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十條措施治理大氣污染
更新時間:2016-01-19 09:59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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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定州市日前出臺10條措施,進一步改善全市大氣環境質量。
據了解,這10條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徹底取締市區燃煤鍋爐。加快集中供熱工程建設,加大資金等政策支持,目前已實現集中供熱面積360萬平方米,2017年實現市區集中供熱全覆蓋。集中供熱覆蓋范圍外涉及民生的采暖鍋爐,要全部實施煤改電、煤改氣或使用潔凈型煤,企事業單位、經營性燃煤鍋爐要全部拆除。在全部拆除建成區內10蒸噸以下經營性燃煤鍋爐和茶浴爐的基礎上,2017年底前全部拆除建成區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
二是強化建筑、道路施工和拆遷等施工場地揚塵治理。嚴格落實《河北省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十二條標準》,達不到標準的一律停工,并依法處罰。
三是嚴格督導落實。市環保局要細化工作任務,掛賬巡查督辦,對行動遲緩、責任不落實、工作進度慢的單位和部門通報批評,市督查局將嚴格履行督查職責,加大督導力度,層層抓好落實。
此外,十條措施還包括強力推進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嚴格渣土運輸車輛管理,強化車輛禁、限行措施,深化城市揚塵治理,加強餐飲行業污染治理,嚴禁焚燒秸稈、雜草和垃圾,嚴格散體等物料堆放場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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