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環境質量總體持續改善 PM10首次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上海市各部門、各區縣、各有關單位和全社會全力推進,圓滿完成了“十二五”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規劃各項任務。
“十二五”期間,在人口、經濟、能源消耗持續增長的同時,上海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減明顯,環境質量總體持續改善。
重大環境基礎設施逐漸完善。繼青草沙水源地原水工程建成通水后,東風西沙水源地建成運行,污水處理廠管網建設和提標改造有序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1%,全市16家燃煤電廠實現脫硫、脫硝和高效除塵全覆蓋,超低排放改造正加快推進。“一主多點”(一主是老港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基地,多點是指在已建及在建處置設施基礎上,規劃新建多縣區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體系基本形成,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基本得到安全處置,全市綠化覆蓋率達到38.5%,森林覆蓋率達到15%。
環境治理和污染減排取得積極進展。持續推進河道綜合整治,基本完成建成區截污納管工作,主要河道生態環境逐步恢復,全面完成中小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替代、黃標車淘汰等重點工作。吳涇、南大、桃浦等工業區轉型升級取得重大進展,合慶、青東農村、金山等重點區域生態環境治理取得階段成效。農村環境整治由點及面逐步推進,累計完成400多個村莊改造,受益農戶近30萬戶。
環境政策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出臺了《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兩項地方法規,制定了《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12項地方標準規范。落實了生態補償、環保電價、超量減排獎勵等一系列激勵政策,區域大氣污染協作、第三方治理、綜合執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等機制逐步完善。環境監測、監管和執法體系逐步加強。2015年,環境執法力度明顯加大,全市共查處環境違法案件2590起,處罰金額達1.73億元,分別同比增長33.5%和67.3%,向公安部門移送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2起、行政拘留案件16起。
城市環境質量總體改善。2015年,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呈下降趨勢,減排幅度位居全國前列。2015年全市水環境考核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比2010年分別下降9%和19%,大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濃度分別比2010年下降了41.4%、8%和13.9%,PM2.5濃度較2013年基準年下降了14.5%。其中,二氧化硫和PM10為歷年最低,PM10首次達到國家二級標準,二氧化硫連續兩年達到國家一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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