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忠:碳中和背后的經濟學思考
現階段,中國又面臨了增長動力不足的問題,其實也是推動低碳發展的好時機。碳市場的價格信號要形成全社會的引導,還取決于能否形成順暢的傳導,而電力系統是最重要的“二傳手”。
習近平總書記去年底在聯合國大會和氣候雄心峰會上兩次提出“30·60”目標,向世界做出莊嚴的承諾。短短幾個月之后,《碳中和經濟分析——周小川有關論述匯編》在今年5月份就正式出版。本書一如既往反映了周行長的國際視野、創新思維和超前洞見。2009年周行長在北京大學講演碳配額交易與減排融資的經濟分析時,我也坐在下面聆聽,但我和其他聽眾一樣不太理解中央銀行行長為何要關心這一問題。
十多年前周行長就能對低碳發展這個復雜又重要問題的方方面面看得非常清楚,根本在于其建立了一個完整的經濟學分析框架。基于規范的經濟分析得出:低碳轉型對中國是有好處的,而且中國有一些優勢;在減排機制的選擇上,基于有配額的一般均衡框架得出碳市場是最優的機制安排;在國際碳市場連通與碳關稅問題上,也基于國際治理的分析框架給出了機制設計思路。
一、基于科學的決策分析得出中國經濟低碳轉型的必要性可行性
低碳發展首先是認識上的問題,中國社會在認識上的扭轉實際上經歷了很長的時間。2005年,習近平在浙江時就以高瞻遠矚的戰略眼光,在國內最早提出了“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但是,早期中國社會對低碳發展問題的主流看法是不一樣的。比如,2009年中國出席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時,當時大部分人認為,低碳發展會影響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同時由于發達國家承諾的資金和技術支持沒有兌現,難免會有陰謀論的想法,因此主張中國不能承諾絕對量的硬指標。直到2020年底,習總書記向全世界兩次公開承諾“30·60”目標,才一舉扭轉了社會上的主流認識。周行長在比較早的時候(2008、2009年)就基于經濟分析闡述了低碳發展轉型問題的必要性并澄清了主流認識上的誤區。
第一,針對氣候變化理論可能存在的不確定性,基于貝葉斯決策提出低碳轉型仍是優化解。有人提出,氣候變化理論可能是錯誤的,如果基于錯誤的假設可能是在做無用功。這種不確定性可以轉化為貝葉斯決策,對未來的每種狀態賦予概率,基于對應的社會總收益或者總損失求最優解。由于氣候變化理論站得住腳的概率可能在90%以上,最后的結果還是要低碳發展。
第二,澄清了低碳發展對GDP的沖擊。低碳發展固然會影響高碳行業的發展,進而影響GDP,但低碳發展也會帶來風電、光電、核電設備的更換,形成新的需求。總體算下來,GDP是能維持或者增加的。
第三,從流量和存量的基本概念出發,論證了低碳發展創造的GDP增長不是浪費,會創造真正的財富增量。有人認為,需求的更替帶來的GDP增長可能是一種浪費。從經濟學中GDP與財富兩個基本概念出發,認為煤電等設備的壽命沒有用盡就被取代固然會有一些浪費,但環境的改善也屬于財富的積累,低碳發展帶來的環境和氣候的財富估值是遠大于這些浪費的。實際上,全球經濟很多時候的GDP增長都伴隨著一定程度的浪費,值得關注的是這種浪費能否帶來財富的積累。
第四,基于對低碳發展技術環節的了解,認為中國低碳發展是有一些優勢的。有一種誤解認為,低碳發展依靠高科技,而西方國家占有比較優勢,我國處于相對劣勢,要吃虧。低碳發展路線其實主要是工程技術和工藝路線的選擇問題,只有一小部分是高科技的問題。因為中國是制造業大國,解決工程技術和工藝問題的能力比較強,在這點上中國是有優勢的。
除了在經濟學分析框架內論證了中國應進行低碳轉型,周行長在2008、2009年積極呼吁推動低碳轉型,實際上還與金融危機的背景有關。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對中國的外需帶來了很大的沖擊,面臨有效需求不足的問題,如果借此時機積極推動低碳轉型,形成更新換代的需求,既可以穩住國內需求,還可以實現經濟轉型,是一個難得的時間窗口。
現階段,中國又面臨了增長動力不足的問題,其實也是推動低碳發展的好時機。人口老齡化使得過去推動增長的“人口紅利”消失,外部環境也在發生不利變化,部分發達國家大搞逆全球化甚至經濟脫鉤,一些產業鏈可能會轉移出中國。此外,受疫情影響,國內消費服務業仍沒有完全恢復。此時大力推動低碳轉型,可以實現釋放增長活力與經濟轉型的雙重目標。
二、在減排機制上強調頂層設計和碳市場的價格信號作用
減排機制是低碳發展的核心問題,在機制安排上社會上也有不同觀點,周行長最早提出了對此問題的經濟學分析框架,論證了碳市場是最優的機制。低碳減排在機制上至少有兩種思路,包括行政化的任務分解,將任務攤派給各地方、各行業、各企業,以及依靠財稅和金融調控來實現碳資源的配置,主要是碳稅和碳市場。在早期的時候,有些人支持行政化的任務分解,這種方法簡單、可控,現在還有不少人支持碳稅。脫離經濟學分析框架來談論機制選擇,是很難有結論的。
周行長早年有紡織品配額的研究經歷,當時就有很好的分析框架,碳減排與紡織品配額在本質上沒有太大的差別,周行長就將有配額的一般均衡框架應用于碳減排分析。使用這個分析框架從理論上證明了,讓市場供求關系來決定配額價格并實現市場分配,仍會實現有配額的一般均衡,碳市場是比行政任務攤派、碳稅等更優的機制。周行長還將這個分析框架應用于土地制度改革等其他類似問題研究,比如,基于配額交易的思想提出,建立可交易的全國土地當量市場,既能保持18億畝的耕地紅線,又讓土地市場供給更加市場化。
如何在一般均衡框架中納入碳排放,既是一個重要的經濟學理論問題,也有深刻的政策含義。經典的一般均衡模型不考慮因外部性造成的市場失靈,認為自由競爭市場通過價格的充分調整,能實現一般均衡狀態和最優資源配置。但碳排放造成的全球變暖是人類社會面臨的最大負外部性,碳減排是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市場干預活動,將對經濟增長、價格、投融資、消費和國際貿易等產生深遠影響。
周行長創造性地提出了“有配額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這個分析框架基于簡化的一般均衡模型(s-GE)與簡化的遞推優化模型(s-RP)之間的等價關系,先在s-RP中加入碳排放約束,再通過庫恩-塔克定理轉換在s-GE中找到等價的附加表達。這樣就將碳排放納入一般均衡框架,體現在“收入函數與收入分配”部門中。碳排放約束的拉格朗日乘數(或影子價格)就對應碳排放配額價格,等于碳配額對凈附加產值的邊際貢獻(通常為負)。因此,碳排放約束機制實際上使碳成為一種作負貢獻的資源約束。
按照有配額的一般均衡框架的分析結論,基于碳市場的價格信號引導全社會的碳減排是最優的機制設計,但形成有效的價格信號又以總量目標的頂層設計為前提,這也是周行長近年來持續呼吁的關于減排機制設計的兩個重點。碳價格應能夠產生足夠激勵,而且碳價格相對穩定才能對長期投資、科技創新起引導作用。
第一,封頂的總量是形成有效碳價格的前提,因此頂層設計非常重要。根據模型的推論,先有碳排放總量,才能確定配額,進而形成有效的價格信號。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的自愿碳減排及碳交易市場因為沒有封頂的總量,形成的價格就不是有效的。目前,中國碳減排的總量目標還不清晰,需要加強頂層設計。此外,在設定總量目標的前提下,應拿出足夠比例的碳配額進入碳市場,而不是一點點“擠牙膏”,這不利于價格的穩定。
第二,在總量封頂的情況下,碳市場的價格信號最準確,激勵機制也最有效。按照模型的推論,碳排放權價格集中體現了產出增長、排放配額和技術進步等多種因素的綜合作用,依靠碳市場的價格信號形成的社會資源配置是最優解。
基于有效的價格信號,碳市場能夠很好地解決企業自己搞碳減排以及對低碳技術的融資問題。對前者,通過碳配額交易就可以完成,出售者拿走這部分錢去搞減排改造,少排放一些,購買者則花錢購買更多排放的權力;對后者,碳交易的價格就是低碳技術的市場價值,會促使私人投資增加,刺激低碳技術的研發和市場化,包括新能源、碳捕獲和碳沉降、煤的清潔燃燒技術等。
此外,比較碳稅與碳市場這兩種調控手段,碳稅的稅率不會比碳市場的價格更有效率,而且碳稅對低碳技術較難提供正向的激勵。在低碳轉型中,碳市場應該發揮主要的作用,如果碳稅與碳市場結合使用的話,碳稅的稅率也要參照碳市場的價格。
碳市場本質上是一個金融市場,碳配額市場大體屬于拍賣型市場。碳市場需要資金的期限轉換和風險管理,而在此基礎上會發展碳期貨、碳遠期等衍生產品交易,引導跨期投資和風險管理。最近OECD(經合組織)的研究報告也表明,相比碳稅,有價格穩定機制支持的碳市場可幫助投資者形成碳價逐年上漲的預期,更有利于促進減排。
碳市場的價格信號要形成全社會的引導,還取決于能否形成順暢的傳導,而電力系統是最重要的“二傳手”。電力行業在碳排放中占比差不多一半,居于碳價格傳導的關鍵環節。但電力定價目前還存在一定的行政管理,即使碳市場形成良好的價格信號,也無法通過電力價格有效傳導到其他的經濟環節。因此,繼續推動能源價格市場化改革勢在必行。此外,周行長還指出,電網還可以將碳價格分解提供給發電方、儲存方、調峰方、用戶方等不同主體,這中間涉及的激勵信號非常重要,要統籌協調好。
三、從國際治理角度來看待碳市場互聯互通、碳關稅等問題
周行長很早就意識到,低碳轉型中各個國家的利益是不同的,要納入國際治理的框架予以分析,特別是要有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補償機制。氣候變化在經濟學上是個公共產品負外部性的問題(也是“公地悲劇”問題)。發達國家歷史上排放得多,發展中國家如果因為碳減排而影響到自身發展是不公平的,所以,國際上強調“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實際上,各國的利益沖突遠不止于此,一些產油國對減排可能就是排斥的。比如,伊拉克、利比亞、尼日利亞、委內瑞拉、伊朗、哈薩克斯坦等產油國的產業結構與政府收入來源相對單一,伊拉克的財政收入中90%以上來自石油,尼日利亞的近一半財政收入與幾乎所有的外匯來自石油,顯然會受到減排的沖擊。所以,在各國之間達成一致行動以解決氣候變化的公地悲劇問題,要靠一些機制設計,引入公共資源投入,來平衡各方的利益。
而公共資源來自哪里,發達國家在金融危機之后財政很緊張,疫情應對使得這些國家的財政形勢更為嚴峻,現階段只能通過設計更加巧妙的機制安排,才能落實對發展中國家、一些資源國家的資金補償,也才能推動國際集體行動。
如果從國際治理的角度,國際碳市場連通和碳邊境調節稅的一些機制安排就能看得比較清晰。很多發達國家已經碳達峰了,發展中國家碳排放還在往上走,所處階段不同,碳價應是不同的。直接打通各國碳市場,會造成發展中國家的碳價抬升,后果難以承受。所以需要把握好碳減排的進度,把握好創造GDP流量需求與成本控制之間的平衡點。
周行長就提出,為了讓各國碳市場連通的速度、范圍可控,以及形成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補償機制,可參照類似滬港通、深港通等連通機制,建立連通的小管,類似之前的清潔發展機制(CDM),發達國家可以購買發展中國家低碳減排的成果,用于抵減自身的碳排放。基于同樣的原理,如果發達國家一定要征收碳邊境調節稅,相關收入也必須全部返還用于支持出口國、資源國等的低碳發展,體現對發展中國家的補償屬性。
不只是各個國家之間有利益沖突,一個國家內部的利益也是不同的。比如美國,拜登的減排政策就受到了新墨西哥州的抵制,限制石油鉆探的政策推行并不順利,因為新墨西哥州預算的三分之一都來自這個產業。美國目前在全國層面很難達成減排的共識,很多人擔心,在低碳發展上做得很少會使美國在可再生能源經濟的競爭中處于劣勢。
類似于美國,中國國內各個地方在低碳發展問題上也會有利益沖突,也要有公共資源的支持,資金從哪里出也很關鍵。我國的經濟發展和能源分布很不均衡,資源與地區經濟的發達程度呈逆向分布。煤炭集中于內蒙古、山西等省,原油集中于陜西、黑龍江等省,天然氣集中于河北、山西等省。西北地區作為傳統能源基地,長年以來產業結構相對單一,受低碳轉型影響也比較大。幫助資源省份應對沖擊及發展轉型也需要公共資源,但當下中央及地方財政均較為緊張,全國碳市場的拍賣收入或者碳稅收入是未來可考慮的方向,但在這之前,中央財政要有其他的應對預案。
此外,周行長認為,綠色金融是低碳轉型的重要支撐,并推動國內綠色金融快速起步發展。人民銀行等金融管理部門很早就及時跟蹤國際上綠色金融的發展,考慮到中國綠色金融與國外情況有所不同,ESG(環境、社會與治理)投資人基礎尚不牢靠,提出采用自上而下的頂層設計與自下而上的底層探索緊密結合的發展思路。此后逐步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框架,2016年多部門聯合發布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第一次系統地提出了綠色金融的定義、激勵機制及綠色金融產品發展規劃和風險監控措施。同時,2017年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陸續設立。此外,人民銀行積極參與國際綠色金融合作,2016年首次將綠色金融引入G20議題,并發起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2017年與8家金融監管機構共同成立央行與監管機構綠色金融網絡(NGFS)。
在適合的發展思路與發展框架下,中國綠色金融實現了快速起步。截至2020年末,綠色信貸全球第一;綠色債券全球第二。這些成績的取得既緣于周行長很早就意識到綠色金融是低碳轉型的重要支撐,同步提出了發展思路并奠定發展框架,推動國內綠色金融起步,也與之后人民銀行一直堅持推動綠色金融分不開。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