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打響秋冬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
為加強今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發生的頻次,山東省濱州市日前印發《濱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制定攻堅行動主要任務分解表,明確全市及各縣區、市屬開發區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根據《行動方案》,濱州市將通過完善空氣質量監測網絡體系,開展工業污染深度治理,加快推進清潔取暖等措施,全面完成“大氣十條”考核指標,實現今年10月至明年3月全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8%、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15%的目標。
1強化監測監管,對“散亂污”企業回頭看
按照《行動方案》要求,濱州市加快縣區監測網絡建設,10月底前,各縣區全部建成包含SO2、NO2、PM10、PM2.5、CO、O3六項參數在內的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加強監測數據質量管理,布設降塵量監測點位,做好數據質量控制,每月向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報送降塵量。加強監測數據質量管理,完善空氣質量監測遠程在線質控系統,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
為加快處置“散亂污”企業,濱州市將對各縣區已上報清理取締及整改提升的1914家“散亂污”企業進行“回頭看”,確保清理取締類企業全部達到“兩斷三清”標準。各縣區、市屬開發區對“散亂污”企業重新進行排查,對新排查的“散亂污”企業建立臺賬并分類處理,9月底前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予以取締。10月1日起,凡存在瞞報漏報涉大氣污染排放“散亂污”企業集群的,納入環保督察問責。
圍繞工業污染深度治理,濱州市開展重污染行業無組織排放專項整治,要求企業建立無組織排放改造全口徑清單,9月25日前報送市環保局,制定無組織排放改造方案,在今年采暖季前,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加快推進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今年10月底前,全市單機1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全部實現超低排放改造。推進化工類、工業涂裝類、包裝印刷等行業VOCs綜合治理,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加快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10月底前全部完成電力、鋼鐵、水泥企業排污許可證發放,12月底前完成銅鉛鋅冶煉、電解鋁等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
為加快推進燃煤清潔利用,《行動方案》要求各區縣全面完成燃煤小鍋爐“清零”任務,單臺1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替代,達不到要求的一律實施停產整治。10月底前,全市完成6萬戶氣代煤或電代煤工程,完成替代地區應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一律不得燃用散煤。加強煤質監管,加大潔凈煤生產供應力度。擴大集中供熱范圍,12月底前,20萬人口以上縣城基本實現集中供熱或清潔能源供熱全覆蓋。
2盯緊污染源,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
在移動源污染管控方面,《行動方案》要求提高新車準入門檻,加強車用油品監督管理,10月起,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12月底前完成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設備安裝。加大對高排放車和車用尿素的監管力度,強化工程機械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高排放車輛和設備。
濱州市根據《行動方案》要求,強化面源污染控制,嚴格控制秋季秸稈露天焚燒,9月起,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實行嚴格問責。加強揚塵控制管理,各類工地要做到“六個百分之百”;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9月底前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并與行業主管部門聯網。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嚴格露天礦山新上建設項目核準或備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審批。減少煙花爆竹燃放,制定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嚴控方案,明確春節期間限放區域和允許燃放時間。
濱州市將在鋼鐵焦化鑄造行業實施部分錯峰生產,建材行業全面實施錯峰生產,有色化工行業優化生產調控。嚴格控制煤炭消費量,未實現煤炭消費等量或減量替代的新建擴建涉煤項目,今年10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實施停產。大宗物料實施錯峰運輸,各縣區做好重點用車企業篩查,結合行業錯峰生產要求,制定“一廠一策”的采暖季錯峰運輸實施方案。
為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濱州市要求9月底前,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各縣區根據預案要求制定實施方案,以污染源排放清單為基礎,逐個排查行政區域內各類污染源,摸清污染排放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減排措施。統一預警分級標準,科學判斷每一次重污染過程,及時啟動預警響應,完善預警分級、解除及打斷判定等標準。加快污染源清單編制。12月底前,完成城市大氣污染顆粒物源解析。
3逐級壓實責任
重點任務月排名、季考核
《行動方案》提出,濱州市各縣區黨委、政府及各市屬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作為落實本方案的責任主體,要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逐項任務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逐級分解任務,層層壓實責任。
濱州市要求,各級各部門應本著“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確定的職責分工制定配套工作方案,逐項任務明確完成時限和達標標準,并對各縣區加強指導督辦和現場檢查,確保抓好任務落實。企業作為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責任,落實項目和資金,確保治理工程按期建成并穩定運行。
為強化督查整改,濱州市要求各縣區切實做好大氣污染防治督查、巡查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做到即查即改,發現一處整改落實一處,同時配合做好中央環保專項督察工作,確保案件及時銷號。對督查巡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不能銷號的,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按照《行動方案》要求,濱州市環保局負責行動中的輿論宣傳引導,制定專項宣傳方案,切實做好采暖期大氣污染防治宣傳報道和輿情監督工作;會同宣傳部等部門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信息發布、宣傳報道、輿情引導等工作。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及時發布權威信息,主動向公眾介紹重污染天氣過程持續時間、影響范圍、污染成因,保障公眾知情權。
在攻堅行動中,濱州市環保局對各縣區重點任務進展情況進行定期調度并實施月排名、季考核,各縣區于每月2日前上報重點任務進展情況。市環保局每月向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時序進度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縣區下發預警通知函;對每季度空氣質量同比惡化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或AQI持續“爆表”的縣區,公開約談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對未能按期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縣區,嚴肅問責相關責任人。強化考核問責,落實黨委、政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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