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曝光 | 常州武進公開一批環境違法典型案例
【谷騰環保網訊】近日,常州市武進生態環境局公布了一批環境違法典型案例,以此幫助廣大企業不斷增強環境守法意識,切實履行好企業的主體責任。
火眼金睛 超標排放一眼識破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武進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位于武進紡織工業園區的常州市永明紡織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該企業主要從事紡織品印染加工,是常州市涉水行業重點排污單位。檢查中發現該企業整經、染色工段均在生產,廢水處理設施正在運行,但待排放池中的水顏色有明顯異樣。執法人員憑借扎實的執法經驗判斷待排水有問題,于是第一時間組織監測人員進行采樣,監測結果顯示,待排放池水樣中污染物總氮濃度為83.6mg/L,超過(GB4287-2012)《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中的間接排放標準(總氮<30mg/L)。
查處情況
該企業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之規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依法對該企業處罰款人民幣15萬元。
案件啟示
本案中,常州市永明紡織有限公司作為涉水行業重點排污單位,應嚴格管理廢水處置,達標排放。在此,提醒相關廢水排放單位,高度重視污水處理工藝及管理制度,對廠內的廢水處理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廢水穩定達標排放,杜絕出現排放水超標的情況。
一絲不茍 執法有力服務有型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武進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根據臭氧防治工作要求對常州強德電機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該企業從事電機制造,檢查時浸漆工段正在生產,且有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產生。當時配套建設的“光氧+活性炭”廢氣處理設施正在運行,執法人員隨后進行深入調查,發現設施中20根光氧燈管鎮流器指示燈僅1根呈點亮狀態。詢問得知,企業平時只關注環保設施的開與關,缺乏對環保設施的基本了解,實際上,企業已經有近半年時間沒有對設施進行維護了。
查處情況
常州強德電機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第四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常州市武進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單位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并處罰款人民幣10萬元。后期,執法人員在進行后督查的同時,積極進行指導幫扶,幫助企業及時整改到位,并加強日常環保管理。
案件啟示
企業應當建立廢氣處理設施運行、維護臺賬資料,并熟悉廢氣處理設施的處理工藝及操作規程,明確責任人員,定期維護,避免不正常運行廢氣處理設施的情況發生。
科技追蹤 逃避監管無所遁形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武進區前黃文體重點站點臭氧數據居高不下,武進生態環境局一方面加強執法檢查,另一方面利用走航車走航、無人機飛航等科技手段,精準發現問題。8月26日,通過走航車一路溯源發現,常州市武進南方凈化設備有限公司廠區下風向出現廢氣濃度高值。執法人員隨即對該企業進行現場檢查。該企業主要從事玻璃鋼制品、凈化設備的生產,檢查時正在生產,而過程中上膠衣、糊制、固化脫模等工段均有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產生。企業配套建設了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廢氣處理設施,當時設施風機在運行,但打開機箱發現,UV光解箱內部整流器及燈管均未開啟。
查處情況
常州市武進南方凈化設備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第四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目前常州市武進生態環境局已經對企業逃避監管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案件啟示
新形勢下,生態環境執法監管已經不僅僅局限于“兩條腿”“一支筆”,科技手段已經被廣泛應用。采用天地空一體化模式,無人機飛航、走航車走航等多種手段,現場分析數據,為執法檢查提供高效數據支撐,環境違法行為無所遁形。企業應該進一步加強環保法律法規學習,提高環保日常管理水平,守法經營,綠色發展。
鐵拳守護 有毒排放一查到底
基本案情
接群眾舉報,2021年5月常州市武進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位于武進區雪堰鎮漕橋工業集中區的常州欣發表面處理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該企業主要從事電鍍加工,生產過程中有廢水產生,配套建有一套廢水處理設施。執法人員發現,該企業在架空的廢水排放管道上設置了一三通和閥門,一端通向廠區北側法定廢水接管口,另一端通向廠內東北側的某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接管口。經監測,該企業應急池內廢水中水污染物濃度總銅為1.32mg/L,超過GB21900-2008《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表3中規定的總銅≤0.3mg/L的標準,且未設置廢水回流管道。
查處情況
常州欣發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私設暗管并不經法定排放口超標排放有毒物質,該行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一條第五項“通過暗管排放有毒物質”的基本要件,應認定為嚴重環境污染的情形,涉嫌污染環境罪。依據相關規定,該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門進一步偵查,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案件啟示
本案中,常州欣發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法定的廢水接管口本來于2020年9月被封堵,但是為了不影響生產,公司相關負責人擅自安排在架空的廢水排放管道上設置三通,并通過閥門切換的方式,將應急池內廢水通過周邊公司生活污水接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在此,提醒廣大企業,莫要心存僥幸,再狡猾的“狐貍”也斗不過“好獵手”。對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生態環境部門從來都是“零容忍”,一定會一查到底,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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