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發改委調整城區污水處理收費標準:非居民每噸0.80元調至1.40元
更新時間:2016-12-23 13:24
來源:中國吉林網
作者:
閱讀:4865
16日,從長春市發改委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的《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春市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長春市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和處理水平,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水環境質量,經長春市政府批準,決定調整長春市城區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同時理順非居民水價體系。
據了解,調整后的長春市城區污水處理費標準如下,居民(含執行居民水價的非居民用戶)生活污水處理費由每噸0.40元調整到0.95元;非居民污水處理費由每噸0.80元調整到1.40元;特業污水處理費由每噸2.00元調整到2.60元。
此外,其他事項方面。擴增執行居民水價的范疇,在執行居民水價的范圍中,增加經殘聯認證達標的托養服務機構、殘疾人經營的社區微型食雜店、修理店(不含汽車修理)、服裝裁剪用水(每月用水量不超過10噸),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加大對低保戶及低保邊緣戶的補貼力度。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后,困難群體補貼政策按低保戶每月減免水費由四噸提高到五噸,低保邊緣戶由三噸提高到四噸的執行標準。
根據要求,調整后的污水處理費標準,將于2017年1月1日開始執行。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