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結果互認 江浙滬首次明確揚塵管控統一標準
更新時間:2020-09-30 10:04
來源:金陵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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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揚塵、道路揚塵等揚塵源是城市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之一。近日,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共同組織起草了《建筑施工顆粒物控制標準(征求意見稿)》,今年年內,江浙滬地區建筑施工、碼頭堆場等容易揚塵污染源的區域將有統一PM10、PM2.5濃度限值,且統一監測標準并互認監測結果。這是江浙滬地區在生態環境領域首次明確統一標準。
根據征求意見稿,建筑工地、碼頭堆場要設施自動監測設備,每15分鐘自動采集一次PM10和PM2.5數據,濃度限值分為一般地區和重點地區,重點地區顆粒物濃度限值是一般地區的80%,一旦一天中超標次數達到一定數量,相關部門可以對超標單位進行執法并處罰。
記者了解到,征求意見稿的征集意見建議截止時間是10月17日,江浙滬統一揚塵管控標準年內就將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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