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監管督企更要督政
記者日前從福建省環保廳獲悉,12月7日起,福建省環保廳對三明、南平開展環保綜合督查,對污染整治、減排等存在的問題,明確整改要求和時限,同時上報福建省政府。此前,福建省環保廳已經對莆田、漳州兩市開展了環保綜合督查。在福建省,企業和企業所在的地方政府都感受到環保“緊箍圈”壓力越來越大。
讓地方政府做好“守山人”
福建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環保監管體制變化,目的在于抓住環境問題治理的牛鼻子,真正讓地方政府做好‘守山人’,看好‘責任田’。”
作為全國首個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近年來,福建省在全國率先探索環保監管向督政轉變。2010年,出臺環保監管“一崗雙責”;2014年,全面推行“河長制”,由副省長擔任重點流域河長;2014年,建立每季度環保督查會,把各設區市突出環境問題納為省政府季度經濟分析會三項主要議程之一……
“督企”轉“督政”,轉變的不僅僅是環保部門的環境監管思路,更是對地方政府的執政能力的一個考驗。在福建省政府召開的季度環保督查會上,一些市長坦言“冬天穿著毛衣都冒汗”“仿佛扒了一層皮”……對地方政府而言,面對史上最嚴環保法,以及“黨政同責”“終身追責”等高壓線,因環保不力帶來的政績風險日益加大。
綜合執法加強處罰力度
福建省環保廳通過采取通報、約談、限批、曝光等手段,強化屬地監管責任,確保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2014年,福建省環保廳通報批評了監管執法不到位和零處罰的18個縣級環保局,約談了整治涉重金屬和危險廢物環境問題滯后的3個市縣政府領導,限批了3個縣區建設項目環評報告,向媒體曝光了查處污染犯罪案件工作消極的5個設區市環保局。聯合省經信、安監、能源等部門對全省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聯合督查。對9個未按時完成掛牌督辦整改任務的環境問題進行全省通報。
福建省環保廳還成立了環境行政處罰案審委員會,各級環保部門認真執行《行政處罰法》等規章制度。兩年多來,全省環保部門查處的違法排污案件每年都在3000件左右,省級先后掛牌督辦16批338個突出環境問題。今年,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福建省環保部門已移送公安機關的涉嫌污染犯罪案件約110個、實施行政拘留案件約240個,環保部門實施按日計罰近30個、查封扣押約410個、限產停產約200個。
用刑事手段打擊環境犯罪
福建省環保廳邀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環境保護部等專家,與福建省一線環境執法人員進行交流、探討,向印染、皮革等重污染行業企業發放解釋文本1萬多份,組織企業學習培訓超過50場次。
福建省環保廳與福建省公安廳聯合下發加強環保與公安部門執法銜接配合工作意見和建立環保部門與公安部門環境執法聯動協作機制,建立了“三項制度”、“四項機制”,健全環保、公安執法聯動協作機制。2014年,各級環保部門移送公安機關環境刑事案件152件,其中省環保廳移送32件。
截至2015年10月底,福建省環保部門已查辦并移送公檢法追查刑事責任的涉嫌污染犯罪案件300多個,居全國前五位。環境保護部、公安部、最高檢、最高法對福建省四部門聯動打擊污染犯罪力度大,都給予充分肯定。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