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打擊監測數據造假行為
監測數據造假不僅誤導政府環境管理和決策工作,使一些地方環境監測數據和群眾的感受成為“兩張皮”,而且使違法企業逃脫應有的處罰、守法企業效仿跟風造假,導致出現“劣幣驅除良幣”現象。
近期,環境保護部組織各地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部門加大對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對發現的數據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進行了嚴肅查處,通報了一批典型案例。筆者認為,打擊監測數據造假必須多措并舉,從法律、管理、科技等方面入手。
強化法律震懾,使企業不敢造假
新環保法對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或失真等行為懲處做了相關規定。監測數據質量問題已上升到法律層面,如何具有更高的約束力?筆者有以下看法:
一是完善相關法規。建議在環境監測條例中規定,采取針對性的懲罰措施。譬如,當發現排污單位篡改數據時,環保部門不僅要實施頂額罰款、通報、限批等行政處罰,而且要建立環保、公安聯動查處機制,將符合移送條件的案件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涉案責任人處以行政拘留等處罰。
二是強化全程監控。消滅監控數據造假必須著眼于系統管理,從監測采樣到分析樣本,再到形成數據、網絡傳輸,任何一個環節有紕漏,都會成為造假者試圖鉆空子的關口。環保部門只有練就“千里眼”,把好監測過程的每一關,才能采集到真實數據,形成可靠的分析報告。
三是明確相關單位責任。地方政府環保部門及其環境監測機構、區域重點排污單位以及從事監測設備維護、運營的社會化服務機構,要明確各自承擔的法律責任,保證監測數據真實可靠,避免因數據質量問題而損害監測隊伍形象、影響監測公信力。
增強科技支撐,使企業不能造假
“低風險、高回報”是不少企業鋌而走險的動力。針對監測數據造假行為越來越隱蔽、技術含量越來越高等情況,一方面,應積極提升監控網絡的智能化技術水平,從技術上不留篡改漏洞。環保部門要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等科技手段,研發推廣更多的科技“武器”,切斷主要造假途徑,實現設備參數、運行狀態和監測數據的“三同時”監控,一旦出現參數異常立即報警并固定造假證據,切實提高監管效率。
筆者了解到,山東省就針對監控設備硬件、軟件兩方面10多種造假方式,研發了在線監控設備動態管控系統,切斷了主要軟件造假途徑。在發現數據異常后,系統能給環保部門現場查驗提供很多線索。
另一方面,執法部門還應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執法部門要加大現場巡查、實地走訪的力度,輔以按日計罰、懲罰性罰款等手段。
深化環境管理,使企業不愿造假
筆者認為,各地要盡快改變自動監控管理落后的現狀,提高準入門檻。
當前,各地現有的排污現場端自動監控設施由排污企業投資負責,監控設施的日常運營維護由排污企業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有權打開監控站房的只有環保部門、專業維護運營公司。但一些企業脅迫運營方,獲取密碼權限或擅自開啟站房,修改參數、偽造數據。
筆者認為應由環保部門牽頭公開招標,確定監控設施的運營維護商。國家應對企業開展環境信用等級評價,并向全社會公開企業環境信用信息,將超標排污、違反環評、篡改監測數據等違法企業評定為“環保不良企業”,環保部門可對其采取不予辦理環保行政許可、不予出具環保守法證明等懲戒措施。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