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改革環境監管方式
“面對人少事多的現狀,江蘇省無錫市改革執法模式,推行網格化執法,目前已實現全覆蓋、全天候執法。”江蘇省無錫市環境監察局局長高小萍近日向記者表示,制度設計的系統性、實際施行的可達性、成效考核的有效性是環境監管網格化制度3個有機銜接的環節。
惠山區作為無錫環境監管網格化試點改革區,已經取得政府總體布局監管、實施單獨剛性考核的改革成效,排查出1000多個監管盲點。
惠山試點網格化執法
惠山區鄉鎮工業相對發達,傳統的印染、冶金、電鍍等工業企業總量較大。惠山區緊緊圍繞“地方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的總體思路進行制度設計,由政府成立網格化監管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區網格化監管的總體布局、工作推進和考核考評。區、鎮兩級政府主要領導任兩級網格的負責人,三級網格行政村(社區)負責人為本行政村主任,鎮級下派包村干部任聯絡責任人。
惠山區進一步厘清界定各相關部門在環境監管中的職責范圍,增加行業管理部門在環境監管中的工作任務,強化環保部門的協調功能,擴大司法聯動機制的外延。同時,提升鄉鎮政府在網格化監管中的作用,由鄉鎮政府在環保年度總體目標框架內自主確定年度監管方案、計劃、實施辦法、督察措施等,交由各部門組織實施。
惠山區政府從“大環保”層面出發,由政府牽頭組織環委會成員單位定期進行聯合執法,或是根據實際需要有針對性地抽調相關執法部門實施專項檢查。對在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定期由環保部門與鄉鎮政府對接會商;在有關環境問題的查處整改上,改變過去環保部門一家為主的局面,而是由政府綜合考量確定牽頭部門,環保部門參與配合。
改革考核方式,增強考核剛性
“改革考核方式,是惠山區環境監管網格化試點的一大亮點。”無錫市環監局辦公室負責人說,增強考核剛性是惠山區推進網格化監管的重要舉措。
惠山區由政府對環境網格化監管實施單獨考核,將原來分散在生態文明建設考核中有關監管執法方面的內容有機整合并加以豐富后形成獨立項目,單獨配分納入各鄉鎮年度綜合考評內容,同時增加在生態文明建設考核中的分值。強化對條線單位在網格化監管中的考核,同時根據責任內容的不同對每個基層網格,按照行政領導、聯絡員、執法人員、巡查人員對相關個人實施考核,作為個人獎懲的依據。
在網格化環境監管中,政府對環保部門落實監管主要責任的要求不變,把對工業企業的環境監管作為現階段網格化監管的重中之重,主要由環保部門負責實施執法監管。根據企業排放污染物的多少或是周邊環境的敏感程度,實施分類管理,以實現對工業企業監管的全覆蓋。對非工業企業對象的監管,交由其他綜合職能部門負責。
惠山區政府還將探索鄉鎮環保分局局長在轄區社會經濟發展決策中的話語權。
無錫改條線管理為區域管理
為了適應新《環境保護法》,無錫市去年就對環監機構進行了調整。無錫市環監局將原先的條線管理改為劃分板塊進行區域管理。無錫環監局原設一個督查科,在增加力量后變為3個督查科,同時還新增設綜合業務科和負責后督察的稽查科。工作日,執法人員在各自分屬區域中巡查;節假日,則全員輪班隨機流動檢查。
今年以來,無錫市環監局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重心下移、屬地管理”的原則,不斷加大執法力度。無錫還出臺了《無錫市環境保護局約談暫行辦法》,建立規范的約談工作機制,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環境保護職責。
在“環境執法與司法聯動月”活動中,無錫市環保部門聯合公安機關在全市范圍開展對拉鏈行業的突擊執法檢查,對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12件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偵查。同時,重新制定了《無錫市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細化了《無錫市環境行政處罰一般程序圖》,使案件查處的每個環節都有工作規范和程序要求。
今年上半年,無錫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45825人(次),同比增長8.62%;檢查各類企業17801家(次),同比增長5.55%;下達行政處罰決定464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54.6%;罰款2231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32.8%。全市共啟動按日連續處罰案件70件,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70份;實施查封扣押案件36件,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案件23件,適用行政拘留案件5件,移送行政拘留2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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