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規模養殖應減污不減產
畜禽養殖業是農民重要的增收渠道。但是,畜禽養殖尤其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已成為農村環境面源污染治理的難題。若任其無序發展,將加劇農村環境污染;若強行限養必然影響群眾增收和市場供應。如何實現生產發展與治污減排雙贏?筆者認為,應加強以下幾方面工作:
第一,合理劃定畜禽養殖區域生態紅線。
按照傳統養殖習慣,規模畜禽養殖一般選址偏愛依山傍水,而這些地方恰是生態環境的敏感區域或重點保護區域。為此,應在生產、生態和發展區域空間上劃定界限,科學布局,加強管理,做到既不放任監管、無序發展,又不強行限養、因噎廢食。應根據相關環境法律法規和條例,緊密結合地區實際,合理劃定適養區、限養區和禁養區,制定《畜禽規模養殖區域劃定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行生態紅線管理,為科學布局、嚴格管理提供指導。為此,要對區域現狀進行精準調查,對區域環境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繪制區域調查基本情況圖,為編制《方案》提供堅實支撐。《方案》要力求合理、合情、合規,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從保護生態環境安全和區域實際出發,可將江湖河庫、交通干線、山場林地、風景名勝區旅游區及其緩沖區、基本農田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的一定范圍設為禁養區,禁養區外延一定的區域設為限養區,其他區域設為適養區。《方案》應充分反映民意,為群眾所接受,通過媒體、網絡和各類座談會等多種渠道,廣泛征求多方意見,并向社會公示,鄉鎮及村居干部要向養殖企業宣講相關政策。
第二,政府補貼推進禁養區畜禽企業搬遷。
將畜禽養殖的生態紅線轉變為生態紅利,必須做好禁養區已建養殖企業的搬拆工作。實現這一要求的核心是補償養殖企業搬拆遷的利益損失,求得養殖企業的支持配合。兌現補償應合理考慮搬拆遷企業的房舍、設施設備、畜禽未出欄量等因素,力求補償合理,減少搬拆遷困難。對于愿意到適殖區發展的企業,縣、鄉(鎮)政府應幫助解決建場用地等問題,做好協調工作,使其盡快復產。不到出欄時間的畜禽,政府可協調其他養殖企業收購或代為飼養,并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使養殖企業少受損失。實施“一企一策”,根據畜禽出欄時間,做好禁養區養殖企業搬拆遷工作,不搞“一刀切”突擊式搬拆遷工作,保護好養殖企業合法利益。
第三,加強監管與服務,提高畜禽養殖企業環保覺悟。
新建畜禽項目必須安裝治污設施,嚴格環評、三同時制度管理,不建或未按時建成治污設施的,一律不予驗收或批準投產。加強監管執法,增加監管監測頻次,開展專項執法和重點監察,并納入鄉鎮環境網格化監管,對偷排、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從嚴處理、限時整改,拒改的啟動“按日計罰”等相關處罰措施。對于自然環境可以消納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可以綜合利用的污染物,環保部門應主動幫助企業走生態養殖之路,指導企業采用生態床養殖技術、生態產業鏈養殖模式和堆肥利用等,減少污染排放,降低養殖成本。同時,采取輿論監督、群眾舉報、熱線受理、環境信用評價等措施,倒逼養殖企業治污減排自覺。
第四,及時修復廢舊場區生態環境。
對禁養區搬拆遷的場區環境及時整治修復,實行縣補貼,鎮組織,環保、畜牧部門監督,村(居)負責,畜禽養殖企業投入勞力。建筑垃圾用于就近修建道路及填基建房,糞便廢水用于農田耕肥,土地宜種則耕,宜林則樹,宜菜則園,還原于用地性能,恢復其生態環境,避免廢棄場區長期閑置,使其重煥自然環境生機。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