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改善小流域生態環境
日前在福建省閩江上游的南平市延平區采訪整治畜禽養殖污染、改善小流域生態環境時獲悉,去年至今,延平區共拆除了不符合規定的養殖場1561家,拆除面積64.53萬平方米,發放拆除獎勵資金9679.5萬元。2009年~2013年,延平區拆除不符合規定的養殖場共發放獎勵資金達7389余萬元,但通過整治真正要讓小流域達到功能區水質以上還需投入5.6億元。
記者隨延平區環境監察大隊的環境執法人員來到延平區爐下、太平等鎮看到,整治后,原公路、鄉村道路兩側常見丟棄的死豬以及小溪流漂浮的死豬不見了。在太平鎮長萬水庫,記者發現,原先水面漂滿生活和農業垃圾、烏黑發臭的長萬水庫,經過整治水庫水質開始好轉。
為整治畜禽養殖業污染、改善小流域生態環境,近年來,南平市延平區委、區政府采取了“拆、治、控、轉”并舉的措施。
拆。堅決拆除不符合規定的規模養殖場,對禁養區內的規模養殖場,特別是2009年三區劃定后新擴建的規模養殖場,堅決予以拆除。對拆除2009年以前建的規模養殖場分別給予150元/平方米、180元/平方米的獎勵(有無治理設施),轉為其他用途給予80元/平方米的獎勵。
治。全面開展治理工作,確保受到嚴重污染的小流域水質達到Ⅴ類水標準。動員散養戶開展連片治理工作,組織區環保、畜牧等部門及重點鄉鎮、村負責人、養殖戶到外地學習考察連片集中治理、最新養殖技術等,出臺污染治理獎勵政策,對完成污染治理并通過環保驗收的規模養殖場,給予補助投入資金總額的30%。
控。嚴控違法新(擴)建養殖場。建立區、鎮、村、村民小組四級網格化管理隊伍和舉報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對新(擴)建養殖場采取“零容忍”態度,堅決將其遏制在萌芽狀態。
轉。引導養殖戶轉崗轉業,積極爭取水口庫區政策支持,開工建設樟湖庫區大橋,改善庫區發展環境;扶持庫區發展百合花種植和食用菌產業;積極發展鄉村旅游,拓寬移民增收渠道;加快庫區工業園區建設,開展就業指導培訓,逐步引導庫區養殖戶到周邊企業務工,實現產業轉型。
延平區副區長黃旭暉表示,為確保延平區能夠在3年內實現受到污染的各小流域水質達到Ⅴ類水以上的目標,需盡早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一是出臺關于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實施細則及規模養殖場的界定,促使基層執法更有依據、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制定畜禽養殖排污費征收管理辦法,做到無論大小養殖場均實行持證排污,避免作為主要污染源的規模以下生豬養殖散養戶處于失管狀態;三是出臺養殖場準入及畜禽產品準出的政策及法規,采取措施限制非證照齊全養殖場的畜禽跨縣、跨省外調,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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