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保督察組通報七省市環境問題 大氣、水污染問題成“通病”
伴隨中央環保督察組完成向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通報,第二批“中字頭”環保督察情況已全部公開反饋完畢。
2016年11月底,中央環保督察組分別進駐北京、上海、重慶、湖北、廣東、甘肅、陜西等7個省市,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督察。此輪行動中,“環保欽差”究竟給7省市開出了哪些問題清單?與此前多次督察相比,本次行動有何不同?下一步,如何讓環保督察效果更加持久?本報記者對此展開追蹤。
緊隨首批中央環保督察的腳步,第二批中央級督察分別在北京、上海、重慶、湖北、廣東、甘肅、陜西等地展開。而此次通報,正是對各地環境癥結的集中反饋。
本報記者梳理發現,截至2017年2月底,督察組交辦7省市的1.5萬多件環境問題全部辦結。根據“邊督邊改”的要求,現已責令整改、關停取締單位萬余家,約談近5000名相關人員,另有265人被拘留。針對問題較為突出的廣東省,更是開出了1.38億元處罰“大單”。
大氣、水污染問題成“通病”
中央級環保督察又一次動了真格。本報記者注意到,在最新通報的情況中,大氣環境、水環境治理不到位成為7省市現階段的主要“通病”。
比如在首都北京,大興區已成為全市大氣污染最嚴重的區域,環境臟亂差問題突出。截至督察組進駐時,仍有工業大院近70個,低端企業近萬家。順義區則連續兩年沒有完成PM2.5濃度削減目標,降塵量位于北京市前列,一些已完成清潔能源改造的村莊存在復燒散煤現象。
督察組還點名稱,甘肅省2014和2015連續兩年未完成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PM10濃度不降反升。作為陜西省示范新區,西咸新區近兩年大氣PM10和PM2.5平均濃度長期居于陜西省首位。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7個省市均存有不同程度的薄弱環節,上海、深圳、武漢等地污水直排現象頻發,部分地區甚至還出現了水體污染加劇的情況。
其中,督察組在湖北省督察時指出,水資源過度開發帶來的環境問題凸顯。目前,湖北省共建成水庫6275座、水電站1788座,漢江在流量減少的情況下仍實施六級梯級開發,干流流速降低,水體自凈能力下降。沿江重化工企業中,近一半沒有配套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偷排、超標排污等時有發生。
針對所有查出的問題,上述7地均將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落實情況也將及時面向社會公開。
“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成重點
在找問題、抓弱點的同時,督察對象的擴大成為本輪督察中的重點所在。
區別于以往大多數行動,這一次督察行動不僅僅面向企業,而是將地方黨委政府及主要負責人列入了重點督察范圍。工作落實不到位、考核追責不力、環保監管偏軟偏弱等問題被逐一揪出,7省市近5000人被約談,問責3000多人。
在處罰力度最大的廣東地區,“不擔當、不敢擔當”的問題突出。督察組指出,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失之以寬,導致一些地區和部門重視不足;在環境質量考核子項中,沒有完成任務者并無扣分,難以形成監管壓力;部分地方在處理群眾環境訴求時態度消極,常常使小問題拖成大問題。最終,廣東省共約談1252人,問責684人,罰款金額高達1.38億元。
“臉紅心跳、如坐針氈。”西南某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向記者描述了督察現場的感受。但他坦言,責任體系、落實機制、檢查考核、問責追究等每個環節,都離不開逐級落實、層層推進。中間任一環節出現“斷層”,環保工作便成了“夾生飯”。督察組的意見一針見血、指導性強,正是為各級政府戴上了“緊箍咒”。
記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7月發布的《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中,就明確提出環保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對問題突出的地方需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如何解決地方黨委和政府的環境責任落實問題,也成為中央環保督察的焦點。在此推動下,督察結果現已被作為領導干部考核評價及任免的重要依據。
督察機制將成常態
“中字頭”督察的又一次重拳出擊,得到了業內人士紛紛點贊。不過也有人向記者表示,要想確保后續整治工作的有力有序,還需建立長效性、常態化的環保督察機制,讓督察效果更加持久。
“一系列嚴苛的督察行動,既反映出中央治理環境的決心,也是對各地政府的一大警示。”國家行政學院生態文明研究中心主任張孝德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有些地區過去曾流行“寧可被嗆死,也不能被窮死”的說法,部分領導為追求經濟發展、地方利益,對環保工作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如今,這樣的做法顯然已行不通。
而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看來,從約談企業到約談政府的轉變,正是要求各地主官不能只管“加油門”,還要學會“踩剎車”。
環境治理成效如何,關鍵還得看地方黨委和政府的支持力度。常紀文對此撰文表示,由于地方政府的工作都是在黨委領導下進行,如有不慎,易出現“地方政府難施拳腳、地方黨委一身輕松”的情況。因此,還應進一步強化地方黨委在環保工作中的領導和監管責任,從頂層設計出發推動黨政協同“齊發力”。
“環保督察注定是一個艱難的過程,需要建立一整套長期化、常態化的監管、考核機制,從根本上查找地方病根。”張孝德補充道。
對此,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在今年兩會期間也透露,環保部將進一步完善督察工作長效機制。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是否要形成一個《環境保護督察條例》,及是否將其上升至法制層面。
記者統計發現,目前已有24個省份出臺了省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同時,21個省份已發布有關環境保護職責分工的文件,其余地區也在制定和征求意見當中。
就在反饋結束不到一周,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再度加碼要求:下一步,將形成對各地每月一調度的常態化工作機制。針對整改不力、進度滯后的地區,還將安排專項督察,并視情采取通報、約談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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