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如何做好水氣土污染防治?
廣東省環保廳表示,“十三五”期間,該省將全力打好水、氣、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努力當好綠色發展的排頭兵。結合三大領域熱點,該廳相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空氣好壞怎樣提前知曉?
本月5日起空氣質量預報精細到地市
去年10月開始,省環保部門聯合省氣象部門在官網發布全省空氣質量預報,這個預報是分為珠三角、粵東、粵北、粵西四大片區。省環保廳大氣處相關負責人介紹,經過今年以來環保和氣象部門的多次溝通,并加密會商,從今年6月5日開始,預報將從片區精細化到每一個城市,在廣東衛視每晚的全省新聞聯播之后,全省21個地市的空氣質量預報都會隨天氣預報節目一起播送。
“為進一步提高預報準確率,我們還將繼續更新、精細化污染源清單,并與氣象部門共享數據,加強會商,根據雙方的分析結果,不斷優化預報質量。”該負責人說。
目前臭氧污染成為該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一大挑戰,其重要來源是VOCs(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對此,該負責人介紹,該省將在“十三五”期間實施重點區域、重點行業VOCs排放總量雙控制,推動石油化工、印刷、工業涂裝、家具制造、制鞋、集裝箱制造、電子制造等十三類重點行業實施VOCs治理減排工程,建立揮發性有機物管理名錄和行業排放標準,選取城市進行VOCs綜合整治的試點。
河涌何時告別黑臭?
廣深市區明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根據該省《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2013—2020年)》,2015年底珠三角消除劣V類水體,到2020年全省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但有記者指出,珠三角部分城市河涌污染依然嚴重,不僅水質仍為劣Ⅴ類且發黑發臭。
對此,省環保廳水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中提出的消除劣Ⅴ類水體,是指已劃定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的水體。而城市河涌大部分是沒有劃定為水環境功能區的。對于這類河涌的整治要求,國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是將其納入到黑臭水體來整治。“水十條”規定,2017年底前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對此,該省將根據“水十條”的目標,及時修編《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對黑臭水體提出明確要求和時間節點。目前省環保廳規劃到2017年底,廣州、深圳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地級市建成區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該省污水處理能力多年位居全國第一,但要整治黑臭水體,必須完善污水處理管網,提高污水收集率,并加大截污、清除污染源等力度。
土壤治污立法有何進展?
歷經多次修改將與“土十條”銜接
近日,國務院頒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方案》引發關注。廣東則提出分級分類防治土壤污染,并研究制定《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
對此,省環保廳生態處相關負責人2日介紹,省環保廳起草的《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已經進行了多次修改,并完成了專家的征求意見,下一步將根據“土十條”的規定進行調整、銜接。力爭今年6月底提交省府法制辦。廣東是就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全國試點,這也是該省環保改革創新的重要內容。
根據目前土壤處置的普遍思路,首先需要對污染問題進行評估,是輕度、中度還是重度;在類型上是重金屬、有機物還是生物方面的污染。評估后,對人體健康存在風險的污染土地,如果能夠修復的,需采用物理、化學、生物等方法進行修復,不能修復的,按相關規定不能進行涉及人體健康的建設,如改變土地類型,把用作居住用途改為建景觀公園,減少土地與人接觸的頻次。
省環保廳表示,“十三五”期間,該省將以耕地土壤環境保護為重點,大力推進土壤污染基礎調查,嚴格控制土壤污染來源,全面實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分級和分類管理。在珠三角地區、韶關市等典型區域開展受污染耕地土壤綜合治理試點示范工程,并以化工、金屬冶煉、農藥、電鍍等重污染行業受污染場地為重點,開展治理修復試點示范工程。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