減少,但是減地沒有減收入。“過去大水漫灌的時候,對土地基本上不精耕細作,粗放式種植,耗水耗地還不增收。”
開始節水后,陳建榮不得不以水定產業,以水調結構。家里的25畝耕地,陳建榮一部分用來進行雜交玉米制種,一部分用來建設日光溫室。“都是圍繞節水搞種植,搞調整。”陳建榮說,日光溫室蔬菜比大田作物效益好,收入也就上去了。
在張掖,不少農民像陳建榮一樣,水權改革后種植結構需要調整,當地政府順勢而為,幫助農民搞節水灌溉,調整種植結構,發展高效農業,努力使農業節水與農民增收兩不誤。
成立用水者協會,農民參與管理
在政府建立水權制度的同時,民間水資源管理也在行動,其主體就是農民用水者協會。目前張掖市已成立農民用水者協會768個。協會由農民自發成立,架起了農民和政府間的橋梁。
高臺縣水務局副局長雷振緒說,通過農民用水者協會,用水戶參與灌溉管理,將灌溉工程的使用權、管理權和用水的決策權交給農民。在實際工作中,按用水戶的要求,協會還合理編制灌溉計劃,使農戶有次序地進行灌溉,避免水事糾紛。
除了參與灌溉管理外,在澆水過程中,農戶的水票用不完,還可以通過協會出售。
雷振緒介紹,由于用水者協會的管理、協調,當地用水透明、公平,農民自覺采取平田整地、大改小、淺澆快輪等多種節水措施,或者調整種植業結構,種植低耗水作物,促進了節約用水、精耕細作和結構調整。
脫幸福說,以水權定水資源,以水票定用水量,以農民用水者協會進行民主管理,張掖市創建了“水管單位+農民用水者協會+水票”的水權配置與流轉運行模式,有效破解了農業節水難題。
以前在張掖農村長期存在“三多三少”現象,即農渠上游農田澆水多,下游澆水少;村里勢力大的農戶澆水多,勢力小的澆水少;大水漫灌浪費現象多,節約用水按需澆水少。如今,這些現象已絕跡。
黑河下游的生態環境也逐漸改善。據介紹,黑河已經連續12年完成了水量調度任務,累計向下游輸水120.91億立方米,占下游來水總量的57.5%,東居延海已連續9年不干涸,最大水域面積達45平方公里。
水權轉讓打通工農“水脈”
2003年,內蒙古自治區在水利部的支持下,開始了黃河流域水權轉換試點。十余年來,通過探索水權有償轉換,內蒙古初步形成了以工業發展反哺農業,以農業節水支持工業,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良性運行機制。
求解“卡脖子”難題
1987年,在黃河斷流加劇、沿黃各省區爭水頻發的背景下,國務院制定了“八七分水方案”,根據此方案,內蒙古每年分得58.6億立方米黃河水。按照當時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在自治區內部,河套灌區(位于巴彥淖爾盟)因其農業地位,分得了引黃總水量的近八成。
進入新世紀后,內蒙古西部地區特別是鄂爾多斯市,由于其煤炭、天然氣等資源豐富,被國家列為能源化工基地,一時間大型煤炭開采和煤化工企業排隊上馬。然而,出現了一個要命的“卡脖子”問題——鄂爾多斯沒有富余的水指標。
內蒙古水利廳水資源處副處長李彬說,一邊是大批新企業排隊上馬,一邊是無水指標可用,在這樣的矛盾情境下,只能開拓思維。增量沒有了,可以在存量上做文章。“形象地說,水權轉讓就是盤活存量的一步好棋。”他說。
這里的“水權”指水資源的使用權,簡單地說,水權轉讓就是先由企業投資建設農業節水改造工程,主要包括灌溉水渠的防滲和硬化處理,以及噴灌、微灌等節水設施,以此取得節水成效后,節約的部分水量可轉讓給用水企業。
鄂爾多斯就在這樣的思路下開展了市內水權轉換工作,該市一期水權轉換工作可劃分為兩個階段:“點對點”和“點對面”。“點對點”即一個企業對應一個地塊或渠道搞節水工程;“點對面”即由政府統一組織進行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設,再把省出來的水權“賣”給企業。
截至目前,鄂爾多斯市通過這種方式給35個工業項目配給了用水指標,使其能夠上馬。與此同時,鄂爾多斯市杭錦旗的黃河南岸灌區變化明顯,干渠得到修護,跑冒滴漏大大減少,渠道兩邊地里的鹽堿也不見了蹤影,灌區現代化水平和管理水平都大大提升。
記者在鄂爾多斯市昭君灌域采訪時看到,這里的節水改造已經完成,預制板襯砌的干渠很容易辨識。當地村民表示,新渠建好后,滲漏減少,水流速度明顯加快,灌溉時省工省時,水費也節省不少。
盟市間的水權轉讓
隨著內蒙古經濟社會發展和京津冀地區對能源需求的加大,沿黃工業項目需水大幅度增加。僅鄂爾多斯市目前因無水指標而無法開展前期工作的項目就有200余個,需水達5億立方米左右,但在鄂爾多斯市內,通過前期水權轉換后,節水的潛力已經不大。
與鄂爾多斯隔黃河相望的河套灌區,由于水資源豐富和長久以來的耕作習慣,農民節水意識較弱,大水漫灌的現象仍比較普遍。灌溉水利用系數不足0.40,用水浪費嚴重。跨行政區的盟市間水權轉讓成為發展的需要。
據測算,河套灌區節水潛力在10億立方米左右。除去補還往年的超用水量和生態用水,真正轉讓潛力在4億到5億立方米。李彬說,從盟市內到盟市間,是一個經驗探索的升級過程。
目前,盟市間水權轉讓工作已經啟動。一期試點的河套灌區沈烏灌域的節水改造工程在2014年開工建設,工程總投資約18億元,總節水量2.2億立方米,其中轉讓水量1.2億立方米。按照規劃,此后還有兩期工程,共可轉讓水權3.6億立方米。
這無疑將為內蒙古整體發展提供必要保障,不過人們擔心,如此大規模地把河套地區用水外調,會不會影響當地生態?
對此,李彬分析稱,節水工程確實會一定程度造成地下水位下降,但只要控制在合理范圍內,不但對當地生態沒有影響,反而能減輕灌區土地的鹽堿化程度。“根據內蒙古農業大學的測算,河套灌區的引黃用水量只要不低于32億立方米,就不會對生態產生負面效應。”
下一步建交易市場
盡管內蒙古水權轉讓試點了10余年,但由于水權的持有者實際上是基層政府,沒有分配到更微觀的用水戶身上,所以水權還只是政府部門深度參與背景下的轉讓,要真正實現交易和建立水權市場,還需要進一步探索。
2014年,內蒙古被列為全國水權試點省區,進一步的水權改革已經啟動。基層一些用水戶協會表示,現在節水的效益還只是體現在水費上,農民直觀感受有限。如果將來能將水權指標進一步細化,下放到協會甚至用水戶,那么農民節水會更加主動積極。
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一家能源企業的負責人也告訴記者,目前企業為了上馬項目投資節水工程,都屬于被動節水。如果未來富余的水權指標可以流轉交易,有效益可圖,企業節水將更有動力,甚至會有社會資本專門來做這個事情。
顯然,進一步明晰水權,建立水權市場,是用水戶的普遍期待,而改革也正在朝著這個方向推進。2014年,內蒙古水權收儲轉讓中心正式成立,使水權市場和水權交易有了重要依托。
未來,內蒙古將通過這個平臺,對行業、企業、協會、農戶的結余水權進行收儲轉讓,該中心也可以自己投資實施節水項目,并對節約的水權收儲轉讓。此外,它還可以開展水權收儲轉讓項目的咨詢、評估等。
李彬透露,水權收儲轉讓中心的框架已經搭好,具體交易細則正在完善之中。對于閑置水權、結余水權都會有處置辦法,以盡量提高水資源的使用效率。相較于當前25年期限的長期水權轉讓,短期水權交易的可行性研究也在進行中。
他表示,試點的好處就是有條件大膽創新,有關部門未來甚至可牽頭進行跨省份的水權轉換,從國家層面盤活用水指標,做大水權市場,促進節約用水。
“壇壇罐罐”清楚了,再量量水
湖北宜都,去年確定的全國水權改革試點中唯一的縣級市。它的入選,是因為之前已廣泛開展了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產權受益戶共有制”改革,就是給小水利確權,有了較好的水權改革的基礎。所以,宜都的水權改革要從水利改革講起。
小水利確權
宜都地處鄂西山地與江漢平原的過渡地帶,地勢西南高、東北低,是一個丘陵起伏的半山區,長江與清江在此交匯。每年雨量基本能滿足作物生長需要,從水資源總量看,并不是缺水地區,但必須要有足夠的水利設施才能保證不缺水受旱。
據介紹,宜都共有中小型水庫46座,堰塘1萬余口,灌溉主干渠496公里,田間末級渠2500公里。然而,由于很多水利設施是數十年前建設,老化失修、功能退化,農田有效灌溉面積逐年下降。
“垃圾坑、污水塘、篩子渠比比皆是,農民群眾意見很大。”宜都市委書記莊光明說,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宜都市委市政府多次召開干部會、群眾會研究,廣泛聽取意見。
有人在會上提出:土地承包后,田種好了;山林承包后,樹管好了;如果將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的責權利落實到戶,肯定也能帶動農村水利事業的發展。這個看法得到了大家的認同,最終,宜都采取的方式是“產權受益戶共有制”。
宜都市水利局局長卞于林介紹,“產權受益戶共有制”就是把小型水利設施使用權與受益農戶掛鉤,對所有權屬集體經濟組織、農戶使用的小型水利設施,將一定期限使用權劃歸受益農戶,受益群體以每個成員的受益面積(或人數、受益程度)為基礎確定其共有份額,按份額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工程經營管理由受益群體自主決定。
“這就相當于是劃片負責,每一口堰塘、水庫都明確了哪些人是受益戶,由受益戶共同管理。”宜都市陸城水利管理站站長李建新說,受益群體是水利工程權利義務主體,他們既享有使用、收益權利,同時也承擔對工程維護、整修、管理的義務。
還有問題沒解決
小水利確權使農戶管理、維護、修繕水利設施的熱情高漲。“以前,村民們認為堰塘、溝渠是屬于大家的,沒有管理和維護的熱情。確權之后,很多堰塘、溝渠都得到了整修。”宜都市五眼泉鎮雞頭山村黨總支書記彭曉柏告訴記者。
雞頭山村四組村民袁道新在與共同受益戶商定后,自己出資8000多元對堰塘進行了清理,使得原本雜草叢生、淤泥遍布的堰塘蓄水功能明顯改善,水質也有很大變化。“現在大家都可以在里面洗衣服了。”袁道新說。
湖北省水利廳水資源處副調研員陳書奇表示,宜都市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確權登記在全國都算做得非常好的,基本理順了小農水的權屬關系,破解了我國農村水利建后“管護難”的頑疾。
不過,與水相關的難題并不是都解決了,這也是宜都進一步推進水權改革的動因。
首先,我國水法雖然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管理的水庫中的水,歸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但“農村集體水權”并沒有確權登記,不利于村集體和農民合法水權的保障。其次,對具備條件的堰塘,將水資源使用權直接確權到農戶,更有助于減少矛盾糾紛。
宜都市水利局總工程師張祥艷說,雖然水利設施已經確權,但解決的側重點是平日里的管理和維護問題,各類堰塘、水庫中的水資源,依舊會被村民認為是“集體所有”。這也意味著,當遇上干旱,有些堰塘水量不足時,由于水資源的權屬不明確,村民之間依舊可能為爭水發生糾紛。
“對水權進行確權登記,明確各受益農戶用水量和份額,有利于減少水資源浪費、促進水資源有效利用,有利于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良好的用水秩序。用水者之間的矛盾減少,用水調度有人管,供水秩序有人維護,從而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張祥艷說。
測水量,定水權
陳書奇說:“水利設施確權登記做了,就好比把壇壇罐罐這個容器是誰的搞清楚了,而容器里的水如何算出一筆明白賬,則是宜都水改下一步工作的重點。”
卞于林告訴記者,改革的具體內容,概括來說就是“將全市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堰塘水資源使用權確權到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具備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堰塘水資源使用權確權到農戶,并發放水權證。”
這個看似簡單的目標,實際需要復雜的基礎工作來支撐。鄉鎮政府、水利管理站及村委會要組成專門班子對各行政村的每口堰塘進行實地勘測,確定堰塘的地理位置、水源條件、正常蓄水量等。
對于需要進一步確權到農戶的,基礎工作更多,還要了解每個堰塘的受益范圍、服務的戶數和人口、附近耕地面積以及種植結構等,并根據這些基本情況,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決定堰塘中的水資源如何分配。
好在前期進行水利設施確權改革時,不少工作已經做過了,這為水資源使用權確權登記打下了良好基礎。
“改革的目標,一是消除因為權屬不明確而產生的矛盾及隱患;二是在條件成熟后,逐步探索水資源的交易機制。比如,水多的村組或個人,可以把富余的水資源賣給缺水的村組或個人,以及需要調配水資源進行施工的單位等。”張祥艷說,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強化村集體以及農戶對于水利設施和水資源的保護意識。
“商品水”會造成用水難、用水貴嗎?
——水權改革的八大疑問
水權改革是一項新探索,既無前人的經驗可供參考,也少有國外的案例可資借鑒,而且水資源十分特殊,若要確權成為商品,進入市場,人們必有許多疑問和顧慮。本刊記者采訪了多位專家和地方參與改革的官員,聽聽他們的說法。
疑問一:初始水權如何分配?
現在各地劃定用水紅線,就可以說是對初始水權進行分配,只是分配到行政區域而已。河南省水利廳水政水資源處處長郭貴明說,分到各地的水權,基本是在一個大的水資源總量的前提下,考慮各地現時的實際用水量、用水效率、未來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等方面因素決定的。
這是分到各行政區,那么未來分到更微觀的用水主體又依據什么?中科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賈紹鳳認為這并不難,他說,現在我國工商業企業、農業灌區已普遍實行了取水許可制度,未來在這個制度的基礎上,把五年一許可延長至二三十年,再賦予其處置、轉讓、收益等權能,就成為水權了,也就完成了初始水權的分配。
疑問二:水資源作為商品交易后,會不會因為追逐利益,而使生態用水、民生用水得不到保障?
首先,并不是所有的水資源都確權。賈紹鳳說,能確權的水資源只是我們可以使用的,就是在用水紅線內的水資源,這是先保障了生態用水之后的部分。所以確權不但不影響生態用水,實行好了還能保障生態用水。
其次,以破壞生態而取得的水權,可以禁止其交易。郭貴明說,河南省規定,水權轉讓只有在地下水不存在超采、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合格等條件下才能進行。
至于民生用水,受訪專家和官員均表示,這一點無須顧慮,水權分配將優先考慮民眾生活用水。
疑問三:農業用水水價低,工業用水水價高,如何保證工業用水、城市用水不擠占農業農村用水?
郭貴明說,在河南,農業用水有灌溉定額,即每畝至少保障的用水額度,只要落實得好,農業用水不會被擠占。
湖北省宜都市水利局總工程師張祥艷認為,要避免城市工業用水擠占農業農村用水,關鍵是在最開始分配水權時,要有全面、細致的測算,使農業農村的水權得到保障。
疑問四:水權改革后,用水成本會大幅上升嗎?
內蒙古水利廳水資源處副處長李彬說,優先保障的用水,比如生活用水、農業用水等,供水價格不太受水權改革影響;已經取得用水指標的工業項目、建設工程等,供水價格的變化也不會大;但未來新增的二三產業企業,許多需要在市場上去購買水權,而水權越來越稀缺,其用水成本恐怕會增加。這也是水權改革促進節約用水、提高水資源配置效率的題中應有之義。
疑問五:水資源有豐年,有枯年,用水戶購買水權后在供水不足時,權利如何保障?
賈紹鳳說,水權是按照多年平均水量來分配的,遇到枯水年,用戶就按比例減少用水量。
疑問六:南方豐水區也需要水權改革嗎?
張祥艷認為,水權改革對豐水區同樣具有現實意義。因為,水權改革的重要目的之一,是節約和保護水資源。通過確權,能夠更好地激發受益戶維護水利設施、節約用水的積極性。
賈紹鳳說,南方在枯水年,也存在水資源不夠用的問題,所以有水權改革的必要。另外,水權的內涵也不僅僅是水量,還包括水質,水權確定后,供水的水質達不到,也是對其權利的侵害。南方豐水區進行水權改革,可以保障用水戶在這方面的權益。
疑問七:水資源確權后,會不會出現水權大戶長期閑置水權,造成浪費?甚至會不會像土地一樣,出現囤積、炒作等現象?
賈紹鳳說,水資源與別的物品不同,你今年不用就流掉了,不會累加到明年,沒辦法囤積,炒作就很困難。另外,就算水權閑置不賣,也不算浪費,因為水終歸是在大自然里,人類沒用,那就是生態用了,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宜都市陸城水利管理站站長李建新認為,在農村地區一般不會出現囤積居奇問題。一是村組之間、村民之間較為熟悉,容易協調溝通;二是基層水權確權時,方案會廣泛征求村民意見,相對比較公平,不大可能出現個別村民占有水資源量遠超其他村民的現象。
疑問八:水權改革中,政府應該發揮哪些作用?
賈紹鳳說,水資源即使確權后,它也只具備準商品屬性,在水權市場中,政府的作用必不可少。比如,政府須承擔水權登記、水權變更審查的職能。未來,像土地的用途管制一樣,農業用水不能隨隨便便就變為工商業用水。政府還應在現有水文監測機構的基礎上,完善和強化水權量化服務工作,筑牢水權市場的基礎。總之,在以后的水資源配置體制中,市場是信息提供者、主要的資源配置者;社會,尤其是利益相關方是監督者、決策參與者;政府應該是組織者、協調者、決策者和水權市場的監督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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