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今年全市PM2.5濃度要下降12%
天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日前聯合下發《關于“四清一綠”行動2016年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2016年“四清一綠”重點任務。
《實施意見》提出,2016年,天津全市和各區縣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PM2.5和PM10年均濃度降幅均要達到12%以上;國家考核斷面優良水質要達到25%,劣Ⅴ類水質斷面下降10%以上;村莊垃圾設施配套、日常保潔管護、村莊環境清整、垃圾清運率均達到100%;再創建120個美麗社區;涉農區縣造林54萬畝。
開展清新空氣行動
全面深化“五控”治理措施,實現減煤187萬噸
《實施意見》提出,在清新空氣行動方面,天津市將全面深化“五控”(控煤、控塵、控車、控工業污染、控新建項目)治理措施。
加強燃煤污染治理。全年實現壓減燃煤187萬噸。加快超凈排放技術推廣,全市禁燃區外35蒸噸以上燃煤供熱鍋爐全部實施超凈排放改造提升。繼續做好優質煤流通、供應和煤質監管等工作。加強小工廠、小作坊、個體工商戶燃煤污染監管,取締治理有燃煤污染的無照經營商戶。禁止秸稈焚燒,依法治理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垃圾等污染問題。
加強揚塵污染治理。強化工地揚塵治理,嚴格落實“五個百分之百”揚塵控制措施,實現建筑工地紅外攝像視頻監控全覆蓋和揚塵在線24小時動態監測。強化道路揚塵治理,嚴格渣土運輸管理,實現定人、定車、GPS定位,聯合開展公路渣土運輸治理工作。強化堆場揚塵治理,加快天津港散貨物流園區搬遷進程,對鋼鐵、電力等重點儲煤堆場全面落實噴淋和封閉措施。強化裸露地面治理,加強對治理完成裸露地表的動態監管。
加強機動車和船舶污染治理。全面摸排、重點治理交通擁堵路段,優化交通疏導方案,加快推進公共交通建設。嚴格燃油車輛器械環保檢驗,全年進行新車生產、銷售環節環保一致性抽查10萬輛。全面排查重型柴油車,建立用車大戶責任制度,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控制。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行為。扎實推進京津冀區域機動車污染聯防聯控。推進船舶污染防治,新建碼頭同步配套建設岸電設施,港作船舶岸電覆蓋率達到100%。
加強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堅持污染治理與提標改造相結合,開展鍋爐提標改造,治理鋼鐵行業無組織排放和化工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完成59項工業企業除塵、脫硫、脫硝治理任務,完成7家鋼鐵聯合企業29套生產裝置煙粉塵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對新建項目嚴格落實國家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對新、改、擴建項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排放總量實行兩倍量替代。
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精細化管理。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考核追責和目標責任制,全面加強對專職網格監督員的考核和管理。建立健全各區縣內部空氣質量考核制度,對所屬街道(鄉鎮)依據空氣自動監測系統數據進行考核排名。制定實施《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和《鑄鍛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兩項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此外,要深入開展環境污染專項整治,深入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處置工作。健全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推動京津冀區域聯動應對重污染天氣,建立清單、臺賬和責任制度。
實施清水河道行動
治污、修河、調水、開源并舉,治理廢水直排工業企業40家
《實施意見》提出,在清水河道行動方面,要堅持源頭治理、截污優先,治污、修河、調水、開源多措并舉,主要污染指標穩步下降,水體觀感有較大提升。全面治理水污染源,全市所有開發區、示范工業園區及其他工業集聚區全部實現污水集中處理,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全面排查并取締不符合國家和天津市產業政策的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等生產項目。采取關停淘汰、接入污水處理廠、遷入工業園區、實施深度治理等措施,治理廢水直排工業企業40家。
全面推進工業污染源排放企業轉型升級。制定實施年度落后產能淘汰計劃,未按計劃完成淘汰任務的區縣,暫停審批和核準其相關行業新建項目。實施區域差別化環境準入政策,停止審批工業園區外一切新、改、擴建新增污染物的工業項目。有序推進全市建成區內現有鋼鐵、有色金屬、造紙等污染較重企業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
全面推進雨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善城區排水體系,在中心城區建設10座排水泵站。中心城區改造雨污合流制地區4.8平方公里,郊區縣改造雨污合流制地區53.8平方公里。加大污水處理廠建設力度,建成污水處理廠16座。全面啟動全市110座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建設污泥處置設施3座,實現外圍區縣污泥處置設施全覆蓋。
全面推進各類河道治理。實施堤岸整治、截污納管、清淤疏浚、水系溝通等綜合治理措施,治理河道14條。深入實施全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專項整治方案,全面完成外環河治理工程。啟動獨流減河水生態修復示范工程,開展獨流減河支流水環境綜合治理。
此外,《實施意見》還提出,要全面加強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加大引灤入津、南水北調等調水工程水質保護力度。全面治理農村污水,推行干濕分離、雨污分流、種養一體、農田利用,完成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治理297家。全面有效防范水環境風險,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全面強化水環境日常管理,在全市各級河道129個斷面建設水質自動監測站,建立水環境監管信息系統。
開展清潔綠化美化行動
創建150個美麗村莊和120個美麗社區,造林54萬畝
《實施意見》提出,在清潔村莊行動方面,要鞏固拓展清潔村莊建設成果,再創建150個美麗村莊。持續改善農村環境,農村居民生產生活環境得到進一步提升。健全完善垃圾處理體系,推動寧河區、靜海區、薊縣等3個區縣垃圾處理廠建設,確保盡快投入使用。健全完善區縣垃圾轉運體系,建立區縣垃圾清運制度。
在清潔社區行動方面,全面加強社區環境治理,努力提升城市社區宜居水平,營造整潔、舒適的居住環境。加大美麗社區建設力度,按照美麗社區創建指標要求,創建120個美麗社區。加大社區環境衛生整治力度,創造干凈整潔的社區環境。加大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宣傳教育力度。
在綠化美化行動方面,天津市要全面提升中心城區綠化水平,實施環城綠道、林蔭綠道、生態綠廊綠化建設提升工程。全面加大涉農區縣造林綠化力度,造林54萬畝。全面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水平,認真落實《天津市生態用地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強化法律和科技保障,加大自然恢復、濕地修復、水源涵養、森林保護等力度。
《實施意見》強調,要狠抓考核問責和落實。對失職瀆職、治污不力和造成嚴重后果的領導干部要堅決問責。各區縣要結合實際,制定大氣污染防治網格員管理和考核辦法、鄉鎮(街道)空氣質量在線監測管理和考核辦法,并嚴格落實責任。要制定有關水污染防治任務考核辦法并嚴格執行,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實現水質改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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