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全文發布
【谷騰環保網訊】10月17日,湖北省黃岡市生態環境局印發《黃岡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目標“十四五”時期,堅持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嚴守生態環境質量只能變好、不能變差的剛性底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現“一降一減、兩改善、四提升”:碳排放強度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人居環境進一步改善;綠色低碳發展水平、空間格局優化和資源利用水平、環境風險防控水平、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提升的總體目標。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大力推動生態保護與修復,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持續改善,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實現天藍、地綠、水凈的良好生態環境,努力把黃岡建設成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和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
黃岡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為推進“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家有關規劃計劃和《黃岡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
第一章黃岡市生態環境保護形勢
“十三五”以來,黃岡市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動“建成支點”實現歷史性突破、“走在前列”邁出關鍵性步伐、“譜寫新篇”取得標志性成果。全市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以生態市創建為平臺,持續推進長江大保護行動、“四個三”重大生態工程、“雙十”工程和“新雙十”行動,積極落實了長江十年禁漁,逐步推行河湖長制、林長制,以污染治理、生態保護為著力點,以污染防治攻堅戰為載體,打贏大氣、水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圍繞區域突出的環境問題,穩步推進各項環境保護規劃,實施了一系列環境保護重點工程項目,全市“十三五”各項目標任務基本完成,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生態環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2019年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在全省考評為優秀,獲省政府督查獎勵1000萬元,市生態環境局被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同時表彰為“優勝單位”。2020年,市生態環境局被國務院污普辦通報表揚為表現突出集體,被生態環境部表揚為全國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工作表現突出集體,被省生態環境廳表彰為目標責任和領導班子考核“雙優”,被市委、市政府記三等功并表彰為“優勝單位”;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被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表彰為“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
第一節“十三五”生態文明建設成效顯著
長江生態環境展現新面貌。“十三五”期間,全市順利推進沿江岸線的綜合整治工作及長江最美岸線的建設。落實了沿江36家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全面整治長江岸線“四亂”點位110多處。基本完成非法碼頭的整治,關停和規范小散亂碼頭180多個。關停、搬遷畜禽養殖場8000多家。全面完成“三磷”環境問題的排查、整改工作。1171個長江入河排污口實現了有口皆查、應查盡查,同步開展了排污口分類及監測工作。完成精準滅荒造林5.48萬畝,長江兩岸造林綠化2.76萬畝。全市長江生態環境保護取得了明顯成效。
污染防治攻堅取得新成就。深入實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全市主要河流的水環境質量均維持在Ⅲ類水質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縣級行政單位所在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狀況良好,全市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黃岡城區“一湖三港”(凍腳湖、二排港、五七港、赤壁港)黑臭水體的治理工作全面完成,主要水庫的水環境質量基本維持在Ⅲ類水質及以上。大氣環境逐步向好,2020年省考的十個縣(市、區)各污染物平均濃度分別為:二氧化硫8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16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61 微克/立方米、細顆粒物36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1.4 毫克/立方米、臭氧152 微克/立方米,十三五期間,全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穩步提升,2016年至2020年分別為75.3%、77.4%、79.5%、80.0%、88.5%,五年優良天數百分率均值為80.1%。土壤環境質量已初步改善,基本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全市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達到90%以上,耕地保有量707萬畝。7個國家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工作已全面完成,5家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相關整治工作已基本落實。全市164個示范村全部完成環境整治任務。
治污減排取得新成效。積極推進重點行業環保設施升級改造,全市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及現役燃煤發電機組環保設施升級改造,淘汰關停不達標的小型燃煤發電機組,全市范圍內退出煤炭生產。全面覆蓋排污許可證制度管理。完成原油成品油碼頭、油罐車、儲油庫、加油站油氣回收等揮發性有機物整治工作。加強港口碼頭污染防治,轄區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覆蓋率達到100%。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積極推廣集中供熱,熱電聯產,落實清潔生產及能源的循環利用。2020年核算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較2015年分別下降38%、18.1%、10.1%、10.8%,四項約束性指標均完成省定目標。
生態文明建設達到新高度。加速推進全市的生態文明建設,在完善生態制度、改善生態環境、優化生態空間、發展生態經濟、改善生態人居環境六個方面開展了一系列工作,有效推動全市創建省級生態文明示范市的工作,生態細胞工程創建成績豐碩。“十三五”期間,全市共成功創建國家級生態鄉鎮2個、國家級生態村1個,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3個、省級生態鄉鎮66個、省級生態村518個、市級生態鄉鎮91個、市級生態村2531個。武穴、紅安、麻城3個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順利通過省級考核驗收。
生態環保改革實現新跨越。全市持續推進生態環境機構垂管等改革舉措,2019年組建市生態環境局,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整合組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更加優化強化。不斷健全執法制度,制定出臺一系列規章制度,規范執法行為,保證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有規劃、有年度計劃,常抓常議。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推行“兩法銜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維護司法公正。環境經濟政策不斷完善,推進市級每年籌集資金2100萬元用于巴水流域生態補償,籌建黃岡市水環境綜合管理大數據平臺,為橫向生態補償考核提供精準依據。巴水流域國控斷面2019、2020年水質均為Ⅱ類,生態補償效果初見成效。
生態環境風險防控能力邁上新臺階。開展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各縣(市、區)環境應急預案超過3年進行重新修編,逐步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工作。全市分級完成受監管企業危險廢物意外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工作,并督促企業開展應急演練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面落實了醫療廢物、醫療廢水監管與處置“兩個100%”的要求,實現醫療廢物“零庫存”、環境安全“零事故”、工作人員“零感染”。核與輻射安全水平鞏固提高,連續十年保持輻射環境零事故。
環境風險源監測預警能力得到新提升。全市持續落實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控、重污染天氣預警、監督性監測、輻射安全年度執法檢查等工作,開展長江經濟帶化工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全方位防范環境風險。危險廢物應急處置能力不斷提升。全市重點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利用率達到100%,全市一般固廢及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利用率均為100%。全市共核發輻射安全許可證265個,放射源應用單位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率達到100%。
綠色環保服務呈現新氣象。持續推進環評豁免、告知承諾、容缺審批。取消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審批、建設項目環保試生產審批以及機動車排放環保標志核發等系列環保審批事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核定由7個工作日壓縮為3個工作日辦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時限壓縮為法定審批時限的近1/3之內,做到減事項、減時限、減費用。
表1-1 黃岡市“十三五”環境保護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注:*:2020年部分指標(如:地表水省控斷面好于III類水質的比例、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等指標受新型冠狀肺炎疫情等因素影響,明顯好于正常年份;
**:“生態紅線占國土面積比例”原目標為33%左右,2018年按照國家要求進行了重新劃定,2020年該項指標值為13.77%。
第二節“十四五”生態環保任重道遠
當前,黃岡市生態文明建設正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面對新形勢新任務,生態環境還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全市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的任務尚未完成,生態環境壓力仍將持續增長。區域城鄉生態環境保護不均衡,統籌解決難度加大。一些地方政府、企業、社會的責任意識還不到位,生態環境部門隊伍能力建設方面存在問題,水、空氣、土壤環境質量與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一定的差距,部分領域還存在環境風險。
生態環境質量改善任務仍然艱巨。全市主要湖泊的水環境質量均為Ⅴ類或劣Ⅴ類,龍感湖、太白湖、武山湖還呈現水質繼續變差的趨勢。部分河流斷面不符合相應功能類別,全市黑臭水體未完全消除。水資源利用效率水平不高,生態流量難以保證,各河流的連通性較差。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保穩定、促改善壓力較大,以臭氧污染為代表的新的環境空氣質量問題開始凸顯。臭氧指標改善不佳,11個縣市區監測值均超過標準限值。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較晚,基礎較差。土壤污染底數不清,技術成熟度不高,治理項目投入較少,社會資本參與度不高,治理修復難度大,土壤環境監管能力不足。
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全市能源消費結構偏煤,煤炭的主體地位短期內難以改變。交通運輸結構偏公,產業結構調整壓力大,第二、三產業較全省明顯偏弱。結構性問題短期內難以得到有效解決。全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余量不足,全市響應“碳達峰”要求面臨較大壓力。
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控任務艱巨。全市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行業廣、企業多,市內管控及VOCs源頭替代工作還需進一步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標準不清,治理及監管難度大。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緩慢,部分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相關企業未安裝治理設施,有機廢氣直排,對無組織揮發性有機物的管控存在難度。
生態環境監測監管能力與需求不匹配。“十三五”期間在環境監測監管機制方面進行了創新,但與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和管理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不足,亟須整合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管、危險廢物管理、核與輻射管理、排污許可管理等多種功能,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監測監管體制機制。基層生態環境執法面臨諸多困境,工作經費保障滯后,污染治理投入缺口較大,環保機構人員裝備不足,宏觀環保管理措施落實不夠。
第三節美麗黃岡建設面臨新機遇
“十四五”時期,我國環境治理體系建設進入“鞏固”“提升”階段,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節點,同時也是全市生態環境保護處于大有可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
“雙碳”行動引領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習近平主席向世界作出了“碳達峰”、“碳中和”的莊嚴承諾,標志著生態環境保護進入了以降碳為重點的新時期。作為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碳達峰”和“碳中和”將深入推進生產生活方式的全面綠色轉型,從源頭上減少不合理的發展方式造成的生態環境問題。
長江經濟帶強力驅動綠色發展。黃岡市是湖北長江經濟帶和武漢都市圈的重要節點城市,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明確了長江經濟帶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總體戰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全面實施,加快了去產能、去庫存、補短板進程,為實現綠色發展提供了重要抓手。黃岡市將抓住中部崛起與長江經濟帶建設的重大機遇,全面推動大保護,實現綠色發展。
城市群共保聯治提供難得機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以城市群生態環境共保聯治服務全省“一主引領、兩翼驅動、全域協同”的區域發展布局,省第十二次黨代會提出要大力發展以武鄂黃黃為核心的武漢都市圈,為黃岡加快與武漢同城化發展,一體化推進跨區域、跨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重大機遇。
信息科技飛速發展引領環保新趨勢。產業技術創新變革,為生態環境治理釋放紅利。“十四五”全市將迎來通過產業智能化后發追趕發達國家的重要階段。以5G 通信、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地理信息集成等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發展日新月異,為生態環境保護賦能。優勢產業加快技術改造、加速轉型升級、邁向智能化發展,為生態環境治理帶來積極性效應。
總體來看,“十四五”時期全市生態環境保護機遇大于挑戰,處于大有可為的戰略機遇期。要深刻認識“雙循環”背景下國家對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新要求和全市發展環境面臨的新變化,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聚焦突出問題,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的引領和倒逼作用,全力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積極響應湖北省“一降一減、兩改善、四提升”(碳排放強度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人居環境進一步改善;綠色低碳發展水平、空間格局優化和資源利用水平、環境風險防控水平、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提升)的規劃目標,開啟美麗黃岡建設新征程。
第二章總體要求
第一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十一屆歷次全會、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努力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面向美麗黃岡建設的遠景目標,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更好統籌常態化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更加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做好高質量跨越式發展與高水平保護兩篇文章,守好發展與生態兩條底線,為實現全面建設成“湖北高質量發展重要增長極、武漢都市圈重要功能區、長江經濟帶重要節點城市”奠定堅實的生態環境支撐,助力以武鄂黃黃為核心的武漢都市圈高質量發展。
第二節基本原則
統籌協調、系統治理。按照生態系統的整體性、系統性及其內在規律,整體施策、多策并舉。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統籌流域協同控制、統籌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治理、統籌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物排放監管。
空間落地、底線約束。突出與國土空間規劃、“三線一單”編制等重大規劃政策的充分銜接,落實全域生態環境空間管控要求,提升環境管理系統化、精細化水平,構建國土空間保護新格局。
加強法治、強化執法。以實施《環境保護法》為核心,加強環境立法、環境執法、環境守法,從硬從嚴,重拳出擊。依靠法律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實現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
多管齊下、全民參與。強化政府統領、引導和監管責任;激發企業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意識;加強宣傳教育、公眾參與和輿論監督工作,逐步形成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公眾參與的生態的環境治理新格局,實現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共贏。
第三節規劃目標
“十四五”時期,堅持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嚴守生態環境質量只能變好、不能變差的剛性底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現“一降一減、兩改善、四提升”:碳排放強度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人居環境進一步改善;綠色低碳發展水平、空間格局優化和資源利用水平、環境風險防控水平、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提升的總體目標。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大力推動生態保護與修復,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持續改善,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實現天藍、地綠、水凈的良好生態環境,努力把黃岡建設成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和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
規劃構建包括環境質量改善、綠色低碳發展、生態保護與修復、環境風險防范、生態人居建設五個方面的綜合指標體系,共23項指標(見表2-1)。
表2-1 黃岡市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主要目標指標
注:〔 〕為五年累計數;
*:2020年部分“環境質量改善”指標(如:地表水質量達到或優于III類水體比例、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等指標受新型冠狀肺炎疫情等因素影響,明顯好于正常年份;2020年考核斷面為9個,達標率為100%;“十四五”考核斷面增加到26個;
**:2025年指標目標值均為測算數據,最終以湖北省下達目標為準;
***:經過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后黃岡市生態保護紅線面積調整為2398.17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13.77%。由于生態紅線還未下發,具體以通過國務院審查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三章提升綠色發展水平
第一節推進產業綠色低碳發展
淘汰重點行業落后工藝及產能。系統梳理全市落后產能、工藝及設備,以鋼鐵、水泥、電解鋁等行業為重點,建立落后產能淘汰臺賬,依法依規、有序推進落后產能、工藝的淘汰工作。強化煤炭、煤電、水泥、陶瓷等行業產能化解及置換工作。全市持續落實“散亂污”的整治行動,完善清單動態管理,實現“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持續推進煤炭上大壓小、增優汰劣,堅持產能置換長效機制,原則上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2025年底前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削減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確保實現連續穩定達標排放。
嚴格執行環境準入制度。嚴控“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項目落戶,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項目。嚴格禁止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劃布局新的煤礦項目,嚴格限制高硫高灰高砷煤項目開發。
推動重點行業綠色轉型。開展水泥、陶瓷、玻璃、食品飲料、紡織服裝、醫藥化工、冶金建材、機械裝備等重點行業技術工藝改造。提高在產生產線使用清潔能源比例及余熱綜合利用比例,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推進企業裝備升級、生產轉型。持續推行企業清潔生產審核,持續推進ISO 14000環境管理體系、環境標志產品和其他綠色認證。創建一批清潔生產先進企業,培育一批在國內同行業處于領先水平的示范工程。
大力開展綠色園區建設。推進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積極打造生態工業園,形成關聯緊密、資源共享、物質循環的生態工業體系。加快推進黃岡高新開發區、浠水經濟開發區、紅安經濟開發區、羅田經濟開發區、團風經濟開發區、英山經濟開發區6個園區的循環化改造。推進園區內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推進中國頁巖磚都節能示范區、中國高新節能機電產業園等項目建設,支持龍感湖、武穴田鎮、黃梅小池等循環經濟試點和蘄春、黃岡、麻城低碳產業園建設,在園區內推廣不同產業、企業間副產品、能源和廢棄物的循環利用,形成循環的產業鏈和廢棄物利用鏈。到2025年,基本完成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園區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率、水循環利用率顯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
大力推進貨物運輸綠色轉型。推進城市“東進、西拓”,以市區為核心,布局“環形+放射狀”交通網絡,構建一體化多式聯運、無縫對接的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持續推進長江干線大宗貨物“公轉鐵”“公轉水”工程,重點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的原輔材料及產品由公路運輸逐步轉向鐵路、水路運輸。推進黃岡港和湖北物流樞紐的建設,鞏固長江“645工程”,加快交通運輸結構優化調整。“十四五”期間,逐步提高全市非公路貨運比例。
加快推進車船結構升級優化。加快實施老舊車船淘汰更新。大力發展港口岸電,促進交通運輸“以電代油”,引導營運車船向清潔化發展,建設綠色航運碼頭,在長江干線推廣應用LNG動力船舶。結合“智慧交通”建設,持續提升城市公交運營調度智能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制定年度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工作計劃,執行相關部門的環保政策,逐步完善相關基礎配套設施,加大公交充電樁建設,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車使用比例,城市公共交通基本實現清潔能源替代。
推進生態農業建設。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深入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穩定糧食播種面積。依托自身特色,高效推進生態農業建設,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增綠,背靠“大別山區域”,開辟大別山特色果園、菜園、茶園、藥材園、桑園、花卉苗圃等。發展以沿江經濟帶7個縣市區為骨干的濱江濱湖優質農產品產業帶,強力推進“一縣一品”“一業一品”,重點打造市級、縣級區域公用品牌。發展擴大“兩品一標”(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的規模,持續做大做強區域農產品品牌。至2025年,“兩品一標”農產品總數達到300個,地理標志農產品達到95個。發展環保高效型畜牧業,提升生豬標準化養殖水平,推進生豬產業轉型升級。至2025年,全市畜禽業標準化、規模化和集成化程度進一步提高,養殖業廢物綜合利用或達標排放比例持續提升。
推進區域一體化綠色發展生態圈。推動全市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堅持落實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十大戰略性舉措,率先融入武漢都市圈同城化發展,著力構建“主城崛起、兩帶協同、多點支撐”市域發展布局。推進建設武漢都市圈重要功能區、大別山革命老區核心城市、中國中醫藥健康城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積極推進“規劃共繪、設施共建、環境共治、聯防聯控、信息共享”,提高區域一體化發展質量,實現綠色健康可持續發展。搶抓長江經濟帶新一輪開放開發機遇,依托長江黃金水道,整合三地長江岸線資源,提升開發層次,打造黃岡臨港經濟核心區。圍繞長河、巴河兩條跨境河流,開展沿河流域統籌規劃和一體開發,將“兩河流域”打造成黃岡全市水生態樣板區和生態文明示范帶。
第二節加強資源能源高效利用
推進煤炭消費總量、強度雙控。全面落實商品煤質量管理有關規定,禁止銷售和使用不符合環保指標要求的商品煤。年耗用煤量大于1000噸的煤炭使用單位應建立用煤臺賬,逐步建立健全煤炭質量管理體系。促進燃煤清潔高效開發轉化利用,繼續提升大容量、高參數、低污染煤電機組占煤電裝機比例。嚴控新增煤電裝機容量。提高能源輸配效率。至2025年底,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滿足省定要求,整體消費比重呈下行趨勢。
深化能源結構優化調整。擴大供給側非化石能源消費途徑及比重,大力推廣天然氣、電力、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持續推進“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建設,推動黃岡電廠的建設工作,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進黃岡晨鳴化工園熱電聯產,黃梅、武穴熱電聯產項目。推進建設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開展全市天然氣使用現狀摸底調查,建立長期供應保障的市場機制,完善配套政策,增加清潔能源的供應量。加快推進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重點推進新建LNG儲氣項目、黃岡中燃管網改造提升工程,補足儲氣調峰短板。在落實天然氣“縣縣通”的基礎上,持續推進“氣化鄉鎮”工程。大力推進“氣化長江”戰略落實,加快推進船用清潔能源項目、沿江縣市LNG碼頭項目。結合湖北省新能源消納指引,根據地區情況,利用水電、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消費,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較十三五期間有所上升。
強化重點領域節能。推動醫藥化工等產業綠色化改造,建立或完善綜合節能控制體系,構建企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共同治理機制,促進結構性、系統性節能和產業化、設備化降耗全面發展,建立先進和不達標名單制度。推動創建小池、散花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先行區,推進綠色小水電生態改造。全面推行綠色建筑,積極創建省級、國家級綠色生態示范城區,推進建設綠色生態示范城區。
加快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健全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體系,積極開展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范創建試點。加快垃圾處理末端設施的建設,遵循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原則,持續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和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項目建設,逐步提升垃圾末端處理能力,到2025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省定要求。
第三節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建設
積極推進創建國家級生態文明示范市。在創建省級生態文明示范市的基礎上,逐步落實國家級生態文明示范市創建規劃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推進黃岡創建生態強市;全面補齊指標短板,確保完成37項創建指標任務;提升治污能力,切實解決熱點難點問題;著力營造創建氛圍,形成共建共享工作局面。2025年前成功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
持續推動生態“細胞工程”創建。加快國家級、省級生態縣和“兩山”實踐創新基地創建步伐,推動各縣(市、區)立足本地資源、環境、區位優勢和地方特色,科學制定生態縣(市、區)創建規劃,明確創建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積極達成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考核要求。結合推進大別山革命老區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鄉村振興戰略、城鄉一體化發展等工作,大力開展國家級、省級及市級生態村創建。
大力開展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報刊、電視、電臺、網站、微信、微博等多種媒體,結合世界水日、地球日、環境日、濕地日等主題節日,廣泛開展對資源節約、生物多樣性、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全球及區域環境問題、可持續發展等生態文明知識進行宣教普及。將群眾綠色生活方式納入生態環境統一發展規劃及生態文明建設統一布局。推進群眾生活方式的轉變,推動綠色出行、節能節水等綠色生活方式。
第四節推進碳達峰行動
積極響應湖北省制定的達峰目標與減排任務。開展全市碳排放峰值預測、達峰時間表和路線研究,制定并逐步落實全市“十四五”期間的碳排放達峰工作計劃、行動方案和配套措施,綜合運用相關政策工具和手段措施,持續推動實施。力爭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為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夯實基礎。
深入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對接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積極參與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保持碳市場流動性,結合湖北省一系列政策,探索開展碳市場試點項目。鼓勵企業積極參與碳交易,充分發揮省級平臺的作用,深化碳交易市場在黃岡市的運營。
建立健全碳數據管理機制。圍繞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制度、溫室氣體清單編制、重點排放源定期調查與數據監控、碳數據管理基礎能力建設等方面,加快構建黃岡碳數據管理機制,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統計工作,強化能源、工業、農業、林業、廢棄物處理等相關統計,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
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從制度方面鼓勵企業減少非二氧化碳排放,開展系統性工作,完善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監測報告評估技術體系,提高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頻率,加強形勢分析判斷。進一步加大對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的排放控制力度,繼續推動農業減少化肥使用,全方位地推動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的控制。
推進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建設。在全市逐步展開近零碳城鎮、園區、社區、校園、商業等五大示范工程。將優先推薦示范工程項目納入省級綠色項目庫,并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考核中給予傾斜。以試點區域為載體,著力培育節能環保、新能源裝備、低碳認證、碳資產管理等新業態,吸引先進科技、人才和經營模式,形成綠色低碳產業集群。到2025年,在全社會各行業引領近零碳排放發展新風尚。
第四章扎實推進“三水共治”
第一節突出長江生態環境保護
常態化推進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圍繞長江大保護和生態環保重點熱點領域,持續開展專項整治。以長江大保護九大行動、長江大保護十大攻堅提升行動和綠色發展十大戰略性舉措為抓手,繼續推進實施重點國控斷面整治等8個專項行動,全面落實長江保護法,積極推進工業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治理、農業面源整治、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等。實施倒水、浠水等主要長江支流水環境綜合治理,持續改善長江流域生態環境。
強化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續跟進長江干流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分析工作。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則,逐一明確整治要求,分類推進規范整治,有效管控污染物排放。各縣(市、區)落實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查清排污單位,全面完成排污口整治銷號。優化排污口空間設置布局,確定禁止設置排污區域和限制設置排污區域。到2025年建立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
加強長江“總磷”污染治理。結合湖北省制定的總磷控制方案,嚴格落實總磷排放管控要求。鞏固提升“三磷”綜合整治工作成效,全面排查全市磷石膏綜合利用情況,推進磷石膏的管控及資源化綜合利用。加強對全市磷石膏庫的監控,落實磷化工企業環境治理主體責任,落實處理磷石膏堆存問題,完善磷化工企業廢水處理設施,有效控制總磷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
嚴格落實長江岸線產業空間要求。強化項目審批落戶的制度,禁止在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三公里范圍內和重要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依法依規加快淘汰不達標或不合規落后生產技術、裝備和生產企業,鞏固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治綠”的成果。
推進長江岸線環境綜合治理。抓好“留白”“復綠”,鞏固長江沿線碼頭、非法采砂、岸線綜合整治成果,打造生活岸線、生態岸線、景觀岸線。加強河湖水域岸線保護,嚴格水域岸線用途管制。科學確定河流生態基流,強化生態流量監管。推進岸線“精準滅荒”,不斷提高全市森林覆蓋率。以小流域為單元,治理陡坡耕地。強化生產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嚴格實行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建立的預警監控體系建設,預防與防治岸線水土流失,及時掌握水土流失的動態變化。
第二節持續落實水環境治理
強化流域綜合治理。強化治山理水,以大別山、長江為重點,嚴格保護流域水源地,強化推進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修復、水資源保護“三水共治”(水環境治理、水資源利用、水生態保護),加強長江、舉水、倒水、巴水、浠水、蘄水,華陽河流域,“三湖地區”(武山湖、太白湖、龍感湖),白蓮河水庫流域等流域的上下游統籌、左右岸協同、干支流互動,共抓長江大保護,確保一江清水東流,堅決守住流域安全底線。推進舉水、倒水等流域跨市聯防聯控整治。突出水生態修復,結合工程措施,包括污水截流工程、生態處理工程、環衛設施工程、景觀配套工程等,增加支流水環境容量,采取生物、物化等措施來提升水體自凈能力。
加強工業污染源監管。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落實重點企業在線監控設施的要求,督促工業企業廢水處理設施按要求完成提標改造。鞏固“十小”企業清理整頓成果,依法處理對污水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污水處理設施尚未建成、配套不完善、運行不正常以及利用暗管偷排、滲井、滲坑等方式排放污水的企業,全面加強工業污水排放的管控。
持續開展城鎮水污染治理。深入落實河湖長制,逐步推行全市河(湖、庫)“一河(湖、庫)一策”方案,落實工程舉措,建立長效管護機制,有效控制水域兩岸污染源。推進全市縣級以上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工作。開展全市黑臭水體清查,建立治理清單,制定實施“一水一策”的整治方案。采取的坡岸修復、截污納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態修復等技術措施對全市的黑臭水體進行綜合整治。到2025年,全市縣級以上建成區將整體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完善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開展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能力評估,加快新、改、擴建設施,對近期難以覆蓋的地區建設分散處理設施。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督促各地加快完成管網現狀排查,制定年度建設改造計劃,加大雨污合流制管網改造力度和建設步伐,對于暫不具備雨污分流改造條件的地區,通過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管道截流、調蓄等措施降低溢流頻次,解決污水直排問題,杜絕通過雨水管線排污或沖刷入河入湖。開展小微水體排查整治,加強對運營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管,鞏固在線監測數據平臺的建設。至2025年,城鎮應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持續開展船舶污染物治理。持續開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監管五聯單,全面推進制度落實,實行聯合執法,加強對船舶防污染設施、污染物偷排漏排等行為的監督檢查,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做好船港之間、港城之間污染物轉運、處置的銜接。配合推動重點項目建設,推進大宗貨物向鐵水聯運轉移,在全市推廣武穴市礦山至碼頭廊道運輸模式。
第三節積極加強水資源保護
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持續落實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鞏固、提高工作,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所在水域環境狀況持續開展全面排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嚴格飲用水水源地綜合執法,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宣傳,鞏固近年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成果。完成“百噸千人”供水工程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工作,按照“一源一策”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問題、要求、責任、時限四個整改清單。針對保護區內排污口、違法建筑與構筑物、建設項目開展一系列的整治工作,推進保護隔離工程的建設,穩步改善水源地水質狀況。編制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規劃,統籌水安全設施建設與農業灌溉水利建設,統籌水資源利用和產業布局、城鎮建設,統籌水環境保護和城鄉人居環境建設,推動四化同步發展。
提升水利保障能力。以長江、白蓮河水庫等為主要水源,提高供水能力和水質雙保證,推進黃岡市白蓮河鄂東大水廠等供水工程建設。推進長江干流黃岡段堤防除險加固、大別山南麓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實施蘄水灌區新建擴建工程、武穴北灌區新建工程和浮橋河等大中型灌區現代化改造。
強化水源地保護區污染控制。堅持系統、循環、平衡的生態學原則,與生態修復相結合,重點關注農村污水、畜禽養殖、水土流失、泥沙滯留等方面。結合新農村建設,推廣“兩清兩減”(清潔種植和清潔養殖、農藥和化肥減量化)技術,抓“三清”(清理糞堆、清理垃圾堆、清理柴草堆),建“五化”(硬化、凈化、亮化、綠化、美化)。遵循生態經濟理念,著重從源頭控制污染負荷,進一步保障水質,深入推廣生態農業、生態施肥、保護性耕作等措施。與此同時,繼續鞏固末端控制的各類工程措施的成效,實現對面源污染的綜合控制。
落實水資源總量及強度雙控。確立全市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用水效率控制紅線的要求,嚴格用水全過程管理,強化節水監督考核。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節水意識。全市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產品、設備。鼓勵居民家庭選用節水器具,對使用超過50年和材質落后的供水管網進行更新改造。到2025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相較于2020年有所下降,單位GDP用水量達到省定目標。
第四節加強水生態保護與修復
加強重點區域水質修復提升。加強倒水河、巴水、蘄水河、白蓮河國家濕地公園、武山湖等重點流域(水庫、濕地)的保護和修復。完善基礎設施,通過濕地種植、生態浮床等方式不斷提升生態系統綜合功能,進一步改善動植物棲息環境。針對全市內的主要的水環境生態現狀,以加強生態保護、減少水土流失、涵養水源、提高環境自然凈化能力、改善和保護水質、促進生態良性循環為目的,實施生態修復、生態建設工程。在龍感湖退耕還濕工作的基礎上,做好河湖“守、退、補”工作,對全市列入省政府保護名錄的湖泊,在沿湖大堤以內因地制宜開展退耕還濕、退漁還湖工作,引導農民主動調整種養結構。對水質不達標的水域實施“一點一策”治理,推進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綜合實施截污控源、內源和面源治理、水網構建、生態護岸工程。
合理推進水系連通工程的建設。積極推進水系連通和流域整治,采取清淤疏浚、生態水網構建等措施,使全市整體水環境起到提引江水、防洪排澇及城區生態補水的功能。以保障河流生態水量為重點,加強水電站等蓄水工程的水量調度管理和生態調度管理。推進水系連通的建設,以長河為紐帶,將長江、巴河、白潭湖、遺愛湖等相關水域有效相連,推進黃岡長河水系連通、黃梅太白湖入江水系連通、浠水縣望天湖流域江湖連通、蘄春縣五湖連通等項目的建設。通過江河湖補水換水,形成引排順暢、多源互補的江河湖水網絡體系。逐步改善水生態環境,提高水體自我修復能力,恢復區域水環境健康的生命力。
持續開展長江經濟帶保護和修復工程。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構建全方位保護、全流域修復、全社會參與的長江生態共同體,大力推進白蓮河生態保護與綠色發展工程、龍感湖管理區綠色發展工程、水源涵養能力提升工程、小池濱江新區長江流域水生態修復工程等一系列項目,因地制宜的改善水生態環境創新綠色發展路徑和體制機制,推進白蓮河國家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工作。
加強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建設污染治理、生態保護、循環利用有機結合的綜合治理體系,在重點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支流匯入干流處等關鍵節點,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等工程設施,對處理達標后的排水和微污染河水凈化改善后,納入區域水資源調配管理體系,用于區域內生態補水、工業生產和市政雜用。
強化水域岸線生態環境修復。因勢利導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彎曲河岸線,營造自然深潭淺灘和洪泛漫灘,為生物提供多樣性生存環境。組織開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圍與保護范圍劃界確權,完成大江大河和重要支流、重要湖泊水域岸線登記,依法劃定并落實岸線保護區、保留區、控制利用區和開發利用區。加強河道采砂管理、涉河涉湖事務管理,加強河湖濕地修復與保護,開展河湖沿岸綠化,改善河湖生態環境,維護河湖空間均衡。
第五章 統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
第一節抓好大氣協同治理
抓好臭氧(O3)和細顆粒物(PM2.5)的協同治理。常態化開展PM2.5與O3來源解析與成因分析,制定并逐步落實精準化、系統化的O3與PM2.5污染治理方案,實施重大減排工程,努力實現協同效應。實施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強化分區分時分類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至2025年,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滿足省定要求。
完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積極推進黃岡市及其周邊的區域空氣質量監測信息共享,建立統一協調、聯合執法、信息共享、區域預警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定期召開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會議,通報交流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和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加強日常環境監察執法工作交流與合作,聯合開展各類環保專項行動,協調解決突出大氣環境問題。
健全污染工程預警響應機制。完善全市環境監測監控網絡,在城區、工業園區、化工園區、省際邊界等區域新設置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實現PM2.5與O3的監測預報準確率提升。構建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及全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依托區域大氣環境管理平臺,聯合制定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方案,制定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企業名單,明確相應的責任主體和責任人,統一應對區域性空氣重污染,科學制定減排措施,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氣。
第二節持續推進涉氣污染源治理
開展揮發性有機物(VOCs)全過程綜合整治。大力推進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嚴格落實國家產品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質量標準。加強石油、汽車制造、工業涂裝、金屬包裝、焦化行業、家具制造、制藥、油品運輸、涂料油墨及塑料包裝等行業的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推進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污單位安裝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測設施,推動油品儲運銷體系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系統。全面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開展無組織排放源排查,加強含揮發性有機物物料全過程閉環管理。強化物料運輸、裝卸、儲存、轉移與輸送以及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治理。加強對中小型企業廢氣收集和治理設施建設運行情況的評估和指導,提升揮發性有機物專業化治理水平。
強化車油聯合管控。嚴格實施國家機動車油耗和排放標準。嚴格實施重型柴油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不滿足標準限值要求的新車型禁止進入道路運輸市場。不斷推進燃油油品升級工作。成品油生產、銷售企業按照現行國家標準進一步加強油品質量管理和控制,重點保障清潔柴油供應質量,全面供應國Ⅵ標準車用汽柴油。提高油品升級保障能力,確保城鄉結合部、郊區、農村加油站油品質量。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和使用非標車(船)用燃料。
強化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強化各縣(市、區)對在本行政區域內的發動機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主要系族的年度抽檢工作。加快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部門聯合監管。基于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工作,充分利用禁用區劃分、電子標簽、監督抽測等多重手段,加強與住建、交通運輸、城管等部門溝通協調,強化主管部門或用車單位主體責任,逐步實現非道路移動機械精準化管控。
加快構建一體化監控網絡。完善機動車環境監管平臺業務功能,加快推進柴油貨車監控平臺建設,推動在用柴油貨車OBD設備建設聯網。針對重點工業園、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實施用車大戶門禁和視頻監控系統建設,掌握柴油貨車使用頻次,跟蹤溯源車輛排放情況。
加強建筑揚塵污染管控。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揚塵污染防治要求,強化縣(市、區)施工揚塵治理工作力度,持續落實施工6個“百分百”(施工工地周邊100%圍擋;出入車輛100%沖洗;拆遷工地100%濕法作業;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施工現場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蓋)的要求。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繼續抓好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不文明施工行為。加強重點施工單位信息化管理,逐步實施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加強渣土運輸車輛監督管理,實現動態跟蹤監管。擴大道路機械化清掃和灑水范圍,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揚塵控制。推進城鄉植綠降塵,打造綠色生態保護屏障。
加強堆場、裸地、碼頭揚塵污染控制。城區、城鄉結合部等各類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要采取苫蓋等有效抑塵措施,灰堆、渣土堆要及時清運。開展城市工業企業堆場調查,實現工業企業堆場揚塵動態管理。加強港口作業揚塵監管,開展干散貨碼頭揚塵專項治理,全面推進主要港口大型煤炭和礦石碼頭堆場的防風抑塵、灑水等設施建設,落實煤炭運輸抑塵。
加強餐飲行業油煙污染整治。推廣使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加強公共食堂、城區飲食服務經營場所油煙凈化設施的運行監管,完善城區飲食服務經營場所管理臺賬,嚴格無油煙凈化設施露天燒烤的監督管理。加強飲食服務經營場所環保管理,落實餐飲服務項目的建設要求,嚴格落實油煙凈化設施的建設要求。
加強區域禁燃禁燒管理。優化調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細化高污染燃料管控要求,嚴格落實禁燃區要求,大力管控煙花爆竹燃放。加強露天焚燒行為管控,禁止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筑廢棄物等生物質違規露天焚燒。強化秸稈禁燒防控,推進秸稈還田和綜合利用、構建完備的秸稈收集儲運體系、加強禁燒監管執法等措施,加強對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的監管,建立和完善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辦)、村(居委會)四級露天禁燒監管責任體系,嚴格責任追究。
第三節加強其他涉氣污染物治理
深入開展消耗臭氧層物質(ODS)淘汰工作。加強ODS的生產、使用、進出口的監管,鼓勵、支持ODS替代品的生產和使用,大幅減少ODS的使用量。
控制人為汞排放源。開展汞污染源普查與登記工作,對全市大氣汞污染排放現狀進行摸底,對有代表性的汞污染潛在釋放源進行識別和統計,為污染減排的持續進行奠定基礎。加強汞污染監測體系、模擬研究,為大氣汞減排提供科學依據。增強現有監測站點對汞及其化合物的監測能力,逐步建立健全汞污染監測網絡體系。
推進持久性有機物排放控制。全力推進電子廢物減排項目建設,控制和削減二惡英、鉛等持久性有機物和持久性有毒化學品(POPs/PTS)的排放,確保拆解處理過程不產生二次污染。
積極實施高風險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風險管控。實行風險管理,污染物實行源頭風險管理,及環境管理制度,切實增強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風險管控意識,加強高風險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風險管控,開展重點區域生態環境風險排查評估治理,排查環境安全隱患,督促相關企業采取技術改進和創新、強化環境風險評估,以及對排放口和周邊環境定期監測等多種路徑,減少相關污染物的排放等有效措施,以便降低環境與健康風險。完善有毒有害氣體環境風險監測預警體系。
第六章持續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
第一節加強土壤系統防控
強化土壤空間準入。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和供地管理,強化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對土地開發利用的管控。各縣(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應充分考慮污染地塊的環境風險,合理確定土地用途。
持續推進土壤環境調查。持續開展重點行業企業、沿江化工企業、工業園區、關改搬轉企業地塊等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明確污染物種類、來源,評估土壤環境和人居環境安全風險,掌握全市企業用地重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將相關行業企業納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對全市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進行年度動態更新。
持續落實耕地保護工作。制定優先保護類耕地土壤環境保護方案,對永久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嚴格落實基本農田用地審查制度,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禁止規劃建設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內重點行業企業的建設,加強對現有重點行業企業的監管,防止新增污染。
防范企業用地新增土壤污染。結合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成果,完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探索建立地下水重點污染源清單。加強工礦企業新增土壤污染。督促涉及土壤污染的企業按照環評批復、排污許可證及有關監測規范要求,自行開展廠區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編制實施市級重金屬污染防控工作方案。
完善農用地環境分類管理。加強浠水、團風、黃梅、武穴、蘄春等國家農產品主產區土壤環境保護,查明全市農用地土壤污染面積、分布,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完善農用地分類清單。推動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向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地區傾斜,確保安全利用類耕地安全利用,開展集中連片農田和土壤及其農產品雙超標地塊土壤安全利用、輕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落實嚴格管控類耕地管控要求,對重度污染耕地用途管理實行清單式管理,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原料類植物。開展飲用水源地周邊耕地風險管控,制定實施風險管控方案,防止污染擴散。
強化重點企業土壤污染源管控。基于全市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督促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落實完善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和自行監測措施,落實信息公開。加強協作,針對有色金屬冶煉、化工、電鍍、造紙、制藥、農藥、印染等行業企業可能產生土壤污染的活動進行環境監管,督促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按照要求,制定包括應急措施在內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嚴格按照相關方案實施。
強化疑似污染地塊及污染地塊管理。對異地遷建、關閉退出的危化品生產企業騰退地塊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跟蹤調度,及時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以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與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為重點,排查并動態更新疑似污染地塊和污染地塊名單,推進開展地塊土壤環境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或治理修復等活動,并及時將地塊信息上傳至全國土壤環境信息管理平臺,做到線上線下“數量統一、地塊統一、進度統一”。
強化土壤重金屬污染管控。進一步開展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全面排查,建立全口徑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分解減排指標任務,組織開展水、大氣重金屬考核認定工作。分解落實減排指標和措施,明確相應的減排措施和工程,并作為對各縣(市、區)重金屬污染物減排的考核目標。加大有色金屬冶煉行業工藝提升改造力度。嚴格環境準入,新、改、擴建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必須有明確具體的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來源,且遵循“減量置換”或“等量替換”的原則。嚴守環境安全底線,嚴控風險源、加強危險廢物管理、加強重點行業環境管理。嚴格執法。
第二節推進土壤安全利用
實施受污染地塊準入管理制度。健全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合理確定土地用途,加強污染地塊分用途管理,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和供地管理,關停化工、電鍍等不符合要求的高污染行業,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開發利用負面清單,明確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必須符合規劃用途的土壤環境質量要求,落實監管責任。
強化未利用地保護。科學有序開發利用未利用地。加強納入耕地后備資源的未利用地保護,定期開展巡查。組織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評估,不符合相關標準的,不得種植食用農產品。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的保護和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生態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治,督促地方政府履行主體責任,維護其生態服務功能。
推進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建立全市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項目庫,推進“一地一策”,實行年度動態更新,鞏固治理與修復成果。建立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優先名錄。加快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實施,建設耕地污染綜合治理與修復示范區,因地制宜選擇外源污染隔離、灌溉水凈化、低積累品種篩選應用、水肥調控、土壤調理、替代種植、秸稈回收利用等技術,綜合施策,逐步實現農作物安全生產。
嚴格落實土壤環境質量風險管控。強化建設用地調查評估制度。根據國家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建立符合市情的調查評估制度。明確建設用地調查評估責任主體。根據全市污染地塊名錄,逐步建立土壤環境質量信息平臺,對數據實行動態更新。按照國家有關環境標準和技術規范確定地塊的風險等級、開展土壤環境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相關結果上傳污染地塊信息系統,實現各部門信息共享和向社會公開。
提升土壤環境監測及應急能力。加強礦產資源開發、重金屬、工業廢物處理和電子產品拆除等領域企業監管。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標準體系和技術規范,健全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和應急體系,加強土壤污染防治技術支撐和執法隊伍能力建設,推動建立土壤環境監管平臺,逐步實現全市土壤環境監管數字化、信息化,著力提升全市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能力。
第三節實施地下水污染風險防控
推進地下水狀況調查評估。結合已經開展的黃州城區及周邊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調查工作,將地下水質量調查工作全面推廣到全市的重點區域及疑似地塊。查清基本信息、管理情況、水質情況等內容,結合已經制定的全市地下水管控指標,全面評估地下水環境風險。深化利用各區域及地塊的調查結果,制定相應的風險防范和整治工作方案。
強化地下水污染源頭防控和風險管控。探索開展報廢礦井及鉆井封井回填工作,試點建立報廢礦井、鉆井清單,開展地下水環境調查評估,針對風險較大的報廢礦井、鉆井,探索實施封井回填,防止地下水串層污染。強化地下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針對人為污染造成水質超標或導致地下水質量為V類的國家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應按要求制定并落實地下水質量達標或改善方案。
第七章強化區域生態保護與修復
第一節加強生態多樣性保護
摸清全市生物多樣性底數。以屬于大別山生物多樣性優先區的紅安縣、羅田縣、英山縣、蘄春縣及麻城市為重點,初步完成重點區域野生動植物資源摸底調查,建立生物多樣性本底資源編目數據庫。加大重要野生動植物分布區域監測設備設施的建設力度,增設監測點位,開展系統、長期、動態的監測研究,逐步構建市域生物多樣性監測網絡。對全市生物多樣性數據庫進行實時更新,定期對瀕危野生動植物及重要生物群落進行評估。
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程。在重要野生植物遺傳資源分布地、重要生物廊道、野生動物遷徙停歇地等敏感區域,落實生態保護工程建設的相關工作。積極支持縣(市、區)劃建自然保護區(小區),建設生態廊道,增加重要棲息地之間的連通性,保護植被群落及生境的完整性。針對部分濕地開展濕地保護工程、濕地恢復工程、科普宣教工程、防御災害工程、保護管理能力建設工程、基礎設施工程等建設。
開展生物保護。持續鞏固浠水、蘄春、羅田、紅安等7個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全面禁捕工作。對長江水系實施禁漁,保護長江江豚、中華鱘棲息地和洄游通道及重要經濟魚類種質資源及其棲息地和產卵場。嚴禁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捕撈船只進入禁捕水域開展捕撈作業,全市將統籌推進全市禁捕和退捕漁民安置保障工作。加強生物資源管理。建立健全種質資源庫,在野生動植物集中分布區建立野生動物種源基地和野生植物培植基地,極小種群野生植物保護基地、促進瀕危物種繁育工作,嚴格保護瀕臨滅絕物種。注重改良植物品種,豐富生物多樣性,促進生物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全面提升全市2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2個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水平。
強化生物安全管理。啟動外來物種普查工作,摸清外來物種的種類數量、分布范圍、危害程度等情況。加強外來物種監管,建立外來物種預警系統,提升檢疫能力,加大外來有害物種防治力度。重點強化農業外來入侵物種及林地濕地水域等重點區域外來入侵物種治理。優化科技資源布局,加強技術研發及示范應用,逐步形成外來物種的綜合治理技術模式和成果。到2025年,外來入侵物種狀況基本摸清,重大危害入侵物種擴散和入侵風險得到基本有效遏制。
第二節構建空間保護新格局
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按照湖北省及黃岡市關于全面貫徹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相關要求,以維護區域生態功能和解決突出問題為導向,進一步強化分區生態環境保護要求,落實相關分級管控,發揮“三線一單”約束作用,嚴格落實分區管控要求,強化對全市26個優先保護單元、30個重點管控單元及64個一般管控單元的監管,落實管控區域內資源開發、工業生產、城鎮化建設等活動的要求,準確把握資源環境承載力、環境容量等空間信息,提高生態環境基礎數據的精細化、系統化水平,建立實施考核制度,確保分區管控工作的落實。
筑牢大別山生態安全屏障。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施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修復,加強重要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土保持、濕地保護等工作,提高生態系統穩定性和服務功能。持續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構建以“六區三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洪水調蓄區、重要水源涵養區、農產品主產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紅線保護、“一江六水”(長江,倒水、舉水、巴水、浠水、蘄水和華陽河)生態廊道為架構的生態建設格局,大力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加大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力度,積極開展重要生態保護區、水源涵養區、江河源頭區生態自然修復和預防保護。鞏固現有退耕還林還草成果,加大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力度。推進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綜合預防體系建設,恢復和保護林草植被。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力度。
夯實長江經濟帶綠色生態廊道。加強長江流域防護林、防病林等工程建設,加大低效林改造、生態公益林保護與管理力度。以各類防護林為主體、農田林網及綠色通道為網絡、城鎮鄉村綠屏為節點的生態防護體系,提高區域植被覆蓋率,有效促進長江經濟帶綠色生態廊道建設。
第三節實施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修復
加強森林生態系統的建設與保護。全面推行林長制,積極創建省級森林城市。實施天然林保護修復、生態公益林擴面提質、退耕還林還濕還湖、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重大工程。開展工礦廢棄地、災毀地生態治理和植被修復。持續推進大別山南麓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形成以流域為單元的水土流失綜合防治體系。
優化市域國土空間布局。持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國土綜合整治試點,探索整體保護、系統修復和綜合治理,發揮“國土整治+”在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中的重要平臺作用。實施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和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城區綠地建設質量,完善城市中心區綠地生態服務功能,加快實施森林分類經營,提高林業生產力和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調整林業產業結構,推動林業產業轉型升級。
落實完成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以保持生態系統完整性為原則,加強自然保護地與生態保護紅線優化調整工作,加快推進自然保護地勘界定標。強化區域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實施管控,對生態保護紅線實際定性應保護的區域實施管控,推進實施對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重點區域聯合執法檢查。
加強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與問題整治力度。充分利用地面氣象、環境空氣、水文水資源等監測站點以及高空遙感探測衛星,建設各類自然保護地“天空地一體化”監測網絡體系,加強監測數據集成分析和綜合運用,分年度開展自然保護地遙感監測和實地調查。嚴格落實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及生態環境監督辦法,持續深入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監督檢查專項行動,抓好各類自然保護地違法違規問題整改。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考核評估機制,開展生態系統保護成效監測評估。建立以全市2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個省級自然保護區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大力推進生態系統、河湖濕地的保護與修復。重點推進“大別山-黃山水土保持與生態修復”區域(紅安、麻城、英山、羅田等)的相關環保工程。持續推進河湖濕地的生態建設與修復,加大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和地質公園保護力度,加快構建城鄉連片、路河沿線、涵蓋山水林田湖草的立體森林生態系統,繼續推進白蓮河生態保護與綠色發展示范區、湖北大別山、龍感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設,建立科學合理、統一規范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提高大別山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加強生態湖濱帶和水源涵養林等生態隔離帶的建設與保護。推進實施山水林田綜合治理試點示范,建設完善的生物緩沖帶、防護林網、灌溉渠系等田間基礎設施,恢復田間生物群落和生態鏈。積極圍繞森林廊道建設、森林質量提升、城鄉綠道建設,全力推進全市國家森林城市創建工作,構建以水為魂、以綠為體、林水相依、自然和諧的全域森林生態系統。
第八章加強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
第一節加強種植業污染防治
深入開展化肥農藥減施增效。深入實施化肥農藥減量行動,在主要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集成推廣耕地質量保護提升與化肥減量增效技術。大力推廣側深施肥、種肥同播、機械深施、水肥一體化等高效施肥技術,改進施肥方式、推進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恢復綠肥種植等一系列方式,到2025年,有機肥推廣應用持續上升,化肥用量持續減少。
推進農業廢棄物的綜合利用。探索推進秸稈、農田殘膜等廢棄物全量資源化利用。加大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成“劃片收儲、集中轉運、規模利用”的收儲利用體系,到2025年,農業秸稈的收集利用率穩步提升。推廣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產品和技術。加強可降解農膜示范推廣,大力推進農膜回收利用,推廣地膜減量增效技術,完善廢舊地膜、農藥包裝物回收處理等回收處理制度。到2025年,全市農膜回收率達到85%以上。
推進節水農業的發展。不斷完善節水技術,加強對農業灌溉設施的維護。依靠科技進步發展高效農業,加大節水工程的投入,繼續發展噴、滴灌、地下管道、渠道防滲等農業灌溉節水技術。加快調整農產品種植結構,發展循環生態農業、有機農業。
第二節強化養殖業污染治理
貫徹落實畜禽養殖分區管控,推進規模化養殖。積極推進《黃岡市畜禽養殖環境保護指引》的編制和落實,按照指引開展畜禽養殖分區管控。完善生豬、家禽和牛羊良種繁育體系,重點建設黑山羊良繁基地、綠殼蛋雞原種純繁基地、大別山黃牛良種繁育場。積極推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技術,大力推進規模化養殖。加強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對糞污做到全收集、全處理、全利用,促進綠色發展。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按要求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新建、改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要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按照各縣市(區)的畜禽養殖區域劃分方案,要求嚴格執行“三區”(養殖區、限制養殖區和禁止養殖區)監管,并落實相關保障措施。到2025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
加強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優化水產養殖空間布局,科學劃定落實禁養區、限養區和允許養殖區,嚴格控制湖庫養殖面積,合理控制養殖規模和密度,推廣生態養殖,逐步打造稻蝦養殖基地,建設山區、沿江、市直三大特色魚蝦苗產區,建設一批蝦稻共養核心生產和深加工基地。持續推進“湖邊塘”(省重點保護湖泊保護區外圍500m以內的魚塘)禁止投肥養殖、“河邊塘”(江、河堤內的魚塘)退出養殖工作,到2025年水產養殖主產區尾水實現達標排放。嚴厲打擊破壞水生生物資源的行為,加強水域環境監測,防治水產養殖污染。
第三節深入推進農村環境整治
持續落實鄉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的建設。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和服務向農村延伸,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城鎮污水管網規劃建設涉及到的村莊,其生活污水要優先納入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進行集中處理。其他不具備接管條件的村莊按照因地制宜、分類處理的原則,積極建設農村污水分散式處理站,有條件的農村地區要做到截污納管開展集中式生活污水處理。積極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重點解決集中聚居點生活污水處理,完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推進城鎮周邊農村新村一體化設備污水處理站建設,不斷提高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全面改善農村水環境質量。
有序開展鄉村黑臭水體排查整治。持續開展全市農村黑臭水體排查任務,明確排查目標、任務、時間節點和具體措施,精準識別黑臭水體名稱、地理位置、污染成因和治理范圍等,形成黑臭水體清單。突出源頭治理,落實農村廁所改革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養殖污染等污染源頭治理工作,在全市選擇試點逐步啟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到2025年,全市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率達到省定目標。
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大力實施規模化、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進一步提高農村供水保證率、水質合格率、自來水普及率和工程運行管理水平,建立“從源頭到龍頭”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運行管護體制機制,進一步改善農村生活條件,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完善農村生活垃圾基礎設施。進一步健全“戶分類、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生活垃圾治理模式。進一步推行“五有”(有完善的收運設施設備、有成熟的處理技術、有穩定的保潔隊伍、有健全的監管機制、有長期的資金保障)目標的達成。加快處理設施的建設,科學布局縣域垃圾處理設施,形成因地制宜的衛生填埋、焚燒處理、協同處置、生態堆肥等技術支撐體系。加強存量垃圾治理,強化督辦考核,廣泛開展宣傳、加強信息上報,推進農村垃圾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
第九章強化生態環境風險防控
第一節積極建設“無廢”城市
加強一般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持續落實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置。推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有效消納尾礦、粉煤灰、爐渣、冶煉廢渣、脫硫石膏等工業固體廢物。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加快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建設,持續推動一批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加強白色污染治理,定期開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門聯合專項行動,積極推廣替代產品。強化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環境整治,落實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措施。全面推進污泥處置設施建設,積極推廣污泥焚燒無害化處理。開展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加強執法監管和檢查。落實全過程申報登記,構建覆蓋固體廢物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實現固體廢物清單化、數字化、網絡化管理。
強化危險廢物的處理能力。積極開展危險廢物末端處理項目的建設,完善危險廢物處置體系,確保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產廢情況總體匹配。監管危險廢物不及時轉移處置以及在轉移運輸中帶來的環境問題,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建立完善醫療廢物監管長效機制。針對醫療廢物,持續落實“日產日清”、“日清日結”的要求。深化危險廢物監管物聯網系統應用,實現危險廢物運行電子聯單制度。在“十四五”期間,危險廢物的安全處置率達到100%。
大力推行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逐步在全市推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推進源頭減量,實行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至2025年,黃岡市區全域基本建成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其他縣(市)建成區和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不低于50%,每縣(市)至少有5個社區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至少有20個行政村建成垃圾分類示范村。
加快完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鼓勵毗鄰市縣、鄉鎮共建共享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推進城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進程。加快存量垃圾治理,完善城鄉生活垃圾收集轉運體系及垃圾滲濾液處理、填埋氣收集及煙氣、飛灰處置等配套設施。定期對生活垃圾處理廠進行監測,建立完善生活垃圾處理運營管理臺賬,定期報告運營和環境監測情況。加快焚燒廠、填埋場、廚余垃圾處理、有害垃圾處置、資源回收利用等設施建設和改造提升,不斷優化處理工藝,增強末端處理能力。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目標處理率達到省定要求,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積極開展礦山治理恢復。積極推進《黃岡市露天土砂石礦山生態環境保護指引》的編制和落實,按照指引指導礦山治理恢復。統籌規劃礦產資源開發,推廣先進適用的開采技術、工藝和設備,實現資源利用高效化、開采方式科學化、生產工藝綠色化、礦山環境生態化的目標。加強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監管和礦山生態環境管護,強化礦產資源和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執法監察,堅決制止亂挖濫采,禁止破壞性開采和浪費性開采。加強對礦區周邊農用地的調查,對礦山周邊存在污染的農田進行生態修復。因地制宜開展礦山污染專項整治工程,對全市已排查出的重點廢棄露采礦山進行重點修復。督促礦山企業依法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履行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義務,完善和落實水土環境污染修復工程措施,全面推進礦區土地復墾,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第二節強化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風險管控
全面提升核與輻射監督管理水平。推動能力現代化建設,強化完善輻射事故應急管理體系,確保全市核輻射環境安全。開展修訂全市核輻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開展輻射事故應急專項演練,推進輻射事故應急演練實戰化、常態化。積極開展全市輻射安全隱患排查,落實強化輻射安全許可服務,開展輻射安全許可證清查工作,堅決予以查處未按規定辦理許可申請、變更申請、許可證到期未延續等違法等行為。
持續推進環境風險安全隱患排查。對全市的重點污染源、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單位和放射源單位進行定期核查,持續落實規范申報登記和審批手續,通過數據平臺形成環境隱患信息庫,對重點企業及重大污染源實施動態管理。嚴格落實持久性有機物相關履約要求,每年開展全市重點行業企業以及重點污染源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調查,實施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排放單位和排放源環境統計制度。定期啟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摸清家底,規范建檔。
持續推進化工園區合規整改工作。優化園區產業結構與布局,強化環境風險源頭控制。加大園區環境安全監管力度,建立園區全面覆蓋的聯網監測系統,完善園區風險預警和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嚴格執行園區環境風險和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加強園區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和響應系統建設,同步推進園區應急演練工作的開展,提升園區整體風險防范的水平。
第三節提升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
針對重點區域、流域和行業開展生態隱患和環境風險調查評估。識別主要風險來源,評估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劃定高風險、中風險和低風險區域,采取分區管控措施。加強對全市醫藥化工等企業開展各類重點污染源、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隱患的全面排查,督促企業生產設備、治污設施規范建設正常運行,建立健全各項技術規范和標準,修訂完善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演練等,對存在環境應急問題的企業,立即督促其進行整改,消除污染隱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提升重污染天氣應對水平。落實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重點區域管控方案,編制并推行應急減排響應清單,實行績效分級管理,組織開展重點行業摸排調查,確定列入重點行業管控范圍的企業名單,自行開展評估與對標,各相關生態環境部門完成對企業分級的審查,明確不同響應級別下停產、限產企業清單和責任部門。“一點一策”落實應急管控措施,督促工業企業按照“一廠一案”的要求,配套制定具體的應急響應操作方案。根據重污染天氣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強化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實施情況的檢查和評估,完善應急預案響應措施。推進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和運輸,繼續落實重污染行業錯峰生產要求。
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建立高效科學的自然災害防治體系,提升洪澇干旱、森林火災、地質災害、地震等自然災害防御工程標準,健全水災害預警、防治體系,建立城區防洪排澇監測機制。做好重點領域、重點風險的精準動態管理,強化風險隱患監測預警,提升風險防控能力。
加強輿情監測與分析研判。加強全市涉生態環境輿情動態監測,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明確處置程序和責任,建立健全網絡輿情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對其中反映較為強烈、集中、敏感問題和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第一時間組織收集上報,迅速作出處置。
提升生態環境應急處置能力。加快推進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總體預案、專項預案以及部門預案修編、評估和報備。完成各縣(市、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編和縣級以上飲用水源地應急預案編制。督促相關企業做好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備案及應急演練等工作。積極整合人力資源,吸收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組建精干高效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建立完善環境應急專家庫。加強教育培訓,做好各級環境應急隊伍組建工作。開展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工作,摸清應急資源底數,強化應急資源儲備的針對性,滿足健全環境應急預案管理制度、提高預案質量和應急響應能力的需求。加強應急物資庫建設,按照省級要求,逐步完善市、縣應急物資儲備庫的建設,強化應急演習培訓和應急處置制度建設。
第十章建設現代化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第一節落實生態環保責任
落實黨委政府領導責任。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區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工作負總責。縣(市、區)黨委和政府承擔具體責任,認真落實區域的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職責,統籌做好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市場規范、資金安排、宣傳教育等各項工作。對失職、瀆職等造成重大生態環境影響的要實行終身追責。
推進配合環保督察常態化。健全完善配合督察整改機制,統籌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回頭看”、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發現問題整改。強化碳達峰目標責任分解,將碳達峰目標納入市級生態環境保護考核督辦內容。配合做好例行督察、專項督察,嚴格督察整改。加強環保督察數據系統建設與運用,強化監督幫扶,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完善監督考核機制。將環境質量、總量減排、能耗總量和強度、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下降、森林覆蓋率等一系列指標納入各級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進一步完善全市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體系,落實離任審計工作。建立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健全情況通報、責任追究、整改落實等制度;并逐步探索和推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
完善環保投訴機制。完善環境資源專門化審判機制,持續推進環境資源管轄制度改革,探索跨區域司法協作、全流域協同治理,建立“打擊犯罪+生態修復+生態保護”機制。鼓勵公眾使用“12369”環保微信舉報平臺對污染現象“隨手拍”、“隨手傳”、“隨手報”,支持公眾和環保團體有序參與、有序保護、有序維權。
第二節完善環境保護法規及標準體系
進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規標準體系。推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輻射污染防治、流域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監測、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畜禽養殖等方面地方性法規和排放標準的制定修訂。認真貫徹執行長江大保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監測、排污許可、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完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制定實施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權,在長江經濟帶保護和綠色發展、資源有償使用等重點領域加快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地方立法工作。
健全排污許可和總量控制制度。逐步鞏固完善排污許可證法規制度體系和技術規范體系,有序落實“全覆蓋”工作,鞏固已完成的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按照各個行業的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逐步完成全市工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登記工作。重點強化證后監管工作,確保企業持證排污、按證排污,重點排污企業要安裝使用監測設備并確保正常運行,落實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污染物達標排放制度。構建以排污許可制度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不斷提高排污許可精細化管理能力。
嚴格把控項目準入制度。繼續完善“三線一單”項目環境準入、項目環評與規劃環評聯動,現有項目環境管理、區域環境質量聯動等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評文件限批制度,將主要污染物總量核定和排污權交易作為審批前置條件,將大氣、水、噪聲、土壤、重金屬等污染防治要求落實到項目環評文件審批全過程。全面推進規劃環評,實現工業園區規劃環評全覆蓋,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發展規劃、中小流域綜合開發、能源資源開發等重點領域的規劃環評,嚴格審查、嚴格把關。
全面推行執法“三項制度”。全面推行生態環境行政執法領域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著力推進生態環境行政執法透明、規范、合法、公正,確保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加強對已出臺法規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建立執法事項清單管理制度,明確執法權責要求,探索建立依照權責清單事項履行職責的免責制度,完善常態化、規范化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強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進執法監測協同聯動。
第三節加強環境治理監管能力及體系建設
加強生態環境監測能力的建設。整合環境質量、污染源、生態狀況、應對氣候變化、核與輻射安全等基礎數據,建設全市的生態環境監測信息平臺。強化PM2.5和O3協同監測,開展大氣污染監控、溫室氣體監測。進一步強化水環境自動監測能力建設,對部分水質自動監測站基礎設施升級改造;整合水利、水文、長江委等部門設置的水質監測點位,規范優化地表水監測網絡。完善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實現主要污染行業企業和縣(市、區)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的全覆蓋。進一步加強全市及各縣(市、區)監測能力建設,推進建設環境監控監測中心,提升水、氣、土生態環境預測預警、風險防控和應對能力水平。
強化監管執法能力。建立適應新型智慧環保建設的人才引進、培養和流動機制。通過公開招聘、“綠色通道”引進高學歷、高層次的專業型人才,不斷優化隊伍結構,采取崗前培訓、外出培訓、站內培訓等多種形式對人員進行多方面培訓,不斷提高監測人員業務能力培養,提高監測水平,做好環境監測規范化建設。建立完善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考核獎懲制度、責任追究和盡職免責制度,推進環境執法標準化建設,努力實現機構規范化、裝備現代化、隊伍專業化和管理制度化,充分運用科技手段,提高監管執法針對性、科學性、時效性,大力推進非現場監管執法,建設完善污染源實時自動監控體系,提高生態環境保護監管智慧化、標準化、精準化。
深化生態環境領域審批制度改革。加強智慧政務頂層設計,深入實施“放管服”改革,以技術標準規范類行政審批事項為重點,以“一窗通辦、一事聯辦”為原則,進一步取消審批事項,再造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提高行政效能。生態環境行政許可事項全部按照“一網、一門、一次”要求辦理。全面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實行首問負責制、頂崗補位制、限時辦結制、文明服務制,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
推進生態環境智慧化建設。推進數據資源深度整合與開發利用,搭建和完善自上而下的環保服務體系和以大數據、云計算為基礎的統一大數據中心。開展智能化試點建設,推進5G、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一代數字技術和衛星遙感技術在生態環境領域的應用研究。統籌生態環境信息化的建設需求,優化資源配置,減少重復建設。加強對地方的指導與支持,打破跨流域、跨區域之間的信息孤島和數據壁壘,建立完善邊界相鄰區域聯合監管機制,促進各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加快“大系統”協同聯動,持續深化“一張圖”,全面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掛圖作戰”。到2025年,全市跨流域、跨區域、跨部門的生態環境統籌調度、精準管控機制基本建成,全市生態環境數字化建設基本完成。
第四節健全生態環境管理市場機制
完善生態環境經濟政策。逐步建立常態化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建立和完善綠色信貸機制。加快制定健全有利于推動綠色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價格、稅收、金融、投資等政策。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金融產品,發揮好國家綠色發展基金作用,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加大對節能環保、循環經濟、大氣污染防治領域技術改造等方面的信貸支持。嚴格限制環境違法企業貸款。支持開展排污權抵押貸款、碳排放權金融信貸等擔保貸款業務,構建多元化環保投融資機制。堅持財力與事權相匹配,壓實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實施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探索提高污水處理費、排污費、水資源費、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落實有機肥補貼、秸稈和畜禽廢棄物綜合利用扶持政策。
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積極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健全資源開發補償、污染物減排補償、水資源節約補償、碳排放權抵消補償等相關制度,合理界定和配置生態環境權利,健全交易平臺,引導生態受益者對生態保護者的補償。探索開展全市生態價值評估,建立生態會計制度,完善生態補償機制。積極探索制定黃岡市環境質量補償辦法,建立流域橫向生態補償、空氣質量補償和污染賠償制度。實施項目帶動補償模式,在水資源開發、礦山開發、林地利用等項目上,積極探索實行利益方污染賠償與生態補償機制。積極穩妥發展生態產業,建立健全綠色標識、綠色采購、綠色金融、綠色利益分享機制,引導社會投資者對生態保護者的補償,使生態保護者和受益者互動關系更加協調,為全市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形成有力支撐。
統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推動自然資源資產產權確認,探索構建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機制,實現重點領域和重要生態區域的生態補償機制與政策全覆蓋。推進生態補償試點、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試點。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研究生態損害賠償訴訟配套制度。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統籌劃定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空間管控邊界。探索制定用地準入、生態準入條件和技術標準,強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對國土空間實施統一管控。
健全生態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建立健全環境治理政務失信記錄,將地方各級政府和公職人員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信息納入政務失信記錄,并歸集至相關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依規逐步公開。推進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建設,每年對企業環境信用進行核查和更新,在市場監管、生態環保、發改、稅務、銀行業監管機構等有關部門之間實現信息的共享和應用,實施環境“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激勵企業強化市場誠信意識和“一處失信、處處制約”的危機意識,建立和健全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推動企業落實生態環保主體責任。
建立綠色考核評價體系。完善黨政實績考核體系,明確黨政領導干部和各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積極爭取增加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指標在黨政實績考核中的比重,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占黨政績效考核的比重不斷提高。依據主體功能定位,對不同縣(市、區)實施差異化考核,探索開展綠色發展年度評價和生態文明建設5年評價。
第十一章保障措施
第一節明確責任分工
全面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領導,各地要將規劃實施與生態文明建設緊密結合,把本規劃的目標、任務、措施和重點工程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并公布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重點任務和責任清單。全市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規劃任務落實方案,建立并完善相應工作機制,有序推進規劃各項任務落實。各縣(市、區)各部門編制相關規劃時,要與本規劃做好銜接。
第二節強化資金保障
堅持資金投入與生態文明建設任務相匹配,逐步加大生態文明建設領域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財政激勵政策措施,有效發揮市級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帶動地區財政資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債、專項債等債券資金投入。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支持生態環境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推進統籌整合各類財政資金支持環境治理,形成“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工作格局,切實保障生態環境保護資金需求。對進入全市重大項目庫的項目優先給予資金保障,對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生態修復與建設、先進適用技術研發示范等給予支持。
第三節打造環保鐵軍
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不懈加強黨的思想政治、組織和作風建設,深化開展政治引領、提能增效、作風塑造、凝心聚力、道德建設五大專項工程,全面提升生態環保鐵軍隊伍能力素質。各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黨組主要負責人要擔起第一責任,形成全市生態環境系統以上率下、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把鐵軍建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鐵軍建設工作,將鐵軍建設情況納入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作為考核評價領導班子與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重要依據。
第四節實施動態管理
強化規劃動態管理,定期調度規劃目標指標、重點工作任務、重大工程項目進展情況。在2023年底,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及時了解規劃實施進展情況,發現并解決相關問題,判斷、調整和論證規劃實施的后續措施。在2025年底,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終期評估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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