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出臺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意見
【谷騰環保網訊】山西省太原市日前出臺《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施意見》,將全市生態環境管控劃分為優先保護、重點管控、一般管控三大類,共110個環境管控單元。太原市計劃到2035年要建成完善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
太原市明確,優先保護單元主要包括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泉域重點保護區,以及生態功能重要和生態環境敏感脆弱的區域等,共53個,占全市國土面積的38.21%,主要分布在婁煩縣和陽曲縣。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為:以生態保護為導向,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和城鎮開發建設,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在功能受損的優先保護單元優先開展生態保護修復活動,恢復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重點管控單元主要包括城市建成區、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大氣環境布局敏感區和弱擴散區,以及開發強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環境問題相對集中的區域等,共48個,占全市國土面積的30.11%,主要分布在市中心城區范圍和清徐縣。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為:進一步優化空間布局,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不斷提升資源能源利用效率,解決生態環境質量不達標、生態環境風險高等問題,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重點管控單元針對性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重點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一般管控單元指優先保護單元和重點管控單元之外的其他區域,共9個,占全市國土面積的31.68%,分布在全市各地。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為:主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基本要求,執行國家及省相關產業準入、總量控制、排放標準等管理規定,推動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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