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實施臭氧高發期錯峰生產
遼寧省大連市近日首次要求在臭氧污染日,道路攤鋪等作業應錯峰生產。大連市藍天工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各相關單位嚴格執行這一要求。
今后,在每年的臭氧高發期(5月-9月),當空氣質量預報結果中首要污染物為臭氧,且空氣污染級別為輕度污染及以上時(含預報為良-輕度污染),所有涉VOCs排放的市政作業應嚴格按規定在污染日當日12時-18時實行錯峰生產。城市建成區內將禁止建筑墻面涂刷、裝飾和市政道路劃線、欄桿噴涂、道路瀝青攤鋪等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市政作業項目(應急搶險工程除外)。當錯峰生產管控時間結束或啟動錯峰生產當天14時,本區域空氣質量實時臭氧監測濃度低于160μg/m3,錯峰生產自動終止。
大連市藍天辦提醒,涉及限時錯峰生產的單位可以提前1天通過《大連晚報》、大連市生態環境局(官網)首頁、大連生態環境(公眾號)、大連環境信息APP等多種途徑,查詢獲取空氣質量預報結果。也可通過大連環境信息APP或空氣質量發布APP(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等途徑隨時了解空氣質量實時結果,以便及時跟蹤環境空氣質量情況,并按要求啟動和終止錯峰生產。
為督促相關單位嚴格落實臭氧高發期錯峰生產工作要求,大連市藍天辦將建立信息發布與反饋高速通道,規范錯峰生產的組織、實施、監督全過程。同時,加強監督,建立多部門聯合檢查機制,對違反錯峰生產的單位將定期在《大連日報》等媒體上予以曝光,督促施工單位、管理部門和屬地政府各盡其職,做到錯峰生產不慢、不漏、不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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