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環保部門突擊檢查錄像發函 企業若不整改斷水斷電罰款
昨日(2日)是《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實施第二天,9時30分許,天津市環境監察總隊突擊檢查濱海新區一家工地堆場,發現這里的揚塵防護措施非常不完善,周邊飄著紅塵,想找負責人卻遇到難題。
礦粉裸露飄紅塵
這家工地堆場位于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津沽一線以北、天津大道以南、西沽駕校以西,占地面積有五六個足球場大,外圍防風抑塵網均生銹破損,場地內堆放的鐵礦粉和鎳礦粉全部裸露在外,地上都是紅褐色的礦粉,運送的卡車每經過一次都會飛起一層紅塵。不到1小時,記者的鞋子就沾了不少紅色粉塵,呼吸也有明顯不適。
環境監察人員要求對負責人進行筆錄詢問,可辦公室內兩位工作人員卻表示自己不是這家堆場的員工。對于企業名稱,其中一名女子支支吾吾:“我們都叫泰康,我也不清楚。”在環境監察工作人員多次詢問下,女子只說負責人叫“康總”。
屬地濱海新區環保局環境監察執法大隊隊長崔鵬說,“泰康”不是這家企業的名字,據他所知,這家企業已經存在3年以上,近幾個月場內礦粉堆放量急劇增加,環保部門經常接到附近居民的投訴。僅過年前,崔鵬就來了不下10次,對方卻一直在躲避。“我們一來檢查,工作人員馬上就整改,依照規定給地面噴淋,我們走了又照舊。”正說著,堆場內開進一輛噴淋用的灑水車,開始噴淋降塵。
多部門聯合處罰
《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礦粉、砂石、灰土等易產生揚塵的散體物料堆場,未采取密閉貯存、設置圍擋或者防風抑塵網等有效措施防止揚塵的,或者裝卸物料未采取密閉或者噴淋等方式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且可以采取按日計罰的處罰方式。環境監察人員對現場情況進行了錄像,并下達了《天津市環保局調查詢問通知書》,若規定時間內負責人仍然拒絕接受詢問,工作人員將致函濱海新區政府,通過政府對企業采取斷水、斷電等處罰措施,并聯合工商、電力等多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不整改媒體曝光
昨日,市環保局出臺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范、大氣污染源在線監測數據、約談暫行辦法作為處罰依據配套管理辦法。市環保局法制處統一負責約談,并向社會公開約談情況。被約談人就存在的問題做出說明,約談人就約談情況形成《責令整改決定書》,明確整改要求和時限,由監察總隊送達被約談人。約談情況和整改措施及結果登載到市環保局政務網站。對無故不參加約談或未按照《責令整改決定書》要求進行整改的,以發文通報、新聞媒體曝光等方式對被約談人及其相關負責人進行公開通報。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