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天保衛戰收官,這幾點值得關注
生態環境部發布的數據顯示,2020年1月-12月,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7.0%,同比上升5.0個百分點。其中,PM2.5平均濃度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首次達到我國國家標準;臭氧也實現了近幾年來的首度下降,同比降幅達6.8%。
2020年藍天保衛戰成績斐然,新冠疫情對空氣質量的影響也值得關注。2020年的治理經驗和成效能否在2021年及“十四五”期間得到延續?筆者試圖通過分析公開可得的空氣質量、社會經濟活動等數據,對這些問題進行探討。
PM2.5:治理成效顯著,進一步降低濃度依然任務艱巨
盡管空氣質量改善是“十三五”期間的主旋律,但PM2.5在近幾年已出現改善瓶頸,近兩年降幅趨緩,甚至在2019年出現持平的情況。
2020年PM2.5濃度實現了兩個突破:不僅在年均濃度降幅上達到了8.3%,更是在年均濃度上降至國標以內的33微克/立方米。從2020年各月份的PM2.5濃度同比變化水平來看,全年的改善源于以下幾點:
2020年每個月PM2.5濃度同比均有降低,降幅范圍為33.8%到2.7%。而2019年有5個月同比出現惡化,主要出現在秋冬季,全年各月變化范圍為-15.5%到15.4%。
2020年第一季度PM2.5降幅尤其明顯,2月為33.8%,3月為23.4%,這是疫情控制最為嚴格的階段。4月疫情初步緩解以后的降幅開始收窄。
2020年下半年,疫情影響減弱、各行各業生產進一步恢復,工業增加值同比增幅從7月開始逐步達到2019年水平。但這期間,各月PM2.5濃度依然保持了下降趨勢。而2019年下半年,有3個月的PM2.5濃度同比惡化。
可以說,由于疫情影響,2020年
第一季度PM2.5濃度“開了個好頭”,并且是“跨越式”的好頭。而從第二季度開始,尤其是第三、第四季度保持了PM2.5濃度的下降趨勢,才得以讓全年PM2.5濃度穩穩落在“大幅改善”的區間。而2020年下半年的改善,也一定程度上顯示出了治理的效果。在2020年年初,多地就發布了《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沖刺行動方案 。
進一步對行業數據分析顯示,2020年下半年各月的PM2.5濃度得以實現下降,仍與部分行業尚未完全恢復運行有一定關系。如交通運輸行業,盡管2020年底貨運量規模已基本恢復至同期水平,但由于人員流通受限,客運量與往年相比大幅度下滑。如果交通運輸等行業完全恢復,相關污染物的排放量將進一步增加,改善空氣質量的難度也將隨之增加。
即使在2020年初嚴格防疫的情況下,部分重點地區仍出現了幾次局地重污染現象,這一情況在2021年年初再次出現。這與排放量和氣象條件有關。這也說明,我國過重的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并沒有根本性改變,“十四五”期間的PM2.5持續改善任務艱巨。
臭氧:幾年連升后首次下降,治理成效有待長期觀察
與PM2.5此前幾乎逐年降低的趨勢不同,臭氧濃度自2015年后幾年連升,2020年是首次下降。根據生態環境部數據,2020年全國337個城市臭氧年平均濃度為1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
2020年初嚴格防疫措施讓臭氧重要前體物之一的NOx大幅下降,卻并沒有給臭氧治理帶來利好。相反,2020年前5個月的臭氧濃度略高于2019年同期。這一現象不僅出現在我國,羅馬、倫敦、紐約、洛杉磯等全球多個城市在實行嚴格防疫限制措施后也出現了這一情況 。目前研究普遍認為,疫情期間NOx排放的大幅度降低加劇了大氣氧化性,削弱了NOx滴定作用,導致臭氧濃度上升 。
2020年6月以后,臭氧濃度開始同比下降,降幅范圍為0~12.2%。按照我國臭氧污染的季節變化特征,夏季臭氧污染一般較重。但2020年7月和8月臭氧同比降幅達8.8%和9.2%。結合前文提到的工業和交通運行情況,更凸顯臭氧形成機制的復雜性和治理的難度。2020年全國臭氧濃度下降在5年內尚屬首次,但治理成效還需長期觀察。
重點區域:全年變化波動大,治理需加碼
如果將重點區域的污染物濃度與全國污染物濃度進行對比可以發現,京津冀和汾渭平原兩個空氣污染較為嚴重的區域與全國相比,PM2.5濃度在年初下降更顯著,其中汾渭平原的PM2.5濃度在全年中后期的回升幅度也略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京津冀地區和汾渭平原地區作為高耗能產業聚集地,排放基數大,年初工業活動減少和年中后期工業活動恢復帶來對空氣質量的影響,特別是對PM2.5濃度的影響可能更為顯著。
根據生態環境部公布的排名,168個重點城市中空氣質量倒數20名的城市大部分位于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或汾渭平原地區。2019年汾渭平原年均PM2.5濃度出現了反彈的情況,是進入藍天保衛戰后唯一出現反彈的區域 ,這可能是由于汾渭平原直到2018年才被列為空氣污染重點防治區域,而此前的治理措施力度尚有欠缺。若要在今后保證空氣質量仍能有所改善,京津冀和汾渭平原地區需要全力以赴長期推進空氣污染治理。
明確結構減排目標,“提氣”并“降碳”
總體來看,2020年的成績從根本上來說得益于治理的持續推進,但也不能忽視年初疫情的影響。根據生態環境部評估,扣除疫情影響后,全國未達標城市PM2.5濃度為35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5.0%;優良天數比率為84.8%,比2015年上升3.6個百分點,仍然超額完成“十三五”約束性指標。隨著疫情影響逐步消退,2021年及“十四五”期間如何實現空氣質量繼續大幅改善,就成為新的問題。
當前,各地各行各業紛紛提出各自的碳中和碳達峰計劃,這也將給大氣污染防治帶來利好。大氣污染和氣候變化同根同源,減排仍是硬道理,但減排如不能觸及深層次的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問題,則效果有限且難以持續。面對“提氣”“降碳”兩大任務,當務之急是明確“十四五”時期能源結構調整、產業結構調整、交通運輸結構調整的具體目標,統籌減排任務,使全國盡快進入綠色高質量發展的快車道。
作者單位:亞洲清潔空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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