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上半年19市區PM2.5濃度達二級標準
更新時間:2016-08-02 09:30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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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環保廳近日發布的今年上半年城市空氣質量狀況顯示,全省城市空氣質量全面改善。
上半年,在全省21個地級市及順德區中,17個市(區)空氣質量達標;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平均為94.9%,較去年同期提高3.8個百分點。其中,優占51.2%,良占43.7%;超標天數比例為5.1%,其中輕度污染占4.5%,中度污染占0.5%,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
據了解,上半年廣東省城市主要空氣污染物為PM2.5,其作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比例為37.9%;PM2.5全省平均濃度為31微克/立方米,除清遠、潮州和揭陽外,其余19市(區)平均濃度均達到年均濃度限值二級標準(35微克/立方米)。
從各項污染物的變化來看,全省各城市二氧化硫、PM10和PM2.5平均濃度同比有所下降,降幅分別為21.4%、11.5%和11.4%,二氧化氮與去年同期持平。
值得關注的是,作為廣東省人口、產業最為密集,我國大氣污染重點防控區之一的珠三角,上半年空氣質量持續改善,除臭氧外5項污染物降幅均大于或等于全省降幅。
數據顯示,珠三角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平均為94.4%,PM2.5區域平均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PM2.5平均濃度范圍在25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之間,PM10區域平均濃度為46微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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