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最嚴制度帶來清水長流
記者日前從閩江流域河長制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年1月、2月,閩江流域全流域水質繼續保持優,Ⅰ類~Ⅱ類優質水同比提高了36.4個百分點。
近年來,福建省以河長制為抓手,不斷推進流域水環境整治,“優質水比例不降反升”的目標正一步步實現。
■領導任河長,治水力度不斷加大
福建省自2014年開始實施河長制,省內閩江、九龍江、敖江流域分別由一位副省長擔任河長,并確定其為河流保護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河長制通過“包河治水”彌補了此前“九龍治水”的制度缺陷,由各級領導擔任河長,使行政資源的調配更為順暢,也使治水的保障力度空前提升。
2015年,福建出臺了《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成為全國第一個推出省級“水十條”的省份。
短短兩個月后,福建又推出了更細化的“水十條”,當年閩江、九龍江、敖江流域年度計劃重點項目共完成或基本完成146項,完成投資額約17.4億元。
2016年,福建又率先實施最嚴河長制,將各地市流域突出問題的解決納入環保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推進黨政同責,督企更督政,同時出臺了《福建省地表水水質考核辦法(試行)》。
支流、小流域的水質與干流、全流域水質密不可分。從今年2月下旬起,福建省環保廳組織9個督查組,會同屬地環保部門對各小流域進行督查,了解監測小流域水質狀況,嚴肅查處影響水質的各類環境問題。
截至目前,已完成67條小流域的督查,共查處133個影響小流域水環境的突出問題。
“幾年來,福建打造的是最嚴的水質管控制度。”福建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作為水質管控重要抓手的河長制在提升水質、提升治理效能方面的作用日益凸顯。
■因地制宜,接地氣有創新
分段而治、各盡其責,是河長制的核心思路。然而實際操作中,不接地氣,不懂得創新,只會讓河長制陷入就河治河的窠臼。
為此,福建各地按照“一河一策”原則,分析不同的流域突出環境問題成因,因地制宜地研究出臺綜合整治方案,實施精準化治理。
河長們通過狠抓項目帶動水污染治理。科學設定重點項目庫,把有限資金集中使用在治理項目上,有效避免了“撒胡椒面”式的資金使用方式。閩侯、德化、大田等一些地方大膽創新工作機制,有效推動了一些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
閩侯縣生豬養殖污染突出。在推動畜禽養殖整治中,閩侯河長告訴記者,縣政府與各鄉鎮(街道)簽訂工作責任狀,各鄉鎮(街道)與包村領導、包村工作隊簽訂工作責任書,層層傳導壓力、落實責任。同時組成督查組,對鄉鎮(街道)的拆除進度、責任落實、資金投入進行跟蹤督查,對整治進展慢、未完成任務的以及禁養區出現新建養殖項目的鄉鎮及相關責任人,給予通報、問責。
為調動養殖戶積極性,閩侯在堅持必須拆除的基礎上,充分考慮養殖戶轉產轉業等具體困難,對限期內拆除豬欄的養殖戶予以適當資金補助,并建立轉產轉業機制,引導群眾結合地域特色發展綠色生態農業。
三明市大田縣整合水利、國土、環保、林業、安監等部門在生態環境領域的行政處罰權,成立了全省首家生態綜合執法局,鄉鎮配套組建生態綜合執法分局,并在年底評選“十佳”和“十差”河長,獎優罰劣。
泉州市德化縣建立了河長工作聯系微信群,縣長親自擔任全縣“河段長”,并直接在微信群里辦公、批示。
■獎懲追責,避免“河長秀”
河長制如何避免成為“河長秀”?這是必須直面的問題。“以流域水質論英雄”,福建實施了最嚴格的水質考核,嚴格獎懲,以獎促治。
據介紹,閩江流域交接斷面水質將實施雙月考核制度,每期斷面水質考核得分排名通過網站公開發布,并向有關設區市市委、市政府通報預警水質達不到功能區要求或與上年同期相比水質下降幅度超過20%的斷面;每年7月,對上半年連續3次考核得分排名在最后三名且水質下降的斷面,福建省環保廳將約談所在縣(市、區)政府領導。
“對年度水質類別未達考核目標的斷面,有關主管部門可以暫停辦理相關行政區域內增加相應水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的審批、核準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對水質未達到相應功能區要求且持續惡化的,將追究相應責任。”福建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同時,流域各行政區年度考核得分將作為流域生態補償資金分配的依據。這意味著,水質好的地區得到的流域補償資金就多,水質差的地區流域補償資金就少。
此外,福建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還建議,在閩江流域含小流域實施網格化監管機制,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三級(鄉鎮、街道)、四級(村、社區)聯動機制,確保小流域監管更加及時到位,執法人員能夠第一時間及時到達現場,有效處置各類環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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