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8項調整為14項!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再次征求意見
更新時間:2022-09-30 06:34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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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騰環保網訊】記者近日了解到,《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2年版)》,已開始向社會征求意見。
2021年10月,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作為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的附件,首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22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要求2022年發布首批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此次《清單(2022年版)》征求意見稿,是經進一步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后修改完善形成的版本。
記者經過梳理發現,與2021年版相比,此版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數量由28項調整為14項,抗生素依舊在重點管控范圍內。
兩版《清單》征求意見稿有何變化?
兩版《清單》征求意見稿類別大致相同,均涉及《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明確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已列入《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的物質以及環境內分泌干擾物和抗生素類物質。
變化主要體現數量上。《清單(2021年版)》為三大類28項污染物,《清單(2022年版)》為四大類14項污染物。
其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類保留了10項,分別為PFOS、PFOA、PFHxS、十溴二苯醚、短鏈氯化石蠟、六氯丁二烯、五氯苯酚及其鹽類和酯類、得克隆;減少了10項,分別為六溴環十二烷、二噁英類、氯丹、滅蚊靈、六氯苯、滴滴涕、α-六氯環己烷、β-六氯環己烷、林丹、硫丹、多氯聯苯。
有毒有害污染物類現有兩項,分別為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減少了4項,分別為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乙醛。
最后是環境內分泌干擾物壬基酚以及抗生素。
對此,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在編制說明中表示,《清單(2022年版)》征求意見稿的編制重點關注環境和健康危害大,且在我國環境風險已經顯現的、群眾反映強烈的以及國際社會廣泛關注的、環境公約管控的新污染物。
對于《清單(2022年版)》征求意見稿中的14項新污染物,將深入分析其全生命周期可能產生環境風險的主要環節, “一品一策”制定源頭禁限、過程減排、末端治理的全過程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并強化對環境風險管控措施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
保留豁免期,抗生素類管理措施嚴格
記者注意到,《清單(2022年版)》征求意見稿中對POPs擬采取的環境風險管控措施中,以源頭禁止或者限制為主,對替代還需要一定時間的,保留了特定豁免。
以PFOA類為例,其主要風險管控措施中,包括應當禁止新建全氟辛酸生產裝置,禁止生產、加工使用等。但半導體制造中的光刻或蝕刻工藝;用于膠卷的攝影涂料等用途可以除外。不過,在保留特定豁免的同時,對使用 PFOA 類用于上述用途生產的企業,提出了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要求。
對于國內外高關注的抗生素類物質,《清單(2022年版)》征求意見稿擬采取的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包括,嚴格落實國家有關抗菌藥物銷售使用的相關管理規定,以減少過量和不規范使用產生的環境排放,同時,加強抗生素廢物環境管理和相關排放標準的落實。
例如,嚴格落實零售藥店憑處方銷售處方藥類抗菌藥物,推行憑獸醫處方銷售使用獸用抗菌藥物;抗生素菌渣應當按照危險廢物實施環境管理;嚴格落實《發酵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3)相關排放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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