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本月起實施輕型汽油車國五標準
省環保廳要求,自2015年3月1日起,在珠三角地區實施輕型汽油車國五標準。據記者向東莞市環保局了解,東莞3月起實施輕型汽油車國五標準。市民可登錄廣東省環境保護公眾網(//gdep.gov.cn/),查詢達到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車型目錄。
輕型汽車分期“提標”
省環境保護廳發出《關于廣東省提前執行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要求,3月1日起,對在珠三角地區銷售、注冊和轉入的輕型點燃式發動機汽車,應當符合國家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GB 18352.5—2013)中的排放控制要求,執行標準中OBD系統NOx監測和OBD實際監測頻率(IUPR)的相關要求;同時,停止銷售、注冊和轉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車輛。
粵東西北地區則推遲至2015年7月1日起執行上述要求。對于在珠三角地區銷售、注冊和轉入的公交、環衛、郵政行業重型壓燃式發動機汽車,通告則要求自2015年7月1日起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上述標準正式開始實施時起,辦理新車注冊登記、外地轉入的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汽車銷售商應書面告知購車者
通告還設定了過渡期,規定從即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為珠三角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過渡期,過渡期間車輛銷售、新車注冊登記、外地轉入的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等仍可按原有標準執行。汽車銷售商要做好過渡期內車輛切換,且應當書面告知購車者購置車輛須符合本通告規定。
通告還要求,車用成品油供應企業及自備車用燃料企業應當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廣使用國V車用燃油的通知》(粵府函﹝2014﹞107號)的要求,按時保質供應國V車用燃油,并建立柴油車車用尿素的供應體系,以適應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需要。
“提標”對環境質量意義重大
據了解,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是大氣污染物排放的重要來源,為了控制機動車污染,此前北京、上海已經提前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廣東機動車保有量大、新增車多,控制機動車污染排放,對于改善環境質量意義重大。據2013年12月廣東大氣超級站在線儀器觀測解析顯示,汽車尾氣對PM2.5的污染“貢獻”達到兩成多。今年二月,廣州市環保局發布的廣州地區PM2.5來源解析圖也顯示,2014年,機動車尾氣占廣州PM2.5排放的21.7%,僅次于工業源。
省環保廳負責人指出,要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不但要加快淘汰黃標車,削減污染排放存量,同時也要不斷提高新車的環保準入,控制污染新增量。
環保專家表示,提前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廣東來說非常必要,而且經過了充分的論證。國Ⅴ排放標準進一步提高了排放控制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嚴格了25%-28%、顆粒物排放限值嚴格了82%,并增加了污染控制新指標顆粒物粒子數量,控制水平相當于歐洲正在實施的第五階段輕型車排放法規。隨著黃標車大量淘汰以及國Ⅴ新車逐步增多,其環保效益將隨著實施時間延長而逐年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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