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立法高標準建設太湖生態島
江蘇省蘇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日前審議通過了《蘇州市太湖生態島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提出將太湖生態島建設成為低碳、美麗、富裕、文明、和諧的生態示范島。據悉,這是蘇州首次以立法形式保護太湖島嶼的生態,在江蘇省內也是首例。
《條例》規定了適用范圍為金庭鎮區域范圍內的西山島等27個太湖島嶼和水域,同時規定了太湖生態島堅持的原則。
西山島是全國淡水湖泊中面積最大的島,是太湖健康生態系統維護的關鍵節點和生態屏障,也是長三角核心區重要生態服務功能的支撐地。2019年年底,西山島所在的蘇州市吳中區金庭鎮被列入蘇州生態涵養發展實驗區。2020年年底,蘇州提出理清思路,準確定位,打響“太湖生態島”品牌。今年3月1日,江蘇省“十四五”規劃綱要正式對外公布,“支持蘇州建設太湖生態島”被納入規劃。
圍繞高標準建設太湖生態島的需要,蘇州市人大常委會將《蘇州市太湖生態島條例》作為2021年立法計劃中的第一個正式制定項目,也是蘇州市人大常委會決定自主牽頭起草的立法項目。
《條例》重點突出了太湖生態島的資源保護、污染防治和生態修復,以及文化遺產和村落的保護和利用。要求進行動態監測,掌握太湖生態島內的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水環境變化情況。同時,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護和傳承,并對古建筑管理保護責任人的權力責任作了探索性規定。
據蘇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陳巧生介紹,蘇州希望通過“小切口”立法,提高立法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進一步明確太湖生態島的地位,總結固化實踐經驗,在打造太湖生態保護示范樣本中更好地發揮立法的規范、保障、引領作用,促進太湖生態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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