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大氣污染防治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審計整改結果的公告
更新時間:2020-11-25 16:34
來源: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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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紹興市審計局依照相關規定對我區進行了紹興市柯橋區大氣污染防治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并出具了《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紹市審調報〔2020〕3號)。審計結果對柯橋區人民政府在細化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責任、積極采取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和不斷提升大氣污染防治能力等方面給予了肯定。但也發現了一些問題,我區已根據審計意見和建議,采取了整改措施。現將審計整改結果公告如下:
一、關于審計查明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空氣質量改善成效不大”問題的整改情況
1.整改狀態:正在整改。
2.整改措施:(1)針對審計反饋的“空氣質量考核排名處于全省低位; PM2.5年平均濃度未達到空氣質量二級標準;2018年和2019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未完成年度任務要求。”問題,今年以來,全區上下圍繞“PM2.5濃度達標進位”目標任務,全面深入開展“十大治氣專項行動”,加快空氣質量改善步伐,在工業源、揚塵源、交通源、面源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通過努力,全區打贏藍天保衛戰成效顯著,空氣質量呈現總體穩中向好、PM2.5短板加快彌補的特征。1—10月,柯橋區PM2.5平均濃度28微克/立方米,較去年同期下降9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率89.8%,較去年同期上升12.5個百分點。10月份,柯橋區PM2.5濃度改善率全省第三,優良天數上升幅度全省第一。下一步我區將精準發力,把各項工作抓細、抓實、抓到位,堅決打贏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確保全區空氣質量柯橋區空氣質量綜合指數、PM2.5年平均濃度、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等指標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2)針對審計反饋的“2017年柯橋區未完成單位GDP能耗降幅、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降幅和能源消費總量增幅“雙控”目標任務。”問題,柯橋區根據《紹興市柯橋區“十三五”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考核辦法》(紹柯節能辦〔2017〕20號)等文件要求,將通過嚴格節能督查監察,推進落后用能設備淘汰,大力發展綠色能源等方式,確保完成“十三五”期間單位GDP能耗下降21.5%,全社會能源消費總量年均增長控制在1.3%以內的節能“雙控”目標任務。
(二)“空氣質量一點一策政策未達到預期效果”問題的整改情況
1.整改狀態: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近年來,柯橋區委、區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力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抓實抓細治氣各項措施,積極探索完善治氣工作機制,大氣污染治理成效顯著提升:①增強治氣工作專班力量并實行實體化運作,進一步加強對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分析研判、綜合協調。②細化目標任務,壓實工作責任,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嚴格執行落實《柯橋區2020年打贏藍天保衛戰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柯橋區大氣污染防治十條紀律》等制度,定期通報各鎮街空氣質量排名情況,確保全年空氣質量提升進位,積極爭創“藍天之星”。③針對揚塵源、機排源、工業源、餐飲油煙及秸稈焚燒等影響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源,持續開展“低散亂”整治、工業揮發性有機廢氣治理、建設工地揚塵管控、交通工地揚塵管控、露天禁燒等十大專項行動。④進一步加強科技治氣,組建專家團隊協助指導開展科學、精準、依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對大氣微網格、雷達掃描、高空瞭望等高科技設備(技術、工藝)的應用,形成“智慧高空監管、顆粒物雷達掃描、微網格站點”的立體化科學監管體系。⑤加大產業轉型力度,加快傳統產業改造提升,大力發展新興產業特別是綠色無污染產業,支持鼓勵企業加大環保、科技投入,不斷優化產業結構,從根本上減少工業大氣污染。1-10月,柯橋區PM2.5平均濃度28微克/立方米,較去年同期下降9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率89.8%,較去年同期上升12.5個百分點,空氣質量改善成效顯現。
(三)“涉氣散亂污企業整治監管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整改狀態: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針對審計反饋的“5家2019年涉氣散亂污整治上報的關停取締企業仍在繼續生產”的問題,目前屬地鎮街已將這5家散亂污企業關停到位。
(四)“涉氣工業項目環評審查及驗收制度未落實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整改狀態: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針對審計反饋“22個環評前置的涉氣重點行業工業項目未經環境影響評價審查,但已開工建設;4個涉氣重點行業工業項目配套環保設施建成超過12個月尚未進行竣工驗收”的問題,目前22個環評前置的涉氣重點行業工業項目已全部完成審批、備案工作;4個涉氣重點行業工業項目配套環保設施,都已完成自行竣工驗收工作。
(五)“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整改狀態:部分整改。
2.整改措施:(1)針對審計反饋“柯橋區建設項目審批中未執行新增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區域內現役源2倍削減量替代制度”問題,柯橋區在建設項目審批中,已嚴格執行新增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區域內現役源2倍削減量替代制度,依法履行審批手續,確保政策落實到位。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2)針對審計反饋“柯橋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涉及揮發性有機物重點行業企業有520家,但截至2019年底僅273家企業建立了“一廠一策一檔”制度,占比為52.5%”問題,區生態環境分局對納入污染源普查的520家涉VOCs排放企業進行了名單梳理,下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建立企業VOCs治理“一廠一策一檔”制度的通知》,明確一廠一策一檔制度建立相關要求,并組織技術專家幫助指導企業做好相關工作。目前520家企業“一廠一策一檔”制度建立的完成率為75%,下一步將督促指導剩余企業于12月底前可以完成“一廠一策”編制建檔工作。該問題正在積極整改中。
(3)針對審計反饋的“紹興嘉森紡織有限公司設備VOCs排放量大,但該企業未采取完整收集密閉措施,現場異味明顯。”問題,區生態環境分局已對紹興嘉森紡織有限公司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行政(紹市環罰字〔2020〕27號(柯)),企業已落實整改措施。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六)“交通運輸領域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 問題的整改情況
1.整改狀態:部分整改。
2.整改措施:(1)針對審計反饋“重型柴油車未安裝遠程在線監控并聯網”問題,我區按照紹興市生態環境局統一部署,正在積極推進重型柴油車按規定安裝OBD在線接入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截至目前,我區已有67輛新注冊的重型柴油車已經與紹興市生態環境局車載0BD平臺聯網。下一步我區將加快出臺政策激勵方案,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紹興市生態環境局下達的安裝目標任務。該問題正在積極整改中。
(2)針對審計反饋“排放監測與強制維護(I/M)制度未落實”問題,當前柯橋區已嚴格落實《關于實施汽車監測與維護制度的通知》(紹市交執發〔2020〕4)號文件要求,從2020年8月6日起,對尾氣初次檢測不達標的柴油車輛,實施強制維修,并明確了I/M站各自工作要求,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I/M)制度得以更加完善。從6月18日起,生態環境和交通運輸部門已實現I站、M站數據共享。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3)針對審計提出的“非道機械排放管理不到位”問題,①柯橋區已根據《紹興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紹興市區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紹政發〔2020〕10 號)要求,劃定柯 “高爾夫路—香林大道—越州大道—紡都路—湖東路—群賢路—鏡水路—輕紡城大道—柯巖大道—高爾夫路”所圍合構成的封閉區域(不含邊界道路)為禁行區域,自9月1日起,全時段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②柯橋區自2020年5月開始非道編碼登記發牌工作。截至10月底,柯橋區累計完成摸底調查、編碼登記和上牌非道路移動機械2443臺,全市排名第一。③對審計抽查發現的5輛排放超標排放非道機械已經做出行政處罰。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七)“非道加油監管不夠嚴格” 問題的整改情況
1.整改狀態: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針對審計發現的“柯橋區齊賢街道一處停車場內的1輛廂式貨車涉嫌無證無照加油”問題,已對該案作出行政處罰(處罰決定書文號:紹柯市監處〔2020〕468號),罰款3190元,沒收不合格柴油350升。
(八)“部分建筑工地、建材加工企業未落實防塵措施” 問題的整改情況
1.整改狀態: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針對審計發現的“浙江賢升藏元匯大廈工地、大坂綠園工地、香湖印月園工地建筑土方均未覆蓋;齊賢禹降建材加工廠砂土未實行完全覆蓋,揚塵抑制灑水裝置未開啟。”問題,區建設局對藏元匯大廈工程、大坂綠園工程、香湖印月園工程等工程的揚塵問題,作了專項檢查并出具了整改意見,已督促各項目部將存在問題落實整改到位。區生態環境分局對紹興市柯橋區齊賢禹降建材加工廠砂土未實行完全覆蓋,揚塵抑制灑水裝置未開啟的環境違法行為已進行了行政處罰[紹市環罰字〔2020〕30號(柯)],企業已整改到位。
(九)“未按規定項目對10家企業開展監督性監測” 問題的整改情況
1.整改狀態: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區生態環境分局對列入2020年度重點排污單位的10家企業已按照各自相關行業排放標準,補充缺失的監測項目,全面完成了重點排污單位的監督性監測。
(十)“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執行不到位” 問題的整改情況
1.整改狀態:部分整改。
2.整改措施:(1)針對審計反饋的“大氣污染排放許可覆蓋面低”問題,根據《關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和2020年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9〕939號)及國家、省市相關要求,柯橋區于3月份開始啟動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截止目前,大氣污染審計中提到的柯橋區涉及大氣污染排放的1723家企業(其中關閉停產的284家企業無需申領排污許可)已完成排污許可全覆蓋。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2)針對審計反饋的“大氣污染違法信息公開制度不到位,紹興市生態環境局柯橋分局未將23家大氣污染違法企業的34條違法記錄及處罰決定錄入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進行公示”問題,經與省級排污許可證信息管理平臺技術支撐處室對接,平臺中“實施與監管模塊”尚未正常啟用,全省各縣(市、區)均未使用該模塊,全省生態環境執法系統現通過現有執法平臺對違法企業的處罰信息及處罰決定進行公示,已做到信息公開。下一步,待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明確監管執法要求及相關錄入任務后,生態環境分局將嚴格按照上級要求,正常使用系統平臺相應模塊。該問題正在整改中。
(3)針對審計反饋的“部分工地大氣污染監測數據失真”問題,區建設局已對對藏元匯大廈工程、大坂綠園工程、金昌十里白鷺園作出專項檢查并出具了整改意見,三家工地的現場揚塵在線實時監測數據已進行了修復,監測數據變化趨勢已能基本反映工地現場揚塵管控情況。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十一)“個別企業違規享受財政補助” 問題的整改情況
1.整改狀態: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針對審計反饋的“浙江金典印染有限公司新購設備補助未扣除技術服務費,多補助一次性財政貼息8.59萬元”問題;浙江新三印印染有限公司2015年已享受定型機改造財政獎勵,但2016年又重復享受財政補助18.01萬元;紹興縣中利紡織有限公司2015年淘汰燃煤鍋爐,按政策享受財政補助0.5萬元,但審計發現該淘汰鍋爐轉移至其他企業仍在繼續使用”問題,相關部門已全部收回財政補助資金27.1萬元并上繳財政,目前問題已整改到位。
(十二)“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管理不到位” 問題的整改情況
1.整改狀態: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針對審計反饋的“未對綠色印染產業集聚發展基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部分項目績效目標指標沒有量化”問題,區財政局正在修訂完善《柯橋區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明確績效評價的方式、標準和要求;將“2015-2019年柯橋區綠色印染產業集聚發展基金”列入今年財政重點評價范圍,目前已完成評價;起草《柯橋區預算績效目標管理辦法(初稿)》,進一步健全預算績效管理機制,逐一對2020年每一個支出項目的績效目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意見反饋相關部門,指導并督促其進行細化量化,增強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和規范性。
(十三)“大氣污染相關規費征繳管理不規范” 問題的整改情況
1.整改狀態:正在整改。
2.整改措施:針對審計反饋的“14家企業欠繳大氣排污許可有償使用費609.69萬元,紹興市生態環境局柯橋分局未采取措施對上述欠費進行追繳”問題,區生態環境分局重新對相關企業的有償使用費按指標變化情況按月核算,委托第三方機構柯橋集財會計事務所進行復核完善,目前已理清完畢各企業應繳納金額、已繳金額、需退還金額和欠繳金額。下一步區生態環境分局將下發通知,督促有關企業按時足額繳納排污權有償使用費。
(十四)“涉氣環保稅的部門協作不到位,部分企業未按規定繳納環保稅” 問題的整改情況
1.整改狀態: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針對審計反饋的“112條企業環保違法信息涉及的相關企業未按規定繳納涉氣環保稅,8家企業未按實際排污量繳納涉氣環保稅問題”,已對112條環保違法信息和8家企業的實際排污量進行分類核實,已補繳環保稅6.82萬元,問題已整改到位。
二、關于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一)“柯橋區政府應切實加大大氣污染防治的力度,確保完成各項年度目標任務,進一步提升環境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采納情況:已采納
2.采取措施:已在“空氣質量改善成效不大”問題整改措施中闡明審計建議采納情況。
(二)“柯橋區政府應結合實際研究實施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進一步加大大氣污染管控工作力度,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的實效。”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采納情況:已采納
2.采取措施:已在“空氣質量一點一策政策未達到預期效果”問題整改措施中闡明審計建議采納情況。
(三)“柯橋區政府應加強“散亂污”企業的動態監管,強化部門協同,督促相關鎮(街)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采納情況:已采納
2.采取措施:按照“整體謀劃、上下聯動、多措并舉、分類治理”的基本思路,柯橋區轉升辦出臺了《2020年柯橋區“低散亂”行業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統籌資源集中力量攻堅,形成上下互動、條塊結合的工作局面,系統布局“低散亂”整治提升工作;全面開展“低散亂”企業摸底調查工作,通過常態化梳理,摸底排查出一批無證無照、無安全保障、無合法場所、無環保措施以及工藝裝備、能源消耗、產品質量等不達標的“低散亂”企業。采用清單式管理,分類治理,按月梳理整治進度,實時掌握工作動態。目前,在鎮街初驗的基礎上,正著手開展“低散亂”企業綜合驗收工作,推動“低散亂”企業規范整治提升。
(四)“柯橋區政府應督促相關部門加強工業建設項目環保監管,加強部門協同,嚴格落實環評及環保設施竣工驗收制度,堅決查處“未批先建、未驗先投”行為。” 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采納情況:已采納
2.采取措施:區生態環境分局就環評審批與項目立項加強與區行政審批局的信息交換與協同配合,督促企業嚴格落實環評及環保設施竣工驗收制度;同時加強區域巡察,積極查處“未批先建、未驗先投”行為。
(五)“柯橋區政府應加大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力度,嚴格落實總量控制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加強日常監管。” 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采納情況:已采納
2.采取措施:加大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力度,積極開展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廢氣集中整治,提升VOCs收集處理效率;強化涉氣企業監管檢查,督促企業全面落實生產設備與治氣設備“同啟同停”工作要求,對于企業廢氣收集和處理設施不開啟或不正常運行等惡意違法行為,一律從嚴查處。
(六)“柯橋區政府應督促相關部門加強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有序推進柴油車監控體系建設,減少機動車大氣污染源。” 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采納情況:已采納
2.采取措施:為加強柴油車污染排放控制,柯橋區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構建機動車超標排放信息數據庫;對柴油貨車開展常態化路檢路查,完善生態環境部門檢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執法模式;開展對全區柴油貨車車輛集中停放地、用車大戶等的入戶檢查;正在研究出臺OBD聯網政策激勵方案,積極推進重型柴油車按規定安裝OBD在線接入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七)“柯橋區政府應督促相關部門加強協同配合,嚴格落實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實現信息聯網和數據共享。”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采納情況:已采納
2.采取措施:我區已按照《關于實施汽車檢測與維護制度的通知》(紹市交執發〔2020〕4號)文件要求,嚴格落實排放檢查與強制維護制度,由于I站和M站數據實際由省市平臺控制,通過與市級層面對接,6月18日起已實現信息聯網和數據共享。
(八)“柯橋區政府應督促相關部門摸清非道機械底數,落實非道機械排放控制區,加大日常監管和查處力度,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機械。”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采納情況:已采納
2.采取措施:為控制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冒黑煙現象,生態環境分局聯合區建設局、綜合執法局、交通運輸局等多部門開展對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污染物排放等情況開展聯合執法檢查。10月份生態環境分局又啟動秋冬季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檢測工作,對在禁用區內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九)“柯橋區政府應督促相關部門加強成品油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非法加油行為,堵塞監管漏洞。” 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采納情況:已采納
2.采取措施:為落實長效監管機制,我區成立了成品油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品油整治形成了區政府領導牽頭,各部門聯動,鎮街屬地管理的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依據《2020年柯橋區大氣污染防治考核辦法》,區市場監管局印發了《鎮(街道)油品質量提升考核辦法》,從“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打擊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罐車專項行動,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加油站油品、車用尿素質量檢查及抽檢;啟動企業自備油庫油品質量檢查及抽檢。”四方面對鎮(街道)油品質量提升工作進行考核。
(十)“柯橋區政府應督促相關部門加強建筑揚塵綜合治理,強化日常在線監控和現場巡查,加大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減少大氣污染源。” 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采納情況:已采納
2.采取措施:①區建設局出臺了《關于印發<2020年柯橋區建設工地打贏藍天保衛戰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紹柯建〔2020〕28號)、《關于開展全區建設工地揚塵聯合執法檢查的通知》(紹柯建〔2020〕42號)等文件,為進一步完善揚塵管控長效管理機制奠定基礎。同時,從10月1日起,在轄區內實施我省《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控制技術標準》,與各授權平臺、區生態環境分局及區綜合執法局等部門聯動,將標準落實到位。②在此基礎上,區建設局進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成立速查速處通道,對違反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的工地及企業進行嚴厲查處。
(十一)“柯橋區政府應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嚴格按國家排放標準進行監測,堵塞監管漏洞,切實加強大氣污染的源頭監管。” 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采納情況:已采納
2.采取措施:區生態環境分局進一步規范做好2020年度重點排污單位監督性監測工作,結合本次審計情況,依據《2020年紹興市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細化制定了《2020柯橋區排污單位監督性監測方案》,特別是新增的重點排污單位,結合最新排污許可證、相關行業排放標準及環評等因素,明確各排污單位監測頻次和監測項目,確保全面準確。
(十二)“柯橋區政府應督促相關部門加大排污許可證管理的工作力度,規范有序落實排污許可制度,積極推動排污許可全覆蓋。” 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采納情況:已采納
2.采取措施: 區生態環境分局將按照排污許可證相關制度及上級任務要求,進一步擴大排污許可覆蓋面,同時加強證后監管,推動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做到持證排污,按證排污。
(十三)“柯橋區政府應督促相關部門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日常管理,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違法信息公開制度。” 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采納情況:已采納
2.采取措施:經與省級排污許可證信息管理平臺技術支撐處室對接,目前排污許可證管理平臺中“實施與監管模塊”尚未正常啟用。為確保做到信息公開,目前全省生態環境執法系統通過現有執法平臺對違法企業的處罰信息及處罰決定進行公示。下一步將嚴格落實省市相關最新要求,強化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日常管理,確保大氣污染違法信息公開落實到位。
(十四)“柯橋區政府應督促相關部門加強企業監測數據真實性的監督檢查,確保大氣污染監測數據真實準確。” 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采納情況:已采納
2.采取措施:①區建設局已約談了揚塵在線監測機構相關負責人,要求面上所有的建設工地揚塵監測設備揚塵在線監測機構定期開展自查,對設備斷線、離線、數據失真等情況,立即組織人員修復和調校;②區建設局科學運用監測數據,一旦發現監測數據變化趨勢出現異常的情況,立即電話排查并啟動現場踏勘,若有違反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的工地,一律予以停工整改并提交行政處罰處理。
(十五)“柯橋區政府應督促相關部門加強財政補助的審核把關,健全部門聯審機制,嚴格按規定兌現財政補助資金。” 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采納情況:已采納
2.采取措施:一年一度的經濟政策制定時,區委區政府已在文件中明確對同一企業、同一事項涉及多項扶持政策的,從高不重復享受。在主管部門兌現政策時,將進一步落實工作措施,健全聯審機制,事先征求相關部門意見,避免同一事項重復享受扶持政策。
(十六)“柯橋區政府應督促相關部門全面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優化完善績效評價指標設置,切實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采納情況:已采納
2.采取措施: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將績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各環節,加強項目績效目標管理,指導督促部門圍繞績效管理四大目標設置核心、關鍵指標,不斷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水平。
(十七)“柯橋區政府應督促相關部門按照“誰污染、誰付費”要求,嚴格環保各類規費征繳管理,確保應收盡收。” 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采納情況:已采納
2.采取措施:為規范排污權有償使用費征收工作,區生態環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機構柯橋集財會計事務所對企業的有償使用費進行復核,對尚未完全繳納有償使用費的企業下發通知進行催繳。
(十八)“柯橋區政府應督促相關部門進一步落實環保稅護稅協作機制,加大大氣污染物監測力度,確保環保稅應收盡收。” 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1.采納情況:已采納
2.采取措施:一是建立聯動機制。柯橋區政府發文建立了環保稅涉稅部門協作機制,從區政府層面建立了環保稅協作長效機制;二是繼續用好稅務金三系統接收環保部門行政處罰信息;三是舉一反三,在對審計提供給我們的112條環保違法信息分類核實整改后,重新排查了一遍所有環保通過金三傳遞的處罰信息,全面開展環保稅追征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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