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今年“冬防”逐月量化考核
記者近日從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辦公室獲悉,根據國家對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的整體部署要求,河南省近日出臺了《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逐月量化考核方案》。
《方案》從考核對象、時間節點、考核內容、考核方式等方面細化分工,明確目標責任,并且加大對考核對象的督導強化力度。
據介紹,此次逐月量化考核針對的是河南省各市縣區的人民政府和鄭州市航空港區管委會,以及各有關廳局委和攻堅辦29個強化督導組,就環境空氣質量的PM10、PM2.5、重污染天氣天數等3個方面進行考核,并對重點工作中的清潔取暖、燃煤散燒治理、“散亂污”企業整治、工地揚塵治理、重點行業錯峰生產、重污染天氣管控措施、企業達標排放等七大類進行細化、量化考核。
空氣質量改善指標和重點工作指標各占50%權重
大氣污染防治逐月考核量化考核總分100分,空氣質量改善指標和重點工作指標各占50%的權重,并于每個月5日公布考核結果。
此次量化考核將采取空氣質量改善考核辦法,按百分比進行。例如,考核月PM10月均濃度達到或者優于省定目標要求的,計35分;未完成的按照省定目標值與月均值的比重乘35分計分。PM2.5總分35分,重污染天氣天數30分。
對重點工作的考核辦法也是采取百分比,不過采用的是扣分制。例如,清潔取暖占10分,發現1個村未完成“雙替代”(電代煤、氣代煤)改造的扣2分,對所有村已完成改造但有20%以上住戶復燃散煤的扣2分,對非傳輸通道城市發現1戶未完成“雙替代”改造的扣2分,發現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的扣5分,扣完為止。
排名倒數將被公開約談問責
此次量化考核排名,主要對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進行,鄭州航空港區參與省直管縣(市)的考核問責。
對于當月排名倒數后三位的省轄市和后兩位的省直管縣(市),未完成月度目標的,由政府分管負責人在當地主要媒體做公開檢查,公開對相關責任人追責情況,并明確下個月的改善目標。
對于連續兩個月排名倒數后三位的省轄市和后兩位的省直管縣(市),由省攻堅辦對其政府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公開約談。
對連續三個月排名倒數后三名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將對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問責處理方式包括組織處理和黨紀、政紀處分。
針對29個強化督導組考核,主要對重點工作完成進度進行考核,對月度考核中發現的駐地內重點工作考核指標存在問題情況,采取合計分數,發現問題按照制定的標準累積,且不設上限。在考核排名結果上,排名靠后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也采取公開約談、追責、問責等方式。
省直有關部門也是考核對象
據介紹,此次月度量化考核將省各有關牽頭重點工作的廳、局、委也納入考核范圍,涉及省發改委、省工信委、省環保廳、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等8個部門。
在考核月內未被國家和29個督導組發現問題的計100分,發現問題的將按照標準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例如,若發現一起企業錯峰生產和運輸落實不到位的,對省工信委扣2分;發現一處城市建成區各類建設工地土方作業、房屋拆遷施工應落實“封土行動”未落實的,發現“6個百分百”未落實的,發現“三員”管理未落實的,將對住建廳分別扣5分、1分、1分;發現一起銷售不達標潔凈型煤標準的,將對省工商局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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