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出臺方案重點解決大氣污染防治難點問題
更新時間:2020-05-21 08:48
來源:泰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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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安市生態環境局出臺《泰城城區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十大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以“十大專項行動”為契機,重點解決制約我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難點問題,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完成省政府下達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即2020年PM2.5達到46μg/m3,PM10達到76μg/m3,優良率達到62%。
涉氣企業整治專項行動,開展泰城城區及高新區涉氣企業深度治理行動,達到地面硬化、物料進倉、密閉運輸、廢氣應收盡收、達標排放等標準要求,部分行業依法提標改造。深入開展“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重點對已經完成整治的“散亂污”企業開展“回頭看”,清理新增和遺漏的“散亂污”企業,對污染治理水平差、不具備提升改造條件的城中村涉氣企業有序搬遷出主城區,未完成搬遷的,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實施錯峰生產。對泰城城區現有粉磨站、商砼站、預制件廠、磚瓦窯等企業制定整治方案,依法有序關停或搬遷。
揮發性有機物整治專項行動,6月底前完成“一廠一策”的編制,開展全面治理,有機化工、工業涂裝、印刷業等行業全部配套建設高效的末端處理設施。6月至9月每天10時—18時,重點區域周邊的道路施工禁止瀝青鋪設作業,施工工地禁止涂裝、噴漆作業。
散煤治理專項行動,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尤其是泰城主城區的8個街道辦事處,9月底前完成民用潔凈煤的置換工作。加強禁燃區內執法檢查力度,禁止銷售和使用穿心爐;禁止企事業單位、經營業戶使用煤炭及其制品、非成型生物質燃料、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一經發現堅決取締、依法處罰;打擊非法流動銷售劣質散煤行為。
工地揚塵治理專項行動,完善工地揚塵治理技術導則,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10個100%”的要求,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道路工程施工的規范化管理,5月底前,裸露地面推廣使用氈布覆蓋或噴灑抑塵劑。施工工地內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道路保潔專項行動,提高道路保潔標準,適合作業的天氣,泰城城區道路每日至少機掃3次、灑水4次;重點區域道路每日至少機掃4次、灑水6次、高壓沖洗2次,霧炮作業6次,地面積塵不高于5g/m2,道路見“本色”,5月15日到9月15日每日增加灑水1次、高壓沖洗1次。部分重點路段安裝道路噴霧降塵降溫裝置。全面整治綠化帶裸露和培土高于路沿石的情況,防止泥土上路。
渣土治理專項行動,制定《泰安城區積存渣土清運處置實施方案》,對城區積存渣土堆進行全面摸排,建立臺賬。按照“市區分級”、分類處理原則,需要長期堆放的,全部綠化或覆蓋,需要清理轉運的,12月底前基本完成清運。建立臨時渣土消納場管理制度,堅決杜絕新產生渣土無序堆放現象。進出各類工地、渣土場等場所,渣土運輸車輛必須全覆蓋,密閉行駛,出工地車輛必須清掃車體、沖洗輪胎,嚴禁渣土車帶土帶泥上路。嚴厲打擊違規違法運輸行為。合理規劃土方清運、建筑材料運輸路線,避繞重點區域路段。
道路及周邊污染整治專項行動,開展泰城城區道路出入口及周邊區域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按照“市區分級”原則,對普查摸底的469處出入口,以重點區域為中心,對照整改臺賬,開展道路出入口硬化、綠化工作,優化路域環境,5月底前完成整治。加強泰城城區周邊國、省、縣道及城鄉結合部的道路揚塵污染整治。道路兩側大型車輛維修或停車點,一律實施地面硬化。加大清掃和灑水作業頻率,確保路面無積塵,行駛車輛無明顯揚塵。
此外,方案還對移動源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成品油市場整治專項行動、餐飲油煙治理專項行動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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