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一起基層違建案例調查
供熱站屬違建,地方政府部門卻“一路綠燈”默許;群眾財產遭受損失,糾紛不斷,鎮政府卻給企業開出荒唐“保證”。事情曝光后,供熱站僅被處罰1萬元,繼續運營至今。
近日,記者調查發現,這起發生在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松山區哈拉道口鎮的事例折射出,一些基層政府法律意識淡薄,上級監管部門不作為,為違法企業撐起了“保護傘”。
■供熱站未批先建,環評手續遲到近半年
哈拉道口鎮哈拉道口村村民胡廣新是當地養雞大戶,2013年雞存欄約1萬只,年收入近40萬元。“2014年隔壁供熱站開始施工后,每天要撿出300多個軟殼蛋,死亡十多只雞。每天損失400多元。”
質疑受到供熱站影響的不止胡廣新一家。周邊養殖戶反映,供熱站裝卸煤時,揚起的煤灰在村子里落得到處都是,不僅影響牲畜上膘,而且造成不少牛羊死亡。
記者在現場看到,供熱站距離最近的養雞場僅有一墻之隔。供熱站周邊的房頂、道路和秸稈上都落了一層黑色的煤灰,連羊的鼻孔里也全是黑的。
對于村民反映的污染問題,赤峰天宮供熱有限公司和政府相關部門均予以否認。哈拉道口鎮副鎮長馬小冉說:“供熱站實現集中供熱,小鍋爐沒了,大氣環境變好了。反映問題的只是少數人。”天宮供熱公司董事長唐立軍說:“平時雞也會死,不能說雞死多了就一定是企業造成的。我們是拿到了環評的。”
雖然對于牲畜死亡的具體原因,目前并沒有明確說法,然而記者調查發現,供熱站本身是未批先建的違建,并且環境保護措施并不到位。
相關證據表明,供熱站是在村民舉報4個多月后才補辦的環評手續。通常情況下,為了防止煤灰被風刮起,環評要求在存放煤時需要苫蓋,運煤車要全封閉,但實際上供熱站內大量的煤隨意露天擺放,運煤車也是普通的翻斗車。煤車卸煤時塵土揚至半空,久久難散。
■鎮政府給企業寫保證,各部門一路綠燈
隨著調查深入,記者拿到了一份簽署于2013年12月3日的《熱力集中供熱站及區域供熱項目建設合同》,甲方是赤峰市松山區哈拉道口鎮人民政府,乙方是赤峰天宮供熱有限公司。
合同顯示:“甲方負責協調電力、水利、土地、規劃、交通等有關部門為項目提供支持幫助”“甲方將全力協助乙方辦理供熱站建設工程所需的一切手續”“保證為乙方提供優良的建設環境……如遇個別家庭、個別人阻礙施工,鎮政府保證會第一時間向上級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記者調查發現,有了這份保證書,供熱站無論是前期的未批先建,還是后期的無證經營,都得到了鄉鎮政府的默許和上級監管部門的“寬容”。
2014年6月,接到舉報的赤峰市環保局查證哈拉道口供熱站沒有辦理環評手續后,曾責令其停止建設。隨后赤峰市政府發現,這個供熱站不僅是沒有通過環評,國土、規劃、住建等部門的許可也都沒有。但僅僅過了一個多月,供熱站就強行復工了,此后除了環保局為其補辦環評手續外,再沒有任何部門出面阻止供熱站施工或運營。
天宮公司非法施工和運營受到的處罰,僅是一張來自赤峰市國土局的1萬元的罰單。其他部門對記者表示,目前還沒有處罰企業的決定。甚至有的部門直到供熱站運營了一年多后才發現企業原來是違法的。
直到5月30日,哈拉道口供熱站才剛拿到國土證,其他手續仍不全,哈拉道口鎮政府則表示對此毫不知情。
赤峰市規劃局松山分局局長溫兆平說,目前不少鄉鎮一級的基礎設施都是未批先建。天宮公司建設的9個供熱站中,也只有3個剛辦完全部手續。
■建供熱站竟是為促樓盤銷售?基層勿成“法外之地”
近年來,類似案例在基層并不鮮見。記者調查發現,片面追求政績和心存僥幸,是造成部分鄉鎮違法建筑泛濫的根本原因。
唐立軍說,哈拉道口鎮當初之所以通過招商引進天宮公司,是因為鎮里新建的居民樓沒有集中供熱,銷售困難。后來村民反映污染時,天宮公司也曾考慮撤資,但相關部門隨之“熱情挽留”并保證解決手續和村民上訪問題,違法供熱站才最終得以建成。
內蒙古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所長于光軍說,以往鄉鎮的土地制度建設比較薄弱,以發展為名的建設用地獲得了較多“特殊照顧”。“由于資金與發展需要的矛盾,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各級部門對鄉鎮使用土地的要求和審批都比較寬松,變相容忍地方搞法外建設。”
專家認為,“選擇性失明”的根本原因還是地方政府沒有正視發展和法治、環境的關系。“任何理由也不能拿來作為違法的借口。”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助理研究員謝杰說,無論出于何種目的,違法行為都不應成為被保護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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