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空氣質量首次達到二級標準
更新時間:2019-01-14 09:33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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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西省南昌市空氣質量首次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是江西11個設區市中率先達標的城市之一。
監測數據顯示,2018年,南昌市PM2.5年均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8%,下降幅度排全省第一,濃度值在全省最低;PM10年均濃度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8%,下降幅度排全省第一。
據了解,2013年-2018年,南昌市PM2.5年均濃度由69微克/立方米下降到30微克/立方米,累計下降56.5%;PM10年均濃度由116微克/立方米下降到64微克/立方米,累計下降44.8%;空氣質量優良率由60.8%上升到89.6%,累計上升47.4%。
2018年,南昌市加大通報問責力度。針對在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中亂作為、不作為、慢作為和弄虛作假、推諉扯皮造成嚴重后果的,多次通報;對長期整治不到位且無正當理由,以及當年空氣質量優良率不升反降、PM2.5年均濃度和PM10年均濃度不降反升,導致空氣質量嚴重下降的現象進行“一責三問”,即問責當地政府、問責業主單位、問責相關市直部門及其責任人。
此外,南昌市始終保持環境執法的高壓態勢,2018年,南昌市環保部門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案件42件,移送行政拘留36人,移送涉嫌犯罪(刑事拘留)10件,刑事拘留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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