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防治 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處置 合肥開出整治清單
近日,合肥市根據省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結合省環境保護委員會通報的突出問題,對大氣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處置能力不足等問題開出整治清單。對反饋的所有問題逐一細化,逐條列出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時限清單,實行掛牌銷號,推進整改落實。
全域禁止秸稈及廢棄物焚燒,淘汰黃標車
合肥市空氣質量雖然達到考核目標,但是PM10和PM2.5濃度絕對值較高。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十三五”取得明顯成效。
整改措施:合肥市制定實施《2017年藍天行動實施方案》,要求2017年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濃度不高于80微克/立方米、57微克/立方米,其他指標符合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為此,合肥市強化揚塵污染控制,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拆遷現場、物料堆場、混凝土攪拌站、港口碼頭揚塵治理措施,全面實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散料全密閉運輸,提高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和灑水力度,加大渣土運輸管理力度,開展渣土運輸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同時,全年全面全域禁止秸稈及廢棄物焚燒。
關于NO2和O3濃度不降反升問題,合肥在今年年底前淘汰禁燃區所有燃煤鍋爐(火電和集中供熱除外),新建燃煤發電機組、熱電聯產機組必須達到超低排放要求,推進現有循環流化床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推進石化、有機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十三五”全市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下降10%以上。
合肥市還將全面淘汰黃標車,加大高污染車輛、船舶、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監管。開展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劃定禁止燒烤區。
對全市101家有資質的混凝土攪拌站抽查,發現存在未建設密閉物料堆放庫,無噴淋降塵系統等情況。全市持證32家港口經營單位,作業區地面未硬化、物料堆場未采取有效圍擋措施,噴淋除塵措施不到位等問題6月底前整改完畢。
明年6月底前市區煙花爆竹全面禁售禁放
市區道路交通擁堵,機動車污染已成為大氣污染重要來源之一。煙花爆竹燃放監管不到位,責任落實不到位,在禁放時間違規燃放大量存在。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十三五”取得明顯成效。
整改措施:優化交通組織管理,推進軌道交通建設,積極倡導公眾綠色出行,提高城市公交分擔率和城鄉公交覆蓋率。2017年底前完成《合肥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修訂,2018年6月底前,在市區全面禁止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其他區域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加大節假日期間監管力度,確保禁售禁放措施落實到位。
2020年市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率100%
2016年全市實際日處理生活垃圾5343噸,低于實際產生量和處理能力,存在部分生活垃圾未得到無害化處置的問題。鄉鎮運行的3臺生活垃圾磁化爐,未依法報批環評文件,未開展廢氣監測。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十三五”取得明顯成效。
整改措施:合肥市加快推進市、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建設,確保市區生活垃圾全部得到無害化處置,到2020年,市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率100%。
停用鄉鎮生活垃圾磁化爐,補辦環評和“三同時”手續,開展廢氣監測,確保污染物達標。
此外,合肥市醫療廢物處置負荷達117%,設施超負荷運行。合肥市將加快推進合肥市資源循環利用及生態處置產業園擴建項目建設,合理配置工業危廢和醫療廢物處置能力,確保醫療廢物安全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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