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年禁放煙花爆竹,春節期間PM2.5"爆表"有望消失
今年1月1日起,《南京市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施行,南京主城區和部分郊區開始全年全天候禁放煙花爆竹。這也意味著,即將到來的春節期間,南京絕大多數市民將不會再聽到鞭炮聲。
南京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節日期間禁放煙花爆竹對改善大氣質量效果明顯,今年元旦期間PM2.5濃度較去年下降53.6%。
從“有限開禁”重回“全面禁放”
2月10日下午,圍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主題,南京多位政府部門負責人與網友開展了在線交流。南京市禁放辦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胡士寧表示,禁放的出發點是最大程度減少煙花爆竹燃放對人口密集區和工業集中區的環境污染、擾民及安全危害。
胡士寧介紹,春節期間,公安部門將在除夕當天將安排一半的警力上街道執法,其他重點日子、時段安排三分之一的警力,確保春節期間禁放成功。
在禁放的同時,南京還鼓勵市民積極舉報并進行一定的獎勵,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經查實的,每收繳一箱煙花爆竹獎勵20元,一次最高獎勵不超過1萬元。據了解,南京雨花臺區已有1位市民按標準兌現了5400元的獎勵。
從南京市禁放辦了解到,該市自1994年起就對主城六區實施全面禁放,然而,隨著社會紛紛呼吁“年味不足”,2005年,主城區實行有限開禁,每年春節期間,“限時間、限地點、限品種”的煙花爆竹可以燃放。2008年,這種“面禁點放”的模式進一步擴大為“點禁面放”模式,春節期間,除禁止區域,市民可以在自家門前燃放煙花爆竹。
隨著環保問題日益受重視,2014年,南京市政府在調研民意的基礎上,提出了常年禁售、禁放的方案。《南京市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春節期間PM2.5或不再“爆表”
南京市環保局環境監測站大氣室主任陸曉波分析說,從禁放的3個階段的空氣質量來看,煙花爆竹燃放對空氣質量有直接影響。
自2000年有PM10監測統計,到2004年,這幾年全面禁放階段,春節期間空氣質量總體保持優良。在2005年到2007年的“面禁點放”階段,2005年、2007年春節受雨雪天氣作用未出現空氣污染,2006年春節受煙花爆竹燃放影響出現1天空氣污染。
而在2008年2014年春節期間的“點禁面放”階段,南京市空氣質量出現不同程度的污染狀況,其中,2010年和2012年污染天數各有3天,2014污染天數7天,2011年污染天數8天,2013年污染天數最多,達10天。污染程度最重的年份是2011年,有7天達中度或重度污染,其次是2014年,4天達重度污染。
陸曉波介紹,2009和2011年春節期間,由于煙花爆竹燃放帶來的污染物在空氣中不斷累積,導致PM2.5濃度短時迅速異常上升,最大小時濃度峰值達600微克/立方米以上,超過二級日均標準值近8倍。2014年大年初一凌晨1時,PM2.5平均小時濃度也達到566微克/立方米。
“今年1月1日起,南京實施全面禁放,對比效果非常顯著。我們看到,2014年元旦4天全部處于污染狀態,2015年元旦,受區域性空氣污染影響,有兩天污染,但是2015年元旦期間PM2.5濃度只有71微克/立方米,較去年下降53.6%,可以說,禁放對改善大氣質量效果還是很明顯的。”陸曉波說。
據了解,目前江蘇省只有南京市實行全天候禁放煙花爆竹,其他市多以限制性規定為主,比如鹽城今年要求,僅農歷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這4天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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