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實施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
更新時間:2020-12-02 09:13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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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陽市近日印發《襄陽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加快推動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落實環境質量地方政府負責制。
《辦法》要求建立補償機制。按照“誰保護、誰受益,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建立環境空氣質量考核獎懲和生態補償機制,實施獎懲結合,對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的地方進行獎勵,對惡化的地方扣繳生態補償資金,扣繳資金用于補償空氣質量改善的地方,市級財政適當安排獎補資金。
《辦法》明確,以各地PM10、PM2.5年度濃度均值為考核因子,依據市環境監測站報經國家、省審核確認的各地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數據,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各地環境空氣質量考核獎懲,市財政局與各地據實結算。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由各地統籌用于包括大氣污染防治在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據介紹,當地將通過完善環境空氣質量制度體系建設,統籌結合環境空氣質量月度考核工作,實現對各地“按月考核,按年補償”,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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