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所有人工湖配湖長
更新時間:2018-03-02 08:54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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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湖長制啟動暨涇河綜合治理動員大會近日在咸陽市禮泉縣烽火鎮涇河沿岸舉行。陜西省委書記胡和平宣布相關工作啟動,省長劉國中作動員講話。
會議宣布,胡和平、劉國中擔任省總湖長,副省長魏增軍擔任省副總湖長和紅堿淖湖長,其他湖庫由設區市按照所在區域和所屬流域相結合的原則分級分區設立湖長。2018年底前,陜西省對常年水域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實施湖長制,并將全省所有人工湖、塘堰、澇池納入湖長制管理。
劉國中在講話中指出,在湖泊實施湖長制,是推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必然要求,是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的重要內容,也是解決陜西省水安全、水環境、水生態問題的有力抓手。要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建立健全與河長制緊密銜接的省市縣鄉四級湖長組織體系、制度體系和責任體系。
劉國中強調,啟動涇河綜合治理工程,要堅持系統化治理,統籌上下游,兼顧左右岸,切實處理好河流整治與城鎮發展、生態環境保護、水資源開發利用的關系。要構建防洪安全保障、水資源配置保護、水生態修復提升、水文化弘揚展現、產業融合發展“五大體系”,把涇河建成一條水清岸綠、峽谷湖光、城河交融的“家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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