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危險化學品爆炸 環境監測工作落實迅速到位
更新時間:2015-08-14 17:46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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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22時50分左右,天津市濱海新區天津港務集團瑞海物流危險化學品堆垛發生火災,并在23時30分左右發生爆炸。
事故發生后,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立即作出安排部署,并委托環境保護部副部長翟青率領環境應急人員和專家組,于13日凌晨趕赴天津濱海新區事故現場,迅速與天津市環保局局長溫武瑞帶隊的環境監測部門一起會合查勘現場,了解事故發生后環境污染影響情況,并召開會議提出下一步環境應急要求。
13日凌晨2時許媒體跟隨天津市環保局環境應急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濱海新區環保和市容管理局環境應急人員已先期在現場開展應急監測工作。
3時30分,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通過現場快速監測儀器對爆炸點下風向周圍氣體進行采樣分析,同時,使用環境自動監測車對事故點下風向(新港八號路)氣體進行監測。
3時40分,初步確定刺激性氣味氣體主要特征污染因子為甲苯、三氯甲烷、環氧乙烷。
4時整,監測數據顯示,環氧乙烷濃度范圍為1毫克/立方米~2毫克/立方米,根據《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2002》,環氧乙烷在空氣中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為5毫克/立方米。
5時30分,應急監測采樣監測數據顯示,甲苯濃度為3.7毫克/立方米,超過了《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規定的廠界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2.4毫克/立方米);三氯甲烷濃度為1.72毫克/立方米,低于《車間空氣中三氯甲烷衛生標準(GB16219-1996)》規定的車間最高允許濃度20毫克/立方米限值;VOCs為5.7毫克/立方米,超過了《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12/524-2014)》規定的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2.0毫克/立方米)。
6時整,應急監測采樣監測數據顯示,甲苯濃度為3.06毫克/立方米;三氯甲烷濃度為1.72毫克/立方米;VOCs為5.02毫克/立方米。
8時整,應急監測采樣監測數據顯示,三氯甲烷濃度為0.06毫克/立方米;VOCs為0.1毫克/立方米,已經低于《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12/524-2014)》規定的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
截至13時整,現場監測未檢出環氧乙烷。事故點周邊5個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6項常規污染物(PM2.5、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臭氧)未受到明顯影響。
天津市環境空氣質量GIS發布平臺實時監測數據顯示,濱海新區5個監測點位的空氣質量指數(AQI)未見異常。其中,第四大街實時AQI為104,輕度污染;塘沽營口道AQI為100,良;永明路AQI為110,輕度污染;漢北路AQI為91,良;河西一經路AQI為81,良。5個監測點位首要污染物都是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指數都為一級優水平。
對于此次危險品爆炸,網友對發布的空氣質量指數仍存有疑慮。
就此問題,媒體咨詢了相關專家。專家從兩方面進行了講解,第一,目前由于中國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體系僅能監測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6項指標。公眾直觀感受到的有可能不是常規空氣質量監測的6種污染物引起的,可能是別的污染物引起的,而空氣質量指數反映不出來;第二,突發環境事故發生時,公眾容易產生恐慌心理,有可能導致公眾感受與環境質量狀況不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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