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復污染土壤,上海成立污染場地修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如何修復污染的土壤?
3月13日,上海污染場地修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簡稱“中心”)正式成立。該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批準建設的、本市唯一的從事土壤修復工程技術研究創新平臺,建設期為2年,旨在整合污染場地修復領域的相關資源,解決該領域存在和將要面臨的重大環境科技問題。
上海市環保局污染防治處處長任菊萍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在污染場地修復方面,上海在世博會、迪士尼等都做過一些工作,也有了一些研究基礎,但與對生態環境的實際需求相比,還有很大的距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國家對污染場地修復、土壤保護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我們這次成立的污染場地修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能夠為政府管理提供更好的技術支撐。”
全國土壤質量不容樂觀
2014年4月17日,環保部、國土資源部發布《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全國土壤總的點位超標率高達16.1%(點位超標率指土壤超標點位的數量占調查點位總數量的比例)。
其中,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長三角、珠三角和東北老工業基地等部分區域土壤污染問題較突出;工業廢棄地超標點位占34.9%,主要污染物為鋅、汞、鉛、鉻、砷和多環芳烴,主要涉及化工業、礦業、冶金業等行業;重污染企業用地及周邊超標點位占用36.3%,主要涉及黑色金屬、有色金屬、皮革制品等行業。
“我國土壤質量總體不容樂觀,污染場地修復的技術需求巨大。”上海市環境工程設計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總經理、上海污染場地修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張益介紹說,10余萬污染企業搬遷,遺留了大量需工轉民的廢棄場地(農藥、鋼鐵和化工等),而大量固體廢物堆場/處置場也急需整治,全國有1500多個礦區待修復。在上海,也有1萬個以上的工業企業搬遷留污染場地、存量生活垃圾堆場急需整治修復。
與此同時,中國污染場地修復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落后至少20年。”張益表示,污染場地基礎數據和資料有限、支撐場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缺乏、污染場地修復技術和裝備落后、專業人才隊伍和行業文化建設有待加強、污染場地治理修復資金機制不明等,都是中國污染場地修復工作目前存在的問題。
為土壤保護提供技術支撐
據張益介紹,新成立的上海污染場地修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將針對上海乃至中國污染場地開發過程中面臨的場地污染嚴重、修復研究薄弱、規范標準匱乏、修復技術缺乏等問題,重點開展重金屬污染、有機物污染和固體廢物堆場/處置場等修復關鍵技術研究和應用轉化,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監測能力建設,制定污染場地修復相關技術導則和標準,建立污染場地修復基礎數據庫,為上海乃至中國污染場地修復與管理提供技術支撐。
中心的具體定位為:立足行業發展需要,在工業搬遷場地、市政設施場地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復中重大關鍵性、基礎性和共性技術的研發;對具有重要應用前景的科研成果進行系統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開發,為企業規模生產提供成熟配套的處理技術工藝和技術裝備;建立污染場地修復新技術試點工程或示范工程,發揮其技術擴散、輻射作用。
“這一中心的組建,將對整個行業起到明顯的帶動作用。”張益表示,除了整合污染場地修復領域的相關資源、解決該領域的重大環境科技問題外,該中心還將作為一個高端平臺,廣泛開展國際合作和交流,篩選、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并進行消化、吸收和創新,縮短國內外相關技術產業化進程傷得差距,促進國內污染場地修復行業的快速發展。
“土十條”有望年內出臺
“近年來,我國因環境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頻發,以年均29%的速度遞增,污染場地修復也日益得到國家重視。”張益透露說,備受關注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又稱“土十條”)經過幾十稿的修改完善、兩次征求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意見,現已通過環保部內部審批,進一步修改后將提交國務院審議,有望年內出臺。
土壤的環境保護問題,正越來越得到國家的重視:
2011年3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發布,明確提出重點解決飲用水不安全和空氣、土壤污染等突出環境問題;
2013年5月,八部委共同起草的《土壤環境保護法》(草案)初步形成;
2014年1月,全國環境工作會議將土壤治理列為與大氣治理、水治理并列的三項重要工作之一;
2014年2月,環保部批準發布《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等5項污染場地系列環保標準;
2015年1月,環保部發函征求《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征求意見稿)》等2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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