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實施環保監管網格化
更新時間:2015-10-26 09:58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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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日前出臺《漳州市網格化環保監管體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年1月起,全市將全面運行網格化環保監管體系。
《方案》指出,這一體系以市、區、鎮(街道)政府為環保監管責任主體,整合轄區內負有環保監管職責的各部門監管力量及其相應的環境管理資源,劃分建立的城鄉社區網格為細胞單元,建立“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網格化環保監管體系,形成“各級政府組織實施、環保部門統一協調、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環保監管格局。
《方案》明確,漳州市為一級網格,責任主體為漳州市政府,負責指導監督二、三級網格的建立以及運行情況和責任人的履職情況。同時負責及時查處本級管轄的環境違法行為,按要求公開本級管轄污染源相關信息及環境違法案件查處信息。
此外,全市按行政區劃共劃分15個二級網格區域,分別為薌城區、龍文區、龍海市等地,責任主體為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投資區)管委會。二級網格負責指導三級網格的建立和運行,并承擔本轄區日常環保監管執法任務,依法查處轄區內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妥善處理環境信訪投訴等環境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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