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打包治理農村污水垃圾
更新時間:2017-07-14 14:52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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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以來,泉州通過工程包推動農村污水垃圾治理,對落地的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由市級財政按投資額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300萬元。
根據《泉州市培育發展農村污水垃圾處理市場主體實施方案》,今年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泉州臺商投資區都要推出1個以上工程包。
相比以前的政府包干,今后將全面引入市場機制。其中,鼓勵以縣(市、區)為單位,采用一體化打包、分區域打包、多項目打包等多種形式,將鄉鎮、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以及村莊污水處理項目,環衛清掃保潔、中轉運輸、終端處理以及市政公用領域等項目,分片區或分流域按實際情況整合打包。對落地的PPP農村污水垃圾工程包項目,市級財政按投資額,給予實施地政府一次性獎勵。其中,投資額5000萬元~1億元的項目,獎勵50萬元;投資額1億元~5億元(含1億元)項目,獎勵100萬元;投資額5億元~10億元(含5億元)的項目,獎勵200萬元;投資額10億元(含10億元)的項目,獎勵300萬元。
此外,按“誰污染、誰治理,誰受益、誰付費”原則,村民為處理污水垃圾付費將成為常態。其中,鄉鎮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的,要開征污水處理費;農村地區要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議”方式,村民按每人每年5元~20元繳納保潔費。存在差額的部分由縣(市、區)級財政統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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