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施行"最嚴禁放令" 加大打擊非法儲運煙花力度
與過去相比,修訂后的《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一個重要變化,就是將禁放區域從“內環線內”擴展至“外環線內”。資料圖片
中國環境報記者蔡新華見習記者劉靜
新修訂的《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從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一法規對上海煙花爆竹的燃放范圍和銷售、運輸、儲存等做出了明確規定,被不少市民稱為“最嚴禁放令”。
這一“最嚴禁放令”執行情況如何?記者在元旦小長假期間進行了采訪。新年伊始,往往是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的高峰時期,上海市公安、消防部門通過加強執法,查處了一批違法行為,并展開相應的宣傳告知工作。截至1月3日,全市查處非法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6起,其中4起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行政處罰6名違法行為人,及時發現并勸阻非法燃放行為29起。
一些市民也表示,燃放煙花爆竹確實已不適應當今的大型城市生活,不僅污染大氣環境,還會給霧霾天氣“添磚加瓦”。他們建議在加強執法、嚴控源頭的同時,可以發掘更多有益的紀念和營造氛圍的方式。
新規施行,上海警方接連開出罰單
《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擴大了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范圍。對此,上海市公安部門加強了視頻巡邏疊加實兵巡邏的相關措施,加強執法、管理力度。在嚴查違法燃放的同時,公安部門還對違法銷售、運輸、存儲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查處。
新年的鐘聲剛剛敲過,一道禮花就劃過嘉定區真新地區的上空。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真新新村派出所民警在視頻巡邏中發現,曹安路靠近豐莊路一銀行門口有人燃放煙花爆竹。
派出所綜合指揮室立刻向正在附近巡邏的民警發出指令,民警小劉正好在曹安路、定邊路巡邏,他立即趕往現場,趕到現場時約為零時3分50秒,此時,男子金某已燃放了3個18響的禮花,還剩下3個禮花和兩串1000響的鞭炮正待燃放。小劉馬上制止了金某,并將剩下的煙花爆竹收繳。
真新新村派出所管轄范圍位于外環以內,根據新修訂的《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禁止在外環線以內區域、外環線以外8類場所燃放煙花爆竹。但金某對此并不知情,當民警趕到現場制止其違法行為時,他還大惑不解。民警當場對金某進行了教育,并將其傳喚至派出所進行進一步詢問。
金某稱,為了慶祝跨年,他和一幫同事、朋友決定燃放煙花爆竹“圖個熱鬧”,根本不知道禁燃新規,“煙花爆竹是朋友買的,但一群人中除了我都是小姑娘,作為男生我就自告奮勇,沒想到會違反規定。”隨后,嘉定區警方根據《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對其處以100元罰款。
無獨有偶,1月1日上午10時44分許,浦東新區公安分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楊高南路1288號一公寓有人燃放煙花爆竹。接到報警后,塘橋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民警趕到后,發現是小區內一住戶因結婚迎親而準備燃放爆竹,民警在現場明確告知當事人,根據新修訂的《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自2016年1月1日起,禁止在上海市外環以內燃放煙花爆竹,并要求當事人將尚未燃放的爆竹收起。對方也允諾不再燃放。
然而,前來迎親的男子王某竟趁民警不備,偷偷將爆竹拿到小區外面的馬路上燃放,民警隨即上前制止并將王某帶到派出所處理。王某因明知民警已事先告知不準燃放爆竹,仍存僥幸心理,在小區門口燃放爆竹,被浦東公安分局處以行政罰款100元。
1月1日傍晚時分,在普陀區曹楊路一家賓館門口,也有市民因舉辦婚宴大肆燃放煙花爆竹,隨后被普陀區警方處以罰款。
加大打擊非法儲運煙花爆竹力度
據悉,在查處違規燃放的同時,上海警方還加大了打擊非法儲運煙花爆竹的力度。
1月1日上午10時許,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洞涇派出所民警在對洞寧路一家雜貨店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店內儲存有煙花13只、爆竹12卷。經查,去年12月以來,店主金某在未取得許可的情況下,非法儲存和銷售煙花爆竹。金某隨后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1月1日19時許,閔行區康城社區保安在進行巡查時,在一處廢置停用的辦公樓二樓一間房間內發現50余箱煙花爆竹雜亂堆放在一起。閔行區消防支隊接警后,會同莘松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動。經初步調查,這些煙花爆竹種類多樣,堆放場所沒有任何安全防護措施,初步認定這些煙花爆竹為非法存儲。
隨后,閔行消防支隊將全部非法煙花爆竹進行收繳,并轉移至專門的危險品倉庫存放,今后將集中銷毀。公安和消防部門還將對煙花爆竹的來源和存儲進行進一步調查。
積極做好法律新規解釋工作
記者走訪發現,盡管多數市民關注到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變化,但仍有少數市民稱不知曉。
為擴大“上海外環線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知曉率,上海市各區縣公安消防部門均在積極宣傳:普陀區公安消防部門在雪松路等人員密集場所擺攤設點,嘉定、南匯、奉賢3區公安消防部門則走進居(村)委會,積極做好新修訂的《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解釋工作。
“我們去年春節銷售完煙花爆竹后,連倉庫都退了。”1月2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蘭溪路241弄真如老街上一家食品干貨店,營業員這樣告訴記者。去年這家店曾獲得煙花爆竹銷售資格,煙花爆竹曾擺在進門最顯眼的柜臺上,但今年這些柜臺擺放的卻是酒和各類副食品。
記者注意到,柜臺內還擺著一張“告知書”,提醒消費者“外環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請至外環線外指定商店購買”。營業員稱,這家店是百年老店,網上能查到煙花爆竹銷售資質,所以周邊不少居民會到這里來購買煙花爆竹:“今年仍然有人來問我們買,所以就擺了這張卡片提醒。”
市民為落實“禁放令”支招
“看看現在這大氣環境,煙花爆竹確實有禁放的必要。”1月2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閘北區的中遠兩灣城小區,一位居民表示,雖然燃放煙花爆竹是習俗,但現在城市空間密集,大氣污染問題日益嚴重,從環保和安全的角度來看,確實應該放棄這個舊習慣,移風易俗。
“春節時樓下車輛報警器響一晚上,車身、玻璃經常被炸壞;還有人直接從窗戶把爆竹掛出來放,挺危險的。”市民小孫告訴記者,他專門查過燃放煙花爆竹的來歷:“過去燃放煙花爆竹其實是為了安全。如今生活變了,我們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也是為了環保和安全。”
不過,要想徹底改變這一習俗,在不少人眼中仍然“任重道遠”。1月2日下午,中遠兩灣城第四居委會的多名志愿者聚集在一起,為確保“最嚴禁放令”支招。
“我們現在每天有6名志愿者巡邏,發現燃放煙花爆竹肯定上前勸阻,但有些人不聽勸阻,需要執法部門快速行動。”有志愿者建議執法部門應與社區聯動,志愿者、居民發現違法行為及時報警、拍照,物業部門提供監控視頻,執法部門快速聯動執法,讓法規發揮應有作用。
“抓違法燃放難度比較大,控制源頭可以事半功倍。”有人提出建議,對違法銷售的商家予以重罰,而在外環內運輸煙花爆竹同樣違法,也可以依法處罰,“前端理順,后端效果就顯出來了。”
此外,還有志愿者提出,在逢年過節這類過去集中燃放煙花爆竹的時段,公安、消防部門便于統一管理、及時出警,但日常的婚喪嫁娶卻相對難管。他們呼吁更多市民用音樂、鮮花等多種方式替代傳統的煙花爆竹營造氣氛。
“這兩年市民出于對安全和環境的考慮,煙花爆竹確實一年比一年放得少。”一名志愿者告訴記者,她相信“最嚴禁放令”會得到社會的遵守和認可:“我們這群志愿者平均年齡69.8歲,老年人都可以接受,小年輕有啥不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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