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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情況報告

更新時間:2023-02-24 11:14 來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作者: 閱讀:12375 網友評論0

谷騰環保網訊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河南省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情況報告。

河南省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情況報告

 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省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21年7月15日向我省反饋了督察報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扛牢政治責任,建立整改機制,全力推進督察整改工作。目前,101項整改任務中已經完成86項,其他15項正加快整改;督察組交辦的3968件群眾舉報件中已辦結3948件,階段性辦結20件,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有力推動了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新突破。

一、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負總責,成立了省委書記、省長任雙組長的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信息宣傳組、綠色發展和綠色生活組、追責問責組、整改推進組和領導小組辦公室,明確了組成人員和工作職責,分工負責推動各項整改工作。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整改推進會、專題會等會議,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深入一線調研,指導推動督察整改和綠色轉型發展。各級各部門把督察問題整改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檢驗,牢牢扛起整改落實主體責任,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直接抓、全程抓,做到整改見人見事、見果見效、見根見底。

 (二)健全工作機制。制定《河南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機制》,建立統籌協調、邊督邊改、分解落實、督查督辦、驗收銷號、追責問責、信息公開、長效監管等8項工作機制,對各項整改工作實行閉環管理,每月進行一次全口徑調度、每季度進行一次全覆蓋核查,整改完成后公開征求群眾對整改落實情況意見建議,逐一進行核查驗收銷號,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三)嚴肅責任追究。省紀委監委成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責任追究問題追責問責工作領導小組,對督察組移交的5起重要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深入開展調查,實事求是厘清責任,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問責。相關問題已全部查清,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規定,紀檢監察機關共嚴肅追責問責單位12個、人員128名(其中廳級干部14人、縣處級干部44人、科級及以下干部65人、國有企業人員及其他人員5人)。公安機關對涉嫌違法犯罪的20名企業人員進行處理。追責問責情況已向社會公開。

 (四)營造濃厚氛圍。大力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依托省、市、縣一體化傳播體系,突出發揮融媒體傳播優勢,公開整改方案,推出“重拳治污筑牢綠色防線”等專題專欄或系列報道,大力宣傳各地各有關單位整改成效、生態文明建設的生動實踐。已累計推出各類報道1700余篇(條),網絡點擊量超過4.5億次,進一步增強了全省上下保護生態環境的信心和決心,凝聚生態文明建設合力。

二、扎實推進整改,全面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水平

 (一)綠色低碳轉型戰略全面推進。成立省委書記、省長為主任的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多次專題研究,部署推動污染防治攻堅等重點工作。謀劃部署綠色低碳轉型等“十大戰略”,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為河南今后的發展和現代化建設規劃路徑。加強地方法規制度建設,修訂《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出臺《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河南省南水北調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在省委黨校干部培訓班和省內高校開設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專題課,推動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河南落地生根、開花結果。成立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實施《河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構建碳達峰“1+N”政策體系,建立“兩高”項目會商聯審機制,推動57個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整改落實,制定重點用能單位節能降碳改造三年行動計劃,2021年完成30%以上重點用能單位節能降碳改造,全省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強度下降2.8%左右。

 (二)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全面提升。堅決糾正違規“人工造湖”,對全省52個蓄水水量大于10萬立方米的引黃項目進行全面摸排,存在問題的46個項目中,39個已完成整改,其余7個正在推進整改。建立水利部門和流域管理部門引黃用水統計協調會商和數據共享機制,完善用水計劃申報、下達制度,理順閘壩口門、用水區域和取用水戶的關系,規范黃河用水計劃申報、統計等工作。對全省計劃用水管理戶、17個灌區超計劃用水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整改,開展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建成安陽市滑縣井灌區高效節水改造項目和三義寨、漳南2座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黃河灘區居民遷建35個安置區已全部建成,基本完成灘區30萬人遷建任務。開展礦山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專項行動,成立省礦山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工作領導小組,明確“控新治舊”思路要求,對發現的21宗新增違法采礦行為通過《河南日報》公開曝光,嚴厲打擊非法采礦行為。建立歷史遺留礦山核查信息數據庫,修復歷史遺留礦山9.36萬畝。印發實施《河南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沿黃生態廊道鄭汴洛段道路全線貫通,黃河(河南段)右岸生態廊道建成607公里,完成黃河干支流生態廊道造林4.59萬畝,對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違規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整改,建立全覆蓋巡護機制,完成黃河濕地生態修復19處、25619畝,黃河干流水質穩定達標、持續向好。

 (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速。印發實施《河南省“十四五”城鎮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及利用發展規劃》,明確“十四五”全省城鎮污水、污泥、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目標任務。對全省247座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整改,44座滿負荷或嚴重超負荷運行的污水處理廠中已有35座完成整改。開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專項整治,新建擴建污水處理廠14座,新增污水處理能力44.25萬噸/日。頒布《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持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全省建成生活垃圾焚燒設施69座、焚燒處理能力6.91萬噸/日,餐廚垃圾處理設施41座、處理能力2773噸/日,壓減污泥填埋規模28%,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5%以上,生活垃圾填埋處理比例下降至5.6%以下。對全省135座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全面排查整改,對具備替代處理條件的生活垃圾填埋場擬定封場計劃,目前在用垃圾填埋場17座、停用118座。加快消除滲濾液環境風險,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能力達到34574噸/日(含租賃應急處理設施增加處理能力10080噸/日),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調節池總庫存已降至41.3萬噸。

 (四)污染防治攻堅成效全面顯現。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1年全省PM2.5濃度45微克/立方米,低于國家目標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5%;PM10濃度77微克/立方米,低于省定目標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2%;優良天數256天,超額完成國家目標30天,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0.1%。我省PM2.5、PM10、SO2、NO2改善率和優良天數增幅均居全國前十。全省160個國控水質斷面中,扣除暴雨洪災影響后,Ⅰ~Ⅲ類水質斷面占80%,好于國家目標6.2個百分點,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庫區及干渠河南出境水質常年保持II類及以上標準,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達到100%。2022年我省圓滿完成國家和省定的各項環境空氣質量目標任務;SO2、NO2、CO年均濃度達到歷年最低水平,且常年達到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因臭氧導致的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大幅減少。水生態環境質量整體穩中向好。土壤環境質量持續保持穩定。

三、保持戰略定力,持續深化督察整改成效

 我們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綠色低碳轉型戰略,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施策、系統整改,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向黨中央、國務院和人民群眾交上滿意答卷。一是緊盯不放抓好問題整改。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部門管行業”,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抓好問題整改,逐項對賬銷號,確保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不打折扣、不“留尾巴”。二是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加快補短板、強弱項,完善信息化手段,提升環保監測預警能力。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實行更加嚴格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和自然資源資產損害賠償制度。強化法治化管理,壓實所有法人單位和法人代表的環保法定責任,嚴厲查處生態環境違法違規問題,切實把“管當下”的整治成果轉化為“管長久”的制度成果。三是統籌謀劃建設美麗河南。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創新驅動、環保為民,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抓手,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河南。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進展情況

一、共性整改任務

 1. 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夠深入,思想認識仍然存在偏差。一些地方在生態環境保護認識和行動上仍存在偏差,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政治自覺還不夠強。河南省要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總體布局,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督促各級各部門切實履行職責,壓緊壓實各方責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1)省委和省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前瞻30年的眼光想問題、作決策,緊抓構建新發展格局戰略機遇、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政策機遇、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歷史機遇,在拉高標桿中爭先進位,在加壓奮進中開創新局,確保高質量建設現代化河南、確保高水平實現現代化河南。召開省委常委會擴大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貢獻河南力量。(2)謀劃實施綠色低碳轉型等“十大戰略”,為河南長遠發展和現代化建設規劃了路徑。制定實施《河南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經濟發展規劃》,是全國首個將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經濟融合的規劃,繪出河南加快建設生態強省的新藍圖。研究制定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召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動員部署會,對“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堅工作全面安排。(3)省委和省政府堅決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責任,成立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的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督察整改工作;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議督察整改方案、整改報告,省委書記、省長召開全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推進會,對整改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實施河南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8項工作機制,對整改工作實行閉環管理;組建督察整改工作專班,推動督察整改各項任務落實落地。(4)成立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實施《河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構建碳達峰“1+N”政策體系,印發《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實施意見》《河南省“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和碳達峰碳中和規劃》,穩妥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至2022年12月底,全省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856萬千瓦,累計裝機達4900萬千瓦。全省可再生能源發電量823億千瓦時,同比增加24.8%。完成電力企業碳排放權交易注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開戶及配額分配工作。至2022年1月30日,2019—2020年我省115家電力企業完成履約比例為99%,對未履約的依法處罰,并在下一年度扣減相應配額。(5)編制實施《河南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制定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工作要點;加強流域生態保護修復,沿黃生態廊道鄭汴洛段道路全線貫通,黃河流域濕地公園已達84處,濕地保護率達56.98%;深入實施環境污染“3+1”綜合治理工程,黃河干流水質穩定達標、持續向好;完善綜合性防洪減災體系,建成標準化堤防501公里,黃河灘區30萬人遷建任務基本完成。壓實各級河長湖長責任,實行“問題、任務、責任”三清單管理,推進“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全方位貫徹“四水四定”原則,全面實施深度節水,引黃受水區高標準農田內建成高效節水灌溉農田2360萬畝,畝均節水69.87立方米,持續開展工業領域省級水效“領跑者”行動,實施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累計壓采地下水5.06億立方米。(6)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2021年全省PM2.5濃度45微克/立方米,低于國家目標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5%;PM10濃度77微克/立方米,低于省定目標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2%;優良天數256天,超額完成國家目標30天,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0.1%。我省PM2.5、PM10、SO2、NO2改善率和優良天數增幅均居全國前十。全省160個國控水質斷面中,扣除暴雨洪災影響后,Ⅰ~Ⅲ類水質斷面占80%,好于國家目標6.2個百分點,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庫區及干渠河南出境水質常年保持II類及以上標準,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達到100%。2022年河南省環境空氣質量總體向好,國家下達的PM2.5、優良天數比例、重污染天數比例3項約束性指標均達到國家序時進度要求;SO2、NO2、CO年均濃度達到歷年最低水平,且常年達到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因臭氧導致的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大幅減少。水生態環境質量整體穩中向好。土壤環境質量持續保持穩定。

 2. 控制“兩高”態度不堅決。《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請進一步梳理“十四五”擬投產達產“兩高”項目的通知》指出,河南省“十四五”能耗雙控形勢十分嚴峻。河南省要將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堅決拿下來。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1)印發實施《河南省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行動方案》《關于建立“兩高”項目會商聯審機制的通知》,明確省“兩高”項目類別、處置措施、政策機制,規范審批程序,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2)組織對全省“兩高”項目進行拉網式清查,根據河南省最新“兩高”項目管理目錄,建立全省存量、在建、擬建“兩高”項目三張清單,其中,存量項目432個,2020年能耗量9095萬噸標準煤;在建項目31個,設計能耗量502萬噸標準煤;“十四五”擬建項目137個,預計新增能耗1768萬噸標準煤。制定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節能降碳改造三年行動計劃,加快推動存量“兩高”項目節能降碳改造,2022年組織實施135個節能降碳改造項目,已全部完成。(3)印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組織開展736家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費報告核查,以存量“兩高”項目為重點實施重點行業能效對標,督促不符合節能審查要求的項目限期實施節能改造,提升能效水平,至2021年12月底,57個項目均已整改完成。(4)制定《河南省2021年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共摸排出8家企業112臺落后設備,已全部整改。制定《河南省2022年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下達了2022年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涉及8家企業74臺(套)設備,已全部整改。(5)上收涉“兩高”行業的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報告書審批權限、“兩高”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嚴把“兩高”項目生態環境源頭準入關。建立“兩高”項目會商聯審機制,截至2022年12月底,召開10次“兩高”項目會商聯審會議,對不符合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規劃環評、產能置換和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要求的項目堅決不予審批,對未經會商聯審的“兩高”項目一律不予辦理環評手續。對鋼鐵、焦化、水泥、火電、有色冶煉、煉化等“兩高”企業排污許可證進行全覆蓋質量審核,共審核排污許可證690張,對存在問題的積極推進整改。

 3. 一些部門履職不力。河南省雖印發《河南省委、省政府及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細化明確56個省級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但部門齊抓共管局面并未全面形成。一些部門履職不到位,省農業農村部門、省統計部門尚未建立有效的化肥、農藥施用量統計體系,“雙減”工作更無從談起。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1)修訂《河南省農林牧漁業統計報表制度》及化肥農藥統計體系,已經國家統計局批準后實施;完善化肥施用量和農藥使用量統計指標,對化肥施用量實行分類統計,逐級審核匯總統計數據,為“雙減”工作提供依據。(2)2021年12月,省統計局采取以會帶訓的方式,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農業統計負責人和業務骨干進行業務知識培訓,提升基層統計人員業務水平。對2018年以來主要農業統計指標及數據質量進行核查,加強對化肥施用量和農藥使用量數據的審核,提高統計數據質量。(3)至2021年12月底,落實分區域、分作物制定科學施肥指導意見,通過調優化肥結構、推廣高效新型肥料、改進施肥方式、推廣配方施肥等措施,在16個示范縣建立234個化肥減量增效示范區,完成示范面積31.7萬畝;在小麥、玉米、水稻、設施蔬菜、果樹等作物主要種植區,安排133個項目單位開展測土配方施肥基礎工作,選取有代表性的農戶開展施肥調查,完成農戶施肥調查3萬余份,基本摸清施肥方法、品種與施肥量等情況。2021年,全省適時印發小麥、玉米、花生等主要農作物施肥配方954個,舉辦化肥減量增效培訓班1615次、發放技術資料634萬余份,形成省市縣三級主要農作物配方發布機制,引導農民按方施肥、企業按方生產。全省集成11個小麥、玉米省級導向性化肥減量增效技術模式,6個區域性經濟作物化肥減量增效技術模式,組織現場觀摩369場次,通過強化技術培訓和指導服務,推進科學施肥技術落地。至2021年12月底,24個縣累計實現糞肥還田面積241.3萬畝,糞污收集量1800萬噸以上,積造固液態糞肥1600萬噸以上,減少化肥施用量3500噸以上,初步測算減少化肥(折純氮)施用量10%以上。(4)推進農藥減量增效。在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沿線、黃河流域重點開展農作物病蟲疫情田間監測點建設,2021年在全省18個縣新建72個農作物病蟲疫情田間監測點,提高監測預警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減少盲目用藥、重復用藥。集成97個適宜不同區域、不同作物的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模式,建立65個省級綠色防控示范區,組織開展農藥減量相關技術培訓24場,培訓基層技術人員1710人次,采取多種形式宣傳綠色防控,提高農業經營主體對綠色植保技術的接受度以及科學用藥的意識和水平,2021年全省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達45.2%。通過政府購買防治服務,實現了病蟲害發生的重點區域、關鍵環節統防統治全覆蓋,鼓勵農戶主動參與市場化運作的統防統治,2021年全省主要糧食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43.2%。2022年小麥、玉米、水稻三大糧食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面積2.51億畝次、統防統治覆蓋率達44.6%,比2021年提高1.4個百分點;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達51.17%,農藥使用量持續呈現負增長。

 4. 一些部門履職不到位,省發展改革部門牽頭推進鐵路專用線建設履職不到位。按照國家要求,河南省在2020年12月底前應建成8條物流園區鐵路專用線、17條大型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截至督察時,仍有8條鐵路專用線未建成投運。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持續推進。成立省市兩級鐵路專用線項目推進專班,加強鐵路專用線用地保障,爭取政策性金融貸款支持,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至2022年12月底,8個鐵路專用線項目中,安陽萬莊公鐵物流園鐵路專用線、中譽國信內鄉戰略煤炭儲備基地專用鐵路、萬基控股集團電廠鐵路專用線等3個項目已建成投運;滑縣專用鐵路、國家成品油儲備能力建設737處工程鐵路專用線已經建成;河南豫中陸路口岸綜合物流港鐵路專用線正在推進;長葛市中原物流港鐵路專用線項目因其服務對象長葛市鋼材市場遷移,項目已無建設必要;三洋鐵路禹州礦山專用線項目不再建設;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已聯合向交通運輸部報送報告,將長葛市中原物流港鐵路專用線、三洋鐵路禹州礦山專用線調出國家項目庫。

 5. 一些部門推動工作不力,《河南省露天礦山綜合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實施方案》提出,對建筑石料礦開采中形成高陡邊坡且視覺污染嚴重的殘留山體,通過整體降坡或整體采平等方式實施“開發式治理”,但要堅決防止“治理工程”變成“開采工程”。省自然資源部門疏于監管,導致在實施中嚴重走樣變形。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1)省自然資源廳聯合省公安廳在全省開展廢棄礦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各地批準的歷史遺留礦山生態治理項目共77個(省轄市政府批準24個、省直管縣政府批準53個),未發現非法采礦行為。77個生態治理項目中“開發式治理”工程2個,建立了工程管理臺賬,對其加強監管,防止“治理工程”變成“開采工程”。(2)通過座談交流、查閱資料、現場核查等方式,對77個項目進行了拉網式排查,對檢查發現的23個項目存在手續不夠完善、設計不夠合理等問題,印發通報,督促相關地市進行整改,嚴格落實項目審批手續,規范項目設計。截至目前,各有關地市均已按照通報要求完成了整改。(3)成立省礦山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工作機制,持續嚴厲打擊借生態修復之名的非法采礦行為,發現一起嚴厲查處一起,移交移送一起,進一步規范“治理工程”秩序。截至目前,共發現借生態修復之名非法采礦行為9起,均已查處到位。

 6. 一些部門推動工作不力,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推進全省垃圾填埋場問題整改工作浮于表面,重調度、輕檢查,上報聲稱全省已開展生活垃圾填埋場整治,所有在用填埋場已完成滲濾液處理設施提標改造,但督察發現,新鄉等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巨量積存、處理不力,滲漏風險突出。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垃圾滲濾液環境風險隱患突出。垃圾填埋場嚴重超負荷運行、配套污染治理設施能力不足,導致全省垃圾滲濾液積存量超過100萬噸。全省98座現役生活垃圾填埋場中,約20座滲濾液實際處理量小于產生量,但現場無滲濾液積存,滲濾液違規處置問題突出。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持續推進。(1)對135座城鎮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了全面排查,制定“一廠一策”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臺賬,共明確整改問題139個,目前按時序進度基本完成整改。(2)指導新鄉市、安陽市等滲濾液積存量大、滲濾液處理能力不足的地方加大財力投入,通過新建或租賃滲濾液處理設備等方式提升滲濾液處理能力。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新鄉市新增滲濾液處理能力1900噸/日、達到2500噸/日,安陽市新增滲濾液處理能力1000噸/日(為應急處理能力,現已停用)、達到1355噸/日。至2023年1月,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能力達到34574噸/日(含租賃應急處理設施增加處理能力10080噸/日),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調節池總庫存已由2021年5月的139萬噸降至41.3萬噸。(3)指導各地生活垃圾填埋場嚴格落實雨污分流措施,減少雨水流入堆體,降低滲濾液產生量。對實地檢查發現的問題通過提示函、督辦函等方式及時督促所在省轄市進行問題整改。目前,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場已基本完成了雨污分流。(4)加快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2021年以來全省新建成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40座,新增焚燒處理能力3.86萬噸/日,截至2023年1月底,全省焚燒處理能力已達6.91萬噸/日,生活垃圾填埋處理比例降至5.6%以下。(5)組織各地對生活垃圾填埋場廢氣、地下水、土壤等定期進行監測,2021年以來分別有130、134、133座城鎮生活垃圾填埋場開展了廢氣、地下水、土壤第三方監測,目前監測指標均達標。(6)加強對城鎮生活垃圾填埋場的督導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綜合采取現場交辦、致函督辦等方式督促整改。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合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于加強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運行管理的函》,對生活垃圾填埋場存在問題進行“回頭看”、建檔備案,明確整改措施、完成時限和責任人,進一步壓實整改責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合省生態環境廳組成13個調研評估組對全省所有生活垃圾填埋場和焚燒發電廠進行調研評估,確保整改實效。

 7. 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有差距。借引黃灌溉之機行“人工造湖”之實。鄭州、開封等市不顧水資源稟賦,對“人工造湖”擠占農業灌溉用水、造成土地資源浪費等問題認識不清,借引黃調蓄灌溉、民生供水之機,大肆引用黃河水搞“人工造湖”。河南省要堅決糾正違規“人工造湖”。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成立“人工造湖”督改領導小組,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聯合印發《關于對河南省黃河流域“挖湖造景”相關問題進行交辦的通知》《河南省黃河流域“人工造湖”問題整改督導方案》,上下協同、部門聯動,依法依規分類推進整改。至2023年1月底,存在問題的引黃項目中,39個基本完成整改,7個正在推進整改。

 8. 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不高。河南省黃河取水指標細化方案與年度用水計劃執行“兩張皮”,取水指標按地市劃分,年度用水計劃按閘壩口門劃分,相互交叉,無法將年度用水計劃落到地市。水利部門統計各地黃河用水量時,僅匯總地方上報材料,審核把關不嚴,導致部分數據失實。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1)加強水利部門與流域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省水利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黃河水量調度管理和用水統計工作的通知》,河南黃河河務局印發《關于黃河干流用水計劃管理和用水統計的通知》,增加了引黃口門、引水工程和相關地市用水指標的對應數據,建立省水利廳和河南黃河河務局引黃用水計劃上報、下達及統計協調會商和數據共享機制。(2)2021年8月以來,灌區管理單位按行政區域上報年、月用水計劃建議,經批復后,河南黃河河務局按地市行政區域批復用水計劃,由省水利廳下達到各地市。(3)省水利廳加強對各地用水統計培訓指導,嚴格執行用水統計制度,健全了用水數據報送審核把關機制,規范了用水統計工作。

9. 企業超計劃用水問題突出,水利部門對此疏于監管。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1)2021年9月底,省水利廳組織對全省35921個計劃用水戶進行了全面排查,發現超計劃用水戶721戶,建立問題臺賬,至2021年12月底,超計劃用水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稅務部門對自備取水戶超計劃用水按規定征繳水資源稅。(2)修訂《河南省節約用水條例》,已于2022年3月正式實施,對全省計劃用水管理工作進一步進行規范。省水利廳印發《關于計劃用水管理有關問題說明的通知》,就排查出的主要問題及爭議進行了說明;印發《關于超計劃用水排查情況的通知》,通報了各市計劃用水排查和整改情況,對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對發現超計劃用水現象及時進行警示,督促年度用水量超計劃用水30%以上的用水戶開展水平衡測試,對于超計劃用水的自備水源用水戶,及時向稅務部門推送超計劃用水信息,確保超計劃水資源稅征繳到位;2021年10月21日至31日,對“雙隨機一公開”抽取的13個計劃用水戶的取用水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其中2家企業存在違規取水問題,11家未發現違規取水問題,檢查結果已上網公示,并對存在用水問題的用水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3)研究開發計劃用水監管信息系統,推進“互聯網+監管”,依托取用水戶監測管理平臺,對用水戶超計劃用水預警提醒,提高取水監管效能。

 10. 農業超采地下水問題突出。河南省2019年地下水開采量112.5億立方米中,農業灌溉用水占半數以上。趙口引黃灌區等17個取水灌區存在超量取水行為,2019年下達取水計劃共18.4億立方米,實際取水22.1億立方米,超計劃取水約20%。省農業農村部門和省水利部門推動灌溉用地下水壓采不力,應于2020年年底完成的三義寨、漳南2座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仍在建設,安陽市滑縣井灌區高效節水改造項目也未完成。目前全省超采區總面積達4.44萬平方公里,已形成安陽—鶴壁—濮陽—新鄉、武陟—孟州—溫縣、杞縣—通許等三大平原區淺層地下水漏斗區,2019年地下水平均水位較2016年下降0.67米。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1)2022年3月,省政府印發《關于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堅持“四水四定”,把水資源作為最大剛性約束,明確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的范圍、目標和措施,到2025年,力爭壓減地下水超采量10.61億立方米,到2035年,壓減地下水超采量19.1億立方米,全省地下水實現采補平衡、水位止跌回升。(2)省水利、農業農村等部門加強協作,以引黃灌區、地下水漏斗區為重點,分析引水量計劃、調度安排等信息,研判平原區淺層地下水漏斗區雨情、水情變化規律,會商水源置換、引水補源等工程措施。2021年在清豐縣等13個縣持續推進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實施鄉村集中供水地下水水源置換,形成壓采地下水能力0.3億立方米;在南水北調受水區通過水源置換、引水補源、節水灌溉等工程措施,壓采地下水1.27億立方米。完成高標準農田項目區農業用水計量設施安裝750萬畝,在全國處于領先水平。積極推動全省139個縣(市、區)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按年度分解改革計劃,通過實行“三證一書”制度,落實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面積達3300萬畝。(3)省水利廳對全省17個灌區超計劃用水問題進行排查,分析2019年沿黃灌區超計劃用水原因,針對抗旱應急、生態補水等造成灌區超計劃用水主要情形,指導引黃灌區管理部門將抗旱應急、生態用水與正常灌溉用水分類統計,并按照取水許可管理條例和黃河水量調度管理相關規定,科學確定用水規模,按程序申報用水計劃;針對調度用水計劃和節約用水之間的銜接問題,完善機制,明確用水戶申報年度用水計劃時,需經當地水利部門審核把關后再向河務部門報送,促進灌區取用水規范管理。(4)安陽市滑縣井灌區高效節水改造項目和三義寨、漳南2座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均已建成。(5)編制《河南省地下水重點區域綜合治理規劃》,進一步明確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的范圍、目標和措施。編制《河南省2021—2030年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在渠灌區,重點結合大中型灌區引水工程和輸水渠道建設,充分利用好地表水開展農業灌溉,減少地下水開采;在井灌區,重點推動管灌、噴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方式的運用,提高科學節水成效,減少地下水開采。2021年,全省已建成土壤墑情監測站點538個,初步形成全省土壤墑情自動監測網絡系統和土壤墑情預測預警、定期發布制度,為科學灌溉提供了有力支撐;實施節水農業技術推廣項目,建成高效節水灌溉面積232萬畝,噴灌等農田灌溉方式得到進一步推廣應用。

 11. 黃河灘區管理缺乏系統觀念。黃河灘區涉及生態環境和濕地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多方面功能,亟需系統規劃、統籌施策。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1)編制《河南省黃河流域國土空間規劃》,指導灘區所在縣(市)加快編制本地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科學布局黃河灘區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已將生態功能極重要區、生物多樣性保護極重要區納入生態保護紅線,嚴格國土空間保護。印發實施《河南省“十四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和森林河南建設規劃》,明確到2025年科學開展林業保護發展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的目標指標、重點區域、任務舉措。印發實施《河南省黃河灘區國土空間綜合治理規劃(2021—2035)》,更好地統籌河南省黃河灘區國土空間安全利用和保護治理。印發實施《河南省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圍繞“綠色轉型引領區、環境治理先行區、生態建設樣板區”戰略定位,明確主要指標、重點任務、重點工程。(2)省生態環境廳等6部門聯合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對國家下發的自然保護區內人類活動點位進行核實、整改,建立自然保護區衛星遙感常態化監督機制,對自然保護區內新增問題點位,早發現、早整改。至2022年12月底,“綠盾2017—2022”國家反饋我省人類活動線索5780個,已完成現場核查處理、省級審核和國家自然保護地監管平臺上報工作。(3)黃河灘區居民遷建35個安置區已全部建成,30萬群眾已搬遷入住,遷建工作基本完成。(4)加快沿黃生態廊道建設,完成了2022年度冬春季造林,黃河生態廊道造林9300畝。實施黃河灘區濕地保護修復工程,完成黃河灘區濕地生態修復19處、面積25619畝。

 12. 相關地方和部門對黃河濕地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管存在寬松軟現象。督察發現,黃河濕地保護區內仍有大量魚塘,其中8700余畝位于核心區、緩沖區,37000余畝位于實驗區。河南省要積極穩妥解決黃河濕地等自然保護區存在的保護與發展之間的矛盾。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1)省林業局組織沿黃5個濕地自然保護區所在地政府對保護區內違法違規養殖魚塘進行全面排查,建立了問題臺賬,印發《關于沿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魚塘畜禽養殖整改的指導意見》《關于沿黃濕地自然保護區內果樹種植整改的指導意見》《關于規范沿黃濕地自然保護區實驗區水產養殖指導意見》,分區分類明確整改標準,指導地方依法依規進行整改。至2022年12月底,共排查出保護區內魚塘4449個51938畝、畜禽養殖場389個2734畝,均已進行整改。(2)省林業局積極籌措生態修復資金,2021—2022年已下達黃河濕地各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修復資金1.03億元;成立5個督導組,包市開展督促指導,推動地方整改工作。沿黃8市均建立了全覆蓋的自然保護區巡護機制,配備巡護人員178人,建立巡護路線142條,保護區有效巡護面積全覆蓋;建立了跨部門的自然保護區內生態破壞線索移交機制,及時發現、制止、查處保護區內違法違規行為。

 13. 濕地占補平衡政策落實不到位。2018年以來,全省11個建設項目共占濕地157.35畝,均未按“先補后占、占補平衡”原則恢復或重建濕地,而是繳納2863萬元補償金了事。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1)對11個占用濕地建設項目進行核查,落實生態保護措施,制定了占補平衡方案,已完成了補入濕地。(2)省林業局印發《關于加強建設項目占用濕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各類建設項目占用濕地審批進行規范,要求建設單位優化工程建設方案,不占或少占濕地;經批準征收、占用濕地并轉為其他用途的,嚴格工程建設審查,由用地單位按照“先補后占、占補平衡”原則,負責恢復或重建與所占濕地面積和質量相當的濕地。印發《關于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強林草濕等各類森林資源保護管理。

 14. 礦產資源開采破壞生態問題突出。礦山開采生態修復治理不嚴不實。截至2020年底,全省尚有9.36萬畝歷史遺留礦山亟待整治,生態恢復任務艱巨。督察發現,河南省礦山生態修復治理統計數據不實。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1)省自然資源廳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開展歷史遺留礦山核查工作的時間要求和新的全國統一歷史遺留廢棄礦山認定標準,通過“三上三下”信息審核、縣市公告認定,建立了全省歷史遺留礦山核查信息數據庫,下步按照自然資源部等3部委開展黃河流域歷史遺留礦山生態破壞與污染狀況調查評價的要求,進一步查清全省歷史遺留礦山的生態破壞與污染狀況,因地制宜采取自然恢復、轉型利用、工程治理等方式,開展歷史遺留礦山整治。對初步掌握適宜采取工程治理的2.54萬畝歷史遺留礦山,2021年10月編制完成治理方案,至2022年12月底,已完成治理。(2)督促各地加快歷史遺留礦山治理,至2022年12月底,9.36萬畝歷史遺留礦山已完成治理。利用衛片解譯技術,通過室內解譯與野外核查相結合的手段,核實各地礦山生態修復工作進展情況,經核實,各地上報的修復進展與衛片解譯結果基本一致。(3)將自然資源部下達我省“十四五”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預期目標納入《河南省“十四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和森林河南建設規劃》,綜合采用自然恢復、轉型利用、工程治理等方式,有序推進治理工作。

15. 礦山非法越界開采屢禁不止。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1)2021年7月省自然資源廳聯合省公安廳在全省開展廢棄礦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堅行動,通過對1300個有效期內采礦權、5765個已滅失采礦權進行摸排,共摸排出有證礦山越界開采問題179個,滅失礦權違法類問題281個,涉及面積3.07萬畝。至2022年7月底,179個越界開采問題、281個滅失礦權違法類問題均已查處到位。(2)成立分管副省長任組長的礦山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工作領導小組,建立部門間協作機制,2021年10月以來,綜合利用高分辨率衛星遙感監測、無人機航拍等技術手段,每日提取2021年7月15日以來新增的礦山變化圖斑,每周通過“省自然資源動態遙感監測監管平臺”下發各地核實整改,每月通報整改修復工作進展情況,截至2023年1月底,已下發47批次疑似違法圖斑,共發現新增違法采礦行為65起,有61起已查處到位,4起正在查處。65起新增違法案件中,共有8起有證礦山越界開采行為,均已立案查處到位。2021年11月22日上線自然資源違法案件備案監管系統,將地方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查辦情況統一入庫管理,監督案件辦理情況,切實推進問題整改,有效遏制礦山企業違法開采行為。

 16. 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建設推進遲緩,城鎮污水處理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顯。全省247座城鎮污水處理廠中,有44座長期滿負荷或超負荷運行。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1)編制印發《河南省“十四五”城鎮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及利用發展規劃》,明確到2025年全省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50萬立方米/日,設市城市、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8%以上。(2)組織對全省247座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對滿負荷或嚴重超負荷運行的44座污水處理廠建立整改臺賬,一廠一策制定了降負荷方案,截至2023年1月底,已完成整改35座,其他9座正在按計劃推進。以污水處理能力不足的市縣為重點,指導各地積極謀劃項目,加快項目前期工作,推進項目實施。2021年以來,全省新建擴建污水處理廠14座,新增污水處理能力44.25萬噸/日。(3)開展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全省城市供水和污水處理“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結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認真排查城市污水處理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規范行業整體運行管理,保障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4)制定全省整改方案,采取召開專題會議、督導檢查、通報、約談、致督辦函等措施強化整改力度,確保整改到位。

 17. 管網整治改造滯后。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縣級以上城市合流制管網總長5670公里,存在問題管網2594公里。河南省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明確要求,以排水管網清污分流和雨污混接改造為主要抓手,對全省54座進水生化需氧量年均濃度低于12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進行“一廠一策”整治,實現提質增效。但商丘、信陽等五市政府對此未予重視,未按方案要求開展管網排查和檢測,截至2020年年底,仍有17座污水處理廠未達目標,6座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不升反降。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持續推進。(1)商丘、信陽等5市已按要求完成現狀排水管網排查和檢測,建立了問題管網臺賬,建設了污水管網信息系統。(2)組織開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專項整治,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全省城市污水問題管網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市縣加快推進雨污分流、混接錯接改造,督察指出問題管網已完成整改2000公里。(3)對17座進水濃度未達目標污水處理廠(含6座進水濃度不升反降污水處理廠),逐一查明原因,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17座污水處理廠已全部實現提升。(4)對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作存在問題的南陽、鶴壁等市致函督辦,加快推進項目建設。

 18. 污泥處置能力有較大缺口。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推進全省污泥安全處理設施建設明顯用力不夠。全省247座城鎮污水處理廠中,有不少污泥長期在廠區堆存。全省現有94個污泥處理項目中21個已經達到或超出設計處理能力,超七成采用離心脫水、石灰干化等工藝簡單處理后填埋,環境風險突出。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持續推進。(1)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成立由分管廳長任組長的污泥處理處置工作專班,進一步加強對全省污泥處理處置工作的指導和監督。(2)對督察組指出的21個達到或超出設計處理能力的污泥處理處置項目建立整改臺賬,一廠一策制定整改方案,至2022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17個,其他4個正在按方案推進。(3)印發實施《河南省“十四五”城鎮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及利用發展規劃》,明確“十四五”全省城鎮污泥處理設施建設目標任務。2021年以來新建開封市污泥和餐廚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鶴壁市污泥處置及資源化利用項目、鶴壁市淇縣污泥碳化工程等污泥項目,新增污泥處理能力1230噸/日。(4)印發《河南省中央環保督察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整改專項方案》,指導各地加強污泥處理處置監管,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標準。督促指導開封、滎陽等市縣加快推進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壓減污泥填埋規模。鼓勵各地結合本地產業結構、污泥處置需求和靜脈產業園建設情況,積極推進污泥資源化利用。(5)開展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全省城市供水和污水處理“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認真排查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加強對污泥處理處置監管,防止“二次污染”。至2023年1月底,已壓減污泥填埋規模28%,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已達95%以上。(6)對開封、新鄉、許昌、南陽等市縣污泥處理廠建設項目進行現場督導,督促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督促鄭州市加強對登封市污泥處置工作指導,加快推進項目實施,切實妥善解決污泥出路問題。分包督導組赴駐馬店、信陽、許昌等市開展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專項調研督導。

 19. 垃圾填埋能力嚴重不足與焚燒處理“吃不飽”并存。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十三五”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不足、目標落實不力,導致垃圾填埋場超負荷運行問題極為突出。全省98座現役生活垃圾填埋場中,有60座超負荷運行,平均負荷率達214%。“十三五”規劃應封場的55座填埋場中有21座仍在超期服役。因缺乏區域統籌,部分新建垃圾焚燒發電廠“吃不飽”,全省34座現役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中,7座運行負荷不足80%。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持續推進。(1)指導各地按照《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年)》,加快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2021年以來,新建成40個生活垃圾焚燒項目,新增處理能力3.86萬噸/日,至2023年1月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已達6.91萬噸/日。(2)開展焚燒發電設施中期評估,摸清焚燒設施規劃建設情況,印發實施《河南省“十四五”城鎮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及利用發展規劃》,明確了2023年底前基本實現生活垃圾“零填埋”目標。(3)組織開展全省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專項行動,掌握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場的運行情況、規范管理情況。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場針對在用、停用、封場狀態,從提升在用填埋場處置能力、規范填埋作業管理、加快滲濾液消納、推進封場等方面,全面查擺生活垃圾填埋場問題,共排查出問題241個,正按時序推進整改。(4)對“十三五”期間超期服役的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全面摸底,督促各地制定封場計劃和封場工作方案,至2022年12月底,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場在用17個,停用118個。(5)對具備就近焚燒處理條件的市縣,優先選擇焚燒處理方式,盡量壓減填埋量,提高現有設施運行負荷。至2023年1月底,全省已建成投用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總體平均負荷超過93.8%。

20. 垃圾分類推進不力。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持續推進。(1)強化政策指導,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11部門印發《河南省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意見》,強化“十四五”期間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安排部署,明確到2025年,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引導城市居民逐步形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2)修訂《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強化了垃圾分類法治保障。(3)成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長任組長,各相關部門參加的河南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組織領導。印發《河南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任務清單》,對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進一步明確。印發《關于扎實做好全省生活垃圾處理領域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指導督促各地強化法規規章制定,加快分類體系規劃建設,落實分類運輸要求。對各省轄市和濟源示范區垃圾分類推進體系建設情況開展調研評估,督促加快推進垃圾分類工作。至2023年1月底,全省建成生活垃圾焚燒設施69座,焚燒處理能力6.91萬噸/日,實際處理量約6.483萬噸/日;餐廚垃圾處理設施41座,處理能力2773噸/日,實際處理量約1172噸/日。全省1.8萬個居民小區中有1.5萬個小區實施了生活垃圾分類,覆蓋居民用戶超620萬戶,覆蓋率得到有效提升。(4)持續開展垃圾分類教育實踐活動,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組織培訓、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提高生活垃圾分類意識,提升分類投放參與度。

 21. 餐廚垃圾收集處理水平低下,相關地方及部門對此長期疏于管理。按照規劃要求,到2020年省轄市全部建成餐廚垃圾處理設施,但截至督察時,仍有9個市未建。全省23座餐廚垃圾處理設施中,超半數負荷率僅為50%左右。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1)召開全省靜脈產業園建設暨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現場會,加快推進餐廚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建設。目前,9個未建成餐廚垃圾處理設施的省轄市中,許昌、濮陽、開封、商丘、平頂山、漯河等6市餐廚垃圾處理項目已經建成,三門峽、周口、南陽等3市餐廚垃圾處理項目正在建設。(2)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11部門印發《河南省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地明確餐廚垃圾處理路徑、工藝、規模,結合收運量逐步配齊餐廚垃圾收運車輛,嚴格收運管理,2023年12月底前建成餐廚垃圾收運體系。組織開展現場調研評估,召開專門會議,督促各地加快餐廚垃圾收運體系建設。(3)加強餐廚垃圾收運與處理設施銜接,提高餐廚垃圾處理設施處理負荷。截至2023年1月底,全省已建成41座餐廚廢棄物處理設施,較2021年底新增處理能力1285噸/日,達到2773噸/日,實際處理量約1172噸/日。

 22. 農村環境污染防治任務艱巨。部分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閑置問題突出。河南省上報已建成3322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30%。經統計分析,其中有311座閑置,39座尚未建成,其中,漯河市、商丘市閑置率超過40%,周口市、駐馬店市超過30%,開封市、許昌市超過20%。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持續推進。(1)2021年7月印發《河南省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調查評估和分類整治提升工作指南》,對全省現有的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拉網式排查,完善檔案,做到“一站一表”。全省累計排查出各類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3586座,其中正常運行2327座(含2019年后新建成的1575座),有改造價值的508座(含2019年后新建成的168座),無改造價值的205座,因2021年特大暴雨損毀設施546座。(2)在全面排查基礎上,科學編制整治方案,因村施策分類進行整治。至2021年12月底,有關縣(市、區)均已編制完成分類整治提升方案。印發《河南省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分類整治提升方案》,指導各地針對不同類型設施有序開展整治。至2022年12月底,全省2019年后新建成有改造價值的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168座,已整治152座,2019年后新建成的集中式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率達99%(不含水毀設施)。對546座水毀設施,按照國務院批復的《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力爭2—3年內基本完成恢復重建。對無整治提升價值的設施按程序有序進行處置。(3)拓寬融資渠道,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國開行河南省分行印發《關于運用開發性金融資金支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指導各地積極推進“百縣千億”工程,著力破解各地資金保障不足的問題。(4)制定《河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各級各部門分工,提出運行維護重點,進一步規范和提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水平。

23. 畜禽養殖污染問題仍然多見。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1)對新鄭市等23個畜牧大縣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情況進行第三方審查,對林州市等16個畜牧大縣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情況進行現場檢查,督促光山縣等8個非畜牧大縣加快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實施。2021年,全省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利用設施配套率達99.8%,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82%。(2)開展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項目,2021年24個試點縣已累計實現糞肥還田面積241.3萬畝,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240萬畝試點任務;試點項目區已遴選糞肥還田主體764個,布設效果監測點數量543個,試點項目區年積造糞肥能力達470萬噸;建設畜禽糞污集中處理中心129個,糞污亂堆現象顯著減少。(3)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專家開展中小養殖場(戶)設施建設調查論證,聯合印發《河南省規模以下養殖戶畜禽糞污處理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試行)》,引導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業主積極改造雨污分流、糞便儲存場、污水貯存池等設施,采用節水型飲水器或飲水分流裝置,為畜禽糞污全量收集、糞肥積造還田打好基礎。(4)聚焦黃河流域及南水北調沿線等重點區域開展畜禽養殖執法和幫扶活動,排查發現畜禽養殖類問題353個,已全部完成整改。指導全省4.7萬多家畜禽養殖場(戶)申報排污信息,納入排污許可登記管理。

 24. 機動車淘汰不到位。《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但河南省直到2020年6月才制定實施方案,滯后近2年。河南省交通運輸部門對全省應淘汰的柴油貨車底數不清,相關工作未能有效開展。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1)省政府召開全省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工作推進會,統一思想認識,強化工作措施,壓實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主體責任和部門責任,對全省國三車淘汰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建立國三車淘汰工作聯席會議,通報國三車淘汰工作進展情況,共同研究解決發現的問題。(2)加大淘汰力度。各地、各有關部門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充分利用交通運輸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全國稽查布控及天網系統和機動車尾氣檢測系統進行“在線查找”,深入社區、鄉村、企業、礦山、建設工地等重點區域進行“實地排查”,精準鎖定隱蔽在礦山、建筑企業等地的國三車及其所有者,先后發現有軌跡國三車信息6000余條,核查排除重復報警以及號牌重啟等信息5500余條,成功追淘有軌跡國三車500余輛。針對長期省外運營國三車,組建追淘專班,遠赴新疆、西藏、寧夏、貴州、云南、青海、內蒙古等省份,成功回收拆解國三車600余輛。(3)省直相關部門組成聯合督導組,通過督導檢查、排名通報、專項抽查等形式,指導各地各部門加快淘汰工作進度。全省2020年、2021年累計淘汰國三車217872輛,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54959輛。共抽查已淘汰國三車13174輛,抽查比例6.05%,抽查合格率100%。

 25. 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亟待加強。揮發性有機物VOCs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LDAR)進展緩慢,全省僅155家企業開展LDAR檢測。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1)組織對全省煉油、石油化工等行業載有氣態、液態VOCs物料的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大于等于1000個的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建立了企業清單,全省需開展揮發性有機物VOCs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LDAR)的企業共250家,至2022年10月底,已全部完成了揮發性有機物VOCs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2)開展全省涉揮發性有機物行業企業專項執法行動,對各地相關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泄漏檢測與修復開展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加大指導幫扶力度,督促相關企業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減少無組織排放。(3)深入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按照適宜高效原則,對低溫等離子、光氧催化等低效治理揮發性有機物工藝的企業進行升級治理,推進含揮發性有機物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2021年推進完成了665個揮發性有機物VOCs低效治理設施改造項目,2022年前10個月推進完成305家揮發性有機物VOCs低效治理設施改造項目,有效提升了企業廢氣治理設施去除率。

 26. 水污染防治仍需發力,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問題突出。部分產業集聚區管理粗放,配套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或“帶病運行”。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持續推進。(1)印發《河南省2021年污水處理廠專項執法活動方案》,對全省城鎮和產業集聚區(園區)污水處理廠進行專項執法檢查,按照運營單位自查、省轄市核查、省生態環境廳抽查三個階段組織實施。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移交屬地予以整改,至2023年1月底,已完成整改285個。(2)開展產業集聚區配套污水處理廠自動在線監控設施專項執法檢查,檢查發現5家污水處理廠在線監控設施存在問題,均已完成整改。(3)制定《河南省污染源環境監管“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制度》,每季度至少對納入檢查對象名錄庫的一般監管對象、重點監管對象、特殊監管對象按照10%、25%、50%的比例進行抽查,對存在環境問題污水處理廠提高“雙隨機”抽查頻次,促使污水處理廠規范運行。

 27. 醫療廢物處置能力不平衡。相當部分地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普遍滿負荷或超負荷運行。2020年以來,河南省各地按國家要求加緊建設符合運行要求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共謀劃30項醫療廢物處置能力新(改、擴)建項目,但截至督察時,尚有12項仍處于前期準備階段,處置能力缺口較大的焦作市、新鄉市僅完成前期手續。同時,現有部分設備老化、工藝落后。全省28座處置設施中有7座仍采用或備用簡易石灰干化處理工藝。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1)省發展改革委建立2020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支持醫廢項目建設臺賬,按周對全省30個2020年度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建設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建設進度實施調度,督促各地加快建設。至2022年12月底,30個項目均已建成。(2)省生態環境廳建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情況調度清單,加快推進醫療廢物集中處置項目建設和提質改造,目前,全省已建成醫療廢物處置項目35個,已實現每市至少有1個滿足標準的醫療廢物處置設施,新鄉、焦作、平頂山等3市不符合《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現行技術規范的工藝落后醫療廢物處置項目提質改造全面完成。35家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能力共計900.8噸/日,能夠滿足醫療廢物處置需求。(3)采取“雙隨機一公開”形式,對醫療廢物處置開展監督抽查,規范醫療機構廢棄物分類、收集、暫存、交接全流程管理。2021年全省共依法查處違反醫療廢物處置相關規定案件3295件。積極推進全省“智能醫廢”工作,鶴壁市已基本完成“智能醫廢”試點工作,全市12家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的15個院區已實現醫療廢棄物實時監控、相關數據實時收集。將“智能醫廢”工作納入《2022年重大傳染病防治能力提升項目實施方案》,專項經費確保醫療機構廢棄物源頭管理和產生、轉運、暫存、移交全過程信息化動態在線監管,逐步實現信息互聯互通共享。2022年3月18日,省衛健委印發《河南省2022年“智能醫廢”提速站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推開全省三級醫療機構醫療廢棄物管理信息管理工作,為實現省轄市域內衛生健康、生態環境部門數據互通、信息共享打下堅實基礎。

28. 對督察發現需要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的或需要提起公益訴訟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持續推進。根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有關規定,對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問題進行梳理篩查,篩查出58條案件線索,移交各地調查核實,按照“應賠盡賠”原則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至2022年12月底,58條線索中21起經地方評估不符合啟動條件,19起已完成生態環境修復,15起正在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程序,2起提起環境公益訴訟,1起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

二、個性整改任務

 1. 控制“兩高”態度不堅決,安陽市作為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按河南省要求應于2020年組織淘汰4.3米以下焦爐,涉及焦化產能660萬噸/年。但安陽市不顧產業結構偏重、環境空氣質量在全國排名長期靠后的實際,違反國家“以鋼定焦”的要求,擅自將安鋼集團淘汰并按政策已外遷至周口市的180萬噸/年焦化產能“一女二嫁”,算作本市應完成的20%產能壓減指標,規劃建設480萬噸/年焦化產能,導致安陽市2020年焦化產能(含在建)仍為1020萬噸/年,焦鋼比達0.58,比國家要求高出45%。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1)安陽市制定專項整改方案,成立了專項整改領導小組,于2021年8月底壓減焦化產能100萬噸。同時,制定了《安陽市鋼鐵行業“十四五”轉型升級工作方案》,到2025年,煉鋼產能由1755萬噸壓減至1500萬噸以內,按照國家焦鋼比要求,根據安陽市鋼鐵資源整合后煉鋼產能變化情況,繼續開展焦化產能壓減工作。(2)2021年12月1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鋼鐵行業“十四五”轉型升級實施方案》,明確到2025年生鐵產能控制在3000萬噸左右、粗鋼產能控制在4000萬噸以內,實現“兩減、兩降、兩優”目標。印發實施《河南省焦化行業轉型發展指導意見》,明確到2025年全省焦化行業實現“一優化、兩提升、兩下降”發展目標。

 2. 控制“兩高”態度不堅決,平頂山市汝豐焦化有限公司120萬噸/年焦化產能改造升級項目在未取得土地、環評等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違法開工建設,目前已建成焦爐基礎。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1)汝豐焦化已經將非法占用的218289.82平方米土地退還。(2)汝州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嚴格履行屬地責任、行業管理責任,加強現場監管,加大對項目的監督檢查頻次。(3)加快完善汝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基礎設施,工業大道雨污分流工程已于2022年2月底建成,汝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項目主體工程已建成,正在進行設備安裝。(4)平頂山市對存量、在建、擬建“兩高”項目進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平頂山市存量“兩高”項目37個、在建“兩高”項目5個、擬建“兩高”項目9個,除汝豐焦化項目未通過相關審批外,其他項目審批手續齊全。

 3. 部分地方履行生態環境保護黨委領導、政府主導責任不力,不僅未有效解決突出問題,甚至還成為問題滋生的根源。平時不作為,平頂山汝州市委、市政府對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長年違法排污等問題重視不足、監管不力,群眾多次舉報,甚至中央媒體曝光后,整改工作仍浮于表面,治標不治本,直至督察組兩次突擊檢查,地方才督促企業整改廢水處理設施并組織清理外排水溝渠長期沉積底泥。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對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環境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徹底進行整改,經監測,各項污染物已實現穩定達標排放。(2)對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3)制定《汝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制度》《汝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單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分工》等文件,建立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責任,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行專項督查,提高治污控污水平,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實現全方位環境監管,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4. 部分地方履行生態環境保護黨委領導、政府主導責任不力,不僅未有效解決突出問題,甚至還成為問題滋生的根源。急時亂作為,許昌長葛市大周鎮黨委、政府平時對工業園區企業監管不力,但督察進駐后,卻通過印發《大周鎮迎接中央環保督察應做的主要工作》文件,要求“打銅米、鋁米,打鋼絲,篩選鋁屑,拆解涉油污電機,一律停產”等“一刀切”方式應付督察,群眾多次舉報,社會影響惡劣。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許昌市委、市政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把研究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列入市委重點工作和市長每月議事制度,定期聽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匯報,研究推進重點工作,整改期間專題研究生態環境保護和督察整改工作20余次。制定出臺《關于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明確各部門各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職責。(2)長葛市大周鎮成立四大行業個體經營戶整頓規范提升指導組,制定實施大周鎮四大行業個體戶整頓規范提升實施方案,對符合復產條件的27家企業立即復產,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一戶一策、一戶一案”的原則,一對一指導企業進行規范提升,解決無組織排放問題,提升污染治理能力。成立聯合驗收組,對整改后的個體經營戶進行驗收,堅持達標一家、開工一家,已有60家通過驗收并恢復生產,18家轉產。(3)長葛市大周鎮對“打銅米、打鋁米、打鋼絲、篩鋁屑”四個行業78家個體經營戶逐一確立了分包責任人,嚴格落實網格化監管責任,每月對所分包的個體經營戶至少巡查一次,對發現問題現場幫扶指導整改到位。

 5. 部分地方履行生態環境保護黨委領導、政府主導責任不力,不僅未有效解決突出問題,甚至還成為問題滋生的根源。急時亂作為,平頂山市魯山縣張良鎮宇航皮具廠“掛羊頭、賣狗肉”,在廢舊廠房內利用未配套污染治理設施的簡易設備,對鋁灰渣等危險廢物進行破碎、篩分、冶煉,僅廠區堆存量就達500余噸,還有大量被直接填埋在廠區北側農田內。張良鎮黨委出具書面說明,稱該加工窩點采取了污染防治措施,公然為違法行為“打掩護”;在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的情況下,魯山縣自然資源部門聯合張良鎮政府以整改名義連夜冒雨推倒填埋區圍墻,給調查工作帶來干擾。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魯山縣已對張良鎮宇航皮具廠依法取締;將非法處置鋁灰渣等危險廢物問題,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抓獲犯罪嫌疑人36人,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2人。(2)非法堆存掩埋的鋁灰渣危險廢物已全部安全處置。

 6. 鄭州鞏義市聲稱2019年化肥、農藥施用量較2018年分別減少10.8%和43.9%,但核實發現,在未大幅調整農業種植結構和面積的情況下,鞏義市部分鄉鎮2019年化肥、農藥施用量相比2018年卻驟減,統計數據嚴重失實。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鞏義市紀委監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組成聯合督查組對18個涉農鎮(街道)統計數據嚴重失實進行調查處理。(2)2021年以來,鞏義市統計局、市農委聯合舉辦培訓班2次,培訓人員60余人,對農業施肥、農膜、農藥等農業統計基礎知識進行培訓。鞏義市統計局對村級以上涉農統計人員培訓3次400余人,提高業務素質。鞏義市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基層統計能力建設的通知,要求各鎮(辦)加強組織領導、保障人員數量、落實人員備案、積極推進獎懲制,把基層統計隊伍建設工作納入對各鎮(辦)規范化建設和經濟發展考核重點,加強基層統計能力建設。(3)鞏義市2018年部分鄉鎮化肥、農藥施用量異常數據已在2019年進行了修正,采取自查和實地核查相結合的措施,加強對化肥、農藥等相關統計指標的監測,未發現新的數據異常問題。

 7. 焦作市博愛縣在推進原太焦高鐵饅頭山取土(石)場礦山治理工作時監管不到位,“治理”導致山林破壞面積由治理前約60畝擴大為約160畝,在治理修復取石任務僅完成約38%的情況下,就已經外售石料41.7萬噸。博愛縣借機通過拍賣石料指標已獲資金超4400萬元。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焦作市成立市委書記、市長任組長的典型案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整改方案,成立多部門聯合調查組,對有關問題立案調查。(2)焦作市重新編制了原太焦高鐵取土(石)場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生態修復方案,累計投入資金6227萬元,對生態破壞區域進行高標準修復治理,修復治理面積共193.5畝,安全隱患及地質災害已經消除,拍賣石料獲取的資金已全部用于生態修復治理和損毀道路的翻新。(3)對博愛縣饅頭山周邊礦山生態環境進行全面排查,對發現的損壞道路,升級改造為二級瀝青公路;同時將饅頭山打造成生態治理警示教育示范基地。

8. 新鄉市億陽建材公司借“開發式治理”之機超采石灰巖15萬多噸。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輝縣市對新鄉市億陽建材公司違法問題依法進行查處。(2)制定專門方案,對破壞的礦山進行生態環境治理修復,共完成治理約1695畝。(3)新鄉市制定實施《新鄉市北部礦山生態保護與修復條例》,開展廢棄礦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建立部門協調聯動監管體系,堅決遏制礦山違法行為,加快推進歷史遺留礦山修復治理。輝縣市成立專項小組,定期對治理區域進行巡查。

9. 新鄉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巨量積存、處理不力,滲漏風險突出。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新鄉市對全市11座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全面排查,11座垃圾填埋場積存垃圾滲濾液總量約133.09萬噸,建立了整改臺賬。(2)加強滲濾液處理設備日常維護維修,確保滲濾液處理設備正常穩定運行,達標排放。通過新建或租賃滲濾液處理設備等方式,滲濾液處理能力由2021年初的1180噸/日,提高至3150噸/日,至2022年12月底,11座垃圾填埋場調節池存量均已降至50%以下,臨時內存池消納完畢,11座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積存量降至12.07萬余噸,消納90.93%,已達正常調節水平。新鄉市市區垃圾填埋場濃縮液處理設施已建成投運。(3)嚴格落實生活垃圾填埋場雨污分流,11座生活垃圾填埋場已全部完成雨污分流,有效減少了雨水流入堆體。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定期對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場地下水、土壤等進行監測,監測結果均不超標。

 10. 整改進展滯后,督察“回頭看”整改方案明確,安陽市2020年完成鋼鐵企業整合,但截至此次督察進駐,全市鋼鐵企業整合沒有實質性進展。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1)2021年12月23日,安陽市制定《安陽市鋼鐵行業“十四五”轉型升級工作方案》,明確“十四五”期間,安陽市鋼鐵企業由8個減至4個,長流程煉鐵高爐由16座減至7座,煉鋼轉(電)爐由16座減至9座,煉鐵產能由1726萬噸壓減至1400萬噸以內,煉鋼產能由1755萬噸壓減至1500萬噸以內。(2)按照安陽市鋼鐵行業資源整合方案,對安陽市現有的沙鋼永興、亞新鋼鐵、鳳寶特鋼等8家鋼鐵企業進行產能整合,整合后保留安鋼本部、亞新鋼鐵、鳳寶特鋼、沙鋼永興4家鋼鐵企業,整合升級工作正有序推進。

 11. 虛假整改,焦作孟州市康達爾眾誠水產養殖公司建設的1300余畝魚塘隱藏在黃河濕地保護區核心區,違法養殖達8年。孟州市政府不僅未按第一輪督察及“回頭看”整改方案要求,將違法養殖魚塘列入整改臺賬,反而虛報已全面完成整改。臨近此次督察進駐,孟州市又打著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名義,未提前與養殖戶充分溝通就緊急啟動魚塘清退工作,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黃河濕地保護區核心區內康達爾眾誠水產養殖公司128座魚塘已于2021年5月30日全部完成整改。(2)組織專家對康達爾魚塘所在地進行考察,制定了濕地恢復方案,撒播草籽,恢復自然生態。

 12. 安陽市滑縣黃龍潭引黃調蓄工程不符合城鄉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未經批準違法占用耕地4620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2756畝。自然資源部濟南督察局在2020年4月就指出該問題,但安陽市及滑縣政府在其后開展的河南省“挖湖造景”專項檢查中故意隱瞞,上報該項目無問題。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安陽市滑縣自然資源局對占用耕地違法行為立案查處。(2)所占用4620畝耕地隨種植季節開展復耕復種,已全部完成復耕復種工作,本季種植小麥3140畝,種植油菜1480畝。

 13. 借引黃灌溉之機行“人工造湖”之實,鄭州市中牟縣未取得合法用地審批手續,擅自占用大孟鎮集體土地902畝(其中耕地775畝)建設三劉寨調蓄工程,重蓄水湖建設、輕灌溉工程建設,蓄水湖于2017年就建成并被開發成濕地公園,而配套提灌工程至督察時仍未建成,每年引黃河水305萬立方米,本該用于農業灌溉的水資源被公園湖截留浪費,多年來灌區農田只能使用地下水灌溉。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1)三劉寨調蓄工程用地手續已完成土地批復,下步依法完成土地供應。配套提灌工程已建設完成,工程控制區內渠系已疏通,恢復灌溉面積約1.38萬畝,蓄、調、灌功能均已實現。(2)制定實施《三劉寨引黃灌區調蓄工程運行管理制度》《中牟三劉寨灌區西干渠管理辦法(試行)》,充分發揮工程調蓄灌溉作用,科學利用調蓄水量,強化對下游的農田灌溉和地下水補源。對工程渠系周邊的臨時建筑進行了徹底整治,保證水資源安全、高效和科學利用。(3)西流湖二期已經完成整改,鄭東新區蓮湖、經開區濱河國際新城水系等2個項目,完善了立項、規劃、環評等相關手續,土地手續正加快辦理。

 14. 鄭州市牛口峪引黃工程在取水用途發生重大變化、未獲得取水許可的情況下,2019年試運行以來違規從黃河引水1.5億立方米,而省、市水利部門審核把關不嚴,認定項目手續齊全,無需整改。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2021年7月16日鄭州市牛口峪引黃工程取水口、泵站和分水口全部進行處置。黃河水利委員會按照工程建設進度分期發證的方式,已頒發了牛口峪引黃閘取水許可證,許可年生態用水量2711萬立方米。(2)鄭州市牛口峪引黃工程項目已安裝完整計量設施,嚴格工程取水計量,建立取用水記錄臺賬。嚴格按照取水許可證書批復的用水結構進行規范引水用水,對每月引水的去向和數量進行跟蹤確認,形成取水、用水量報表,報黃河水利委員會有關部門。(3)省水利廳與黃河水利委員會、河南黃河河務局加強溝通協調,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黃河水量調度管理和用水統計工作的通知》,明確水利部門和流域管理部門之間責任,以行政區域為單元申報用水計劃和用水統計,建立了引黃水管理與用水統計數據共享工作機制,規范黃河用水計劃的申報、統計等工作。

 15. 借引黃灌溉之機行“人工造湖”之實,開封市黑崗口工程原計劃調蓄灌溉面積19.9萬畝,同時每年向市區供水2000萬立方米。截至督察時,配套的調蓄灌溉和供水工程仍未完工,而先建成的人工湖卻從2015年起即以“開封西湖”名義全力打造旅游景區,并于2017年5月以馬家河綜合治理工程名義再次申報擴建“西湖二期”,開工前未取得土地審批手續,非法占地1280畝(其中耕地629畝)。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建成鄭開城際鐵路馬家河防護工程,完成黑崗口調蓄水庫晉安閘至馬家河河口疏浚貫通,實現馬家河向惠濟河灌區補源供水;完成祥符區黑崗口灌區東干渠、禹王臺區黑崗口灌區南干渠疏浚清淤,恢復渠道輸水功能;建成宋城路泵站,向南干渠提灌供水。黑崗口工程調蓄、灌溉、供水功能均已恢復。(2)重新核查黑崗口工程、馬家河綜合治理工程項目立項、審批、建設等手續問題,相關手續已經完善。(3)除必需的便民設施、管理運維設施外,對水庫周邊景觀化設施項目進行全面整改,加強調度管理,發揮水庫防汛、除澇、灌溉功能。2021年汛期期間,黑崗口水庫有效發揮了蓄滯洪作用。

 16. 濟源市上報2019年引黃水量僅統計沁北電廠取水量2738萬立方米,生活用水和灌區農業用水均未納入統計,水利部門對此疏于審核把關。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通過全面排查確定濟源示范區區域內從沁河直接取水口共4個,濟源示范區水利局加強與焦作市引沁灌區管理局、焦作市廣利灌區管理局等取水口管理部門溝通協調,嚴格執行用水統計制度,規范上報濟源示范區農業灌溉、工業生產、城市生活用水量。2021年,濟源示范區從沁河實際取用水量為9442.7538萬立方米,其中工業用水量4911.6551萬立方米,農業用水量3315.5480萬立方米,生活用水量1215.5507萬立方米。2022年,濟源示范區從沁河實際取水量為10811.2002萬立方米,其中工業用水量3824.3200萬立方米,農業用水量5483.2300萬立方米,生活用水量1503.6502萬立方米。(2)省水利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黃河水量調度管理和用水統計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無論引黃工程是否屬于本轄區本部門管理,各有關縣(市、區)均要實施轄區內引黃用水全口徑統計,避免漏報、重報、誤報。(3)省水利廳多次組織召開全省用水統計調查制度技術座談會、用水統計填報工作推進會,通報進展,明確要求,安排用水統計工作任務,加強對各地名錄庫建設、水量填報和用水總量核算工作指導,健全了用水數據報送審核把關機制,規范了用水統計工作。

 17. 企業超計劃用水問題突出,2019年,義馬煤業集團孟津煤礦計劃用水87萬立方米,實際用水292萬立方米,超計劃236%。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依據《河南省水資源稅征收管理辦法》,對孟津煤礦超計劃用水按照水資源稅稅額的3倍,征收水資源稅;對該企業超計劃用水、無證取水行為依法進行查處。(2)編制《義馬煤業集團孟津煤礦有限責任公司1.2Mt/a煤礦開采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經專家評審和現場核驗,已取得黃河水利委員會頒發的取水行政許可決定書和取水許可證。(3)2021年,洛陽市全面梳理全市計劃用水戶的申請、審批情況,建立用水統計臺賬,共排查用水戶1252家,排查出超計劃用水戶118家,均已依法查處、整改到位。

 18. 企業超計劃用水問題突出,2019年,鶴壁豐鶴發電廠計劃用水260萬立方米,實際用水657萬立方米,超計劃153%。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依據《河南省水資源稅征收管理辦法》,對豐鶴發電廠超計劃用水按照水資源稅稅額的2—3倍,征收水資源稅。(2)豐鶴發電廠修訂了《節約用水管理規則制度》,從源頭、程序、終端分級把關,防止類似問題再次出現。(3)編制《鶴壁市節約用水管理工作操作手冊》,強化用水統計臺賬,完善一戶一檔,對用水計劃申請、核定、下達、日常管理、臨界超計劃用水提醒、計劃調整等工作進行全面規范。2021年,對全市計劃用水情況進行排查,共排查計劃用水戶339戶,發現超計劃用水38戶(均為公共管網供水取水戶),均已完成整改。2022年對全市592戶計劃用水戶建立用水統計臺賬,對臨界超計劃用水企業及時告知,2022年前三季度,未發現超全年計劃用水單位。

 19. 企業超計劃用水問題突出,2019年,豫光鋅業公司計劃用水350萬立方米,實際用水529萬立方米,超計劃51%。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濟源示范區組織對豫光鋅業公司取水情況進行深入調查。2021年度豫光鋅業公司實際用水量310.66萬立方米,2022年度豫光鋅業公司實際用水量300.50萬立方米,均未超出企業許可水量325萬立方米。(2)濟源示范區開展計劃用水管理專項整治,建立用水統計臺賬,共排查計劃用水戶229戶,排查發現2019年2家超計劃用水戶未及時繳納超計劃水資源稅,已追繳到位。建立計劃用水“預警”制度,對臨近計劃用水量的企業及時進行預警,提醒企業查找原因,及時調整用水計劃,2020-2022年均未發現超計劃用水問題。

 20. 農業超采地下水問題突出,2019年,濮陽市彭樓灌區、渠村灌區分別超計劃取水81%、38%。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濮陽市編制實施“四水同治”總體規劃、節水專項規劃等4個專項規劃和水資源優化配置規劃,進一步優化水資源配置,挖掘節水潛力,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2)實施河南省“十四五”渠村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項目,項目全部實施完成后,渠村灌區引黃灌溉水利用系數將提高10.6%。一期工程已于2022年1月開工,2022年6月底完工,累計完成投資6300萬元,改善灌溉面積8.78萬畝,新增節水能力637萬立方米。(3)印發《關于我市部分灌區引黃水量告警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黃河水量調度管理和用水統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科學合理制定用水計劃,加強水量調度。經核查,2021年度渠村灌區、彭樓灌區未出現超計劃取水。(4)提前制定2022年度渠村灌區、彭樓灌區引水計劃,并根據縣(區)上報和種植需水情況及時調整月用水計劃,按計劃實施用水調度,防止超計劃用水。(5)開展節水進社區、進學校等節水宣傳活動,2021年,共出動宣傳車50余輛次,出動宣傳人員500余人次,制作和懸掛宣傳橫幅100余條,提高全民節水意識。

21. 農業超采地下水問題突出,2019年,焦作市武嘉灌區超計劃取水45%。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焦作市組織相關部門對武嘉灌區開展2021年度灌區農業和非農取水口普查,通過現場調研、政策業務指導、宣講政策要求,強化灌區依法用水意識。2021年,武嘉灌區實際取水量3936萬立方米,未超出用水計劃。(2)焦作市采取河務部門會商水利部門復核的模式,對2021年—2022年黃河干流用水計劃進行復核、申報,嚴禁超許可總量和許可用途用水。(3)印發《關于進一步嚴格取用水監督管理的通知》,規范應急生態取水申請內容、格式和流程。建立水利與河務部門、灌區各行政區域間信息通報機制,共享灌區指標調整訂單信息,強化管理,及時做好引水量統計和計劃調整申報。(4)建立預警機制,實時關注灌區每日引水數據,在實際取水量接近許可量的80%時及時預警,按行政區域核減用水計劃指標,確保用水量不超許可。(5)焦作市組織有關部門對灌區主要非農取用水口進行巡測,推動灌區下一步選配安裝計量設施實現共同計量,為農業用水和非農用水“兩水分供、兩費分計”提供支撐。(6)開展農業節水灌溉,2021年全市完成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12.6萬畝,安裝智能用水計量設施1508臺,建成管灌面積10.68萬畝、噴灌面積0.18萬畝,項目區灌溉水利用系數提高12.5%。2022年全市新建高標準農田4.1萬畝,同步發展高效節水灌溉面積4.1萬畝,項目區灌溉水利用系數逐步提升。(7)利用“世界水日”“中國水周”開展宣傳活動,出動宣傳車70余臺次,印發宣傳資料50余萬份,張貼宣傳畫、標語6萬余張,發送手機微信、短信50余萬條,懸掛橫幅1300余條,制作發放主題宣傳紀念品18余萬件,提高全民節水意識。

 22. 農業超采地下水問題突出,周口市長期大量開采深層地下水,開采量由2016年的5.43億立方米增至2019年的7.71億立方米,導致地下水水位嚴重下降。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1)周口市對全市非法取用深層地下水的企業自備井進行全面排查,排查出取用深層地下水水井422眼,已全部整改。(2)已將川匯區南水北調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水源和淮陽區城鎮公共供水水源,全部由深層地下水置換成南水北調水;商水縣南水北調新增供水工程已通水,項城市、沈丘縣、西華縣南水北調新增供水工程,引江濟淮工程配套工程等正加快建設。(3)對農村飲水安全供水廠擴大供水范圍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排查出3家農村飲水安全供水廠違規向企業供水,已全部進行了糾正,將農村飲水安全供水廠供水范圍嚴格控制為農村生活用水。(4)制定《農村供水計劃(定額)管理辦法》,對計劃用水戶嚴格按照用水定額標準核定年度用水量、下達用水計劃。推進用水戶安裝完善三級計量設備,截至目前安裝計量設施401套。(5)開展地下水超采專項治理,整改以來共印發工作通報16期,成立督導組對工作進度進行現場督導,至2022年9月底,周口市地下水水位下降幅度由最大的3.02米縮窄至1.97米,水位下降幅度減少35%。

 23. 黃河灘區管理缺乏系統觀念,2013年,焦作市溫縣政府印發加強黃河灘區規劃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新蟒河以南河道內新擴改建項目應以生態旅游為主,嚴禁污染企業入駐,但2015年以來溫縣產業集聚區未經水利部門審批,違規向新蟒河以南擴展了7.53平方公里,入駐以家具制造為主的39家污染企業,與原規劃發展方向明顯不符。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1)嚴格落實國家關于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規,對溫縣產業集聚區內影響防洪的設施進行了整改。(2)加快推進溫孟灘防護堤加固工程建設,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依法依規完善溫縣產業集聚區水利審批手續。(3)對照溫縣產業集聚區發展規劃以及相關文件規定,對產業集聚區發展方向、入駐企業等進行自查整改。共排查企業90家,發現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4)對督察指出的39家污染企業環保手續辦理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整改,相關手續均已完善,污染物達標排放。

 24. 相關地方和部門對黃河濕地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管存在寬松軟現象。鄭州未及時組織對實驗區內的退出魚塘恢復原貌。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鄭州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已退出魚塘結合實際情況已全部完成生態恢復,其中自然恢復魚塘36個,面積357.4畝;人工恢復魚塘共1081個,面積11067.9畝。

 25. 相關地方和部門對黃河濕地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管存在寬松軟現象。洛陽市孟津縣將位于核心區、緩沖區魚塘退出后未按整改要求恢復原貌。黃河濕地保護區(原吉利段)核心區仍有葡萄種植面積110余畝。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對前期核心區、緩沖區已完成清退的3375畝魚塘通過破梗、勾連水系等方式恢復了濕地生態。(2)保護區核心區內114.7畝葡萄種植已全部整改,并采取自然恢復方式恢復了濕地生態。(3)經全面排查,又排查出核心區、緩沖區內葡萄種植戶5家共計36.3畝,已全部整改。

 26. 部分一級支流水電開發管理無序。伊洛河是黃河重要一級支流,該流域洛陽段小水電開發無序,流域密布58座小型水電站,平均裝機容量2080千瓦,最小僅40千瓦,其中51座未經環評審批,13座未獲取水許可。洪發、輝煌、宜發和金水堰等4座水電站位于洛陽鯉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和實驗區,均未按照要求進行清理。流域46座引水式電站中有44座未經環評審批,建設時未考慮生態流量,導致部分河段脫水。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對伊洛河流域洛陽段58座小型水電站進行了全面排查,“一站一策”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方案進行整改。(2)開展漁業增殖放流活動,補充魚類資源,維護水域生態平衡,2021年累計放流各種魚類160萬尾。

 27. 部分一級支流水電開發管理無序。沁河是黃河一級支流,近年來,在上游來水不足情況下,省水利部門和焦作市落實生態優先理念不力,每年仍從引沁灌區渠首閘引水約1億立方米用于河口電站發電,導致沁河入黃武陟斷面最小流量達標率僅61.8%。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省水利廳每日通報斷面達標信息,持續關注武陟斷面最小流量滿足情況,斷面流量持續穩定在控制指標以上。焦作市成立沁河生態基流保障應急調度工作領導小組、沁河生態基流應急調度協調工作組,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沁河生態流量應急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開展武陟斷面監測預警,根據預警實時啟動應急調度,確保生態流量達標。(2)強化取用水監管,核查河口水電站、引沁灌區和廣利灌區取水許可審批手續情況,河口水電站建設改建均有備案手續,河口水電站發電下泄水量全部退入沁河,引沁灌區、廣利灌區已辦取水許可手續,取用水符合調度及取用水監管有關要求,未出現違規用水情況。省水利廳組織編制沁河水量調度方案,督導河口村水庫根據降雨情況加大蓄水,充分發揮水庫調蓄作用,2021年汛后(10月31日)蓄水2.42億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多蓄1.27億立方米。根據監測數據,2021年8月3日至12月31日武陟斷面平均流量226.13立方米/秒,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武陟斷面平均流量29.1立方米/秒,均高于最小生態流量標準,最小流量達標率為100%。(3)舉一反三,明確全省重點河流生態流量保障目標,初步完成生態流量保障實施方案編制。建立重點河流主要控制斷面生態流量監測預警機制,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28. 礦山生態修復治理統計數據不實,省自然資源部門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底鞏義市歷史遺留礦山修復治理完成率為77%,但經核實實際完成率僅為58%;鄭州華豫張華嶺石料公司灰巖開采治理項目生態修復僅完成總面積的5.7%,樹木直接栽種在石質地面上,大部分已枯萎死亡。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1)經過核實,鞏義市礦山需修復治理面積共11119畝,至2023年1月底,已完成修復治理10096畝(含工程治理、自然恢復、轉型利用),占總任務的90.8%,其中2565畝歷史遺留礦山修復治理任務全部完成。(2)鄭州華豫張華嶺石料公司灰巖開采治理項目生態修復工作已完成并通過驗收,人工覆土復綠面積約75畝、自然修復面積約50畝。(3)鄭州市組織對歷史遺留、廢棄礦山開展專項核查,經核查,全市歷史遺留、廢棄礦山共5910.71畝,對適宜采取工程治理的,制定治理方案并組織實施,運用室內解譯與野外核查實測相結合的手段,核實礦山生態修復工作進展情況;對不適宜工程治理的,納入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有序推進治理工作。截至2023年1月底,已完成治理面積5803.51畝,其他107.2畝正在修復。

 29. 礦產資源開采破壞生態問題突出,三門峽云山礦產品有限公司僅完成2020年生態修復任務的41.6%,義正誠礦業第五采區基建開發期內破壞山體約1000畝。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三門峽云山礦產品有限公司加強礦區管理,成立問題整改專班,編制整改方案,依照方案確定的整改措施、方法進行生態修復治理,2020年生態修復任務200畝、2021年生態修復任務50畝均已完成。(2)對澠池義正誠礦業有限公司破壞山體等違法行為立案調查,已移送公安機關,案件正在辦理。編制澠池義正誠礦業有限公司礦山生態環境修復治理方案,小陽河礦區生態環境修復治理已全部完成,累計完成修復治理988畝。(3)三門峽市開展廢棄礦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對1426個疑似圖斑進行外業核查、縣級審核上報和圖斑類型認定。立案查處23起違法案件。在沿黃礦區開展生態修復及綠色礦山建設“春霖”行動,累計完成已修復區域提質增效1萬余畝,新修復礦山面積4500余畝,歷史遺留廢棄礦山完成恢復治理200余畝。

 30. 礦山非法越界開采屢禁不止,平頂山市汝州地礦局對汝州車溝鋁土礦監管不力,對其長期非法越界開采、嚴重破壞生態等問題視而不見。平頂山市郟縣鑫易達礦業公司在未獲環評批復和安全生產許可情況下違法建設、越界開采,郟縣自然資源等部門“以罰代管”。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汝州車溝鋁土礦2020年7月30日采礦證到期后不再延續,生態修復工作已完成,并于2022年5月28日通過省自然資源廳驗收。(2)對鑫易達礦業公司未批先建等問題依法進行處置。鑫易達礦業有限公司魯醫河石料廠已編制生態修復方案,完成生態修復治理面積201畝。(3)平頂山市自然資源部門和公安部門聯合開展廢棄礦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堅行動,重點打擊無證開采、超范圍開采等違法行為。活動期間,累計排查礦山1980處,發現問題448個,已全部完成整改。

 31. 礦山非法越界開采屢禁不止,焦作市磊盛石材加工公司、雙盛石材加工公司自2012年建廠以來持續越界開采,分別破壞礦權范圍外山體168畝和155畝,焦作市自然資源部門對此監管失職。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焦作市成立市委書記、市長任組長的典型案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整改方案,成立多部門聯合調查組,對有關問題依法進行查處。(2)高標準編制磊盛公司、雙盛公司兩個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提升方案,磊盛公司投入資金2049.86萬元,完成整改面積224畝;雙盛公司投入資金2049.07萬元,完成整改面積192.9畝,兩家礦山企業生態環境修復治理已全部完成。已將磊盛公司、雙盛公司從河南省綠色礦山名錄庫中移出。(3)焦作市在全市范圍迅速開展北山治理、綠色礦山創建等“回頭看”活動,對全市已建成的綠色礦山企業對照創建標準進行了全面排查,并開展廢棄礦山集中整治。

 32. 礦山非法越界開采屢禁不止,鄭州鞏義市藍天石料有限公司舟順開采分公司2018年以來越界開采石料約29.5萬噸,鞏義市自然資源部門對此不管不顧。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鞏義市成立專項調查組對舟順開采分公司越界開采等違法問題進行查處。(2)督促舟順開采分公司推進整改,制定礦山生態修復方案,確定修復治理面積98.8畝,已全部完成。(3)采取衛星遙感和現場測量相結合的方式,加強日常動態監管;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對存在違法行為的,除依法依規處理外,移交相關部門列入誠信管理體系;鄭州市開展廢棄礦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未發現新的越界采礦行為。

 33. 城鎮污水處理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顯,鄭州新區污水處理廠一期設計日處理能力65萬噸,2016年投產,次年就超負荷運轉,現日均進水達80萬噸,夏季峰值達110萬噸,二期日處理能力35萬噸項目尚未建成。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1)鄭州新區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各項手續已辦理,工程已開工建設,至2023年1月底,累計完成總投資的42.97%。(2)持續進行廠外管線摸排,科學調配進水量,對生產工藝全流程分析,利用管線儲水能力調節每日進水峰值,優化曝氣控制和藥劑投加,進一步提高處理運行效率,出水水質穩定達標。

 34. 城鎮污水處理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顯,三門峽義馬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改擴建項目按原計劃應于2021年6月建成,現已推遲至2022年。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制定義馬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改擴建項目施工方案,落實項目資金1.8億元,項目已建成并完成了竣工驗收。

 35. 城鎮污水處理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顯,開封市東區污水處理廠超負荷運行,但包公湖污水處理廠和北區凈水廠一直未建成。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開封市南護城河截污應急工程已建成投運,可根據情況對開封市東區污水處理廠與其他污水處理廠進行聯動調水,開封市東區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已控制在19萬噸/日,不超過20萬噸/日的設計處理能力,排放水質達標。(2)包公湖污水處理廠已建成投運,利用現有城市管網進出水,設計處理能力2萬噸/日,實際進水量約1.9萬噸/日。(3)北區凈水廠和配套管網已建成投運,設計處理能力5萬噸/日,實際進水量約2萬噸/日。

 36. 部分污水處理廠受配套管網制約無法發揮效能,相關地方政府對此推動遲緩。洛陽市瀍東區污水處理廠早在2017年初就已超負荷運行,新建污水處理設施雖已建成,但由于配套管網建設滯后,至今仍未投運。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九都路東段污水主干管管道破除疏通作業已完成,九都路污水管道已暢通接入瀍東區污水處理廠,瀍東污水處理廠二期已建成投運,該污水處理廠一期、二期實際進水量分別為20.57萬噸/日、4.86萬噸/日,污水處理后均穩定達標排放。(2)瀍東污水處理廠三期項目立項等前期手續已完成,項目已于2022年6月動工,建設工作有序推進。

 37. 部分污水處理廠受配套管網制約無法發揮效能,相關地方政府對此推動遲緩。南陽市溧河、十二里河綜合整治工程于2016年6月啟動,至今仍有部分污水管網未建成,導致部分區域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溧河、十二里河綜合治理工程(含配套管網)已建成并通過竣工驗收,沿線污水全部截污納管,分別進入南陽市白河南污水處理廠、南陽市污水處理廠三期處理后達標排放。(2)對綜合治理配套工程開展常態化巡查維護,重點檢查截污管道和雨水管道運行情況,發現問題第一時間組織處理,保障管道暢通。(3)強化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監管,實現出水水質全程在線監控,2021年以來未發現達到市級超標預警情形;將污水處理廠納入“雙隨機”日常監管,確保污水處理廠設施正常運行;對十二里河綜合整治工程夏季豐水期的污水,利用兩岸互通管網調至白河南污水處理廠協同處理,建設了應急污水處理設施,有效解決了污水溢流問題。

 38. 污泥處置能力有較大缺口。開封市至今無正規污泥處置設施,2019年規劃的污泥處置項目至今未建,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產生污泥經簡單脫水處理后部分去向不明,蘭考縣每年產生約6600噸污泥長期在污水處理廠內堆存。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開封市對中心城區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去向進行了全面調查整改,經調查,開封市東區污水處理廠、西區污水處理廠、馬家河污水處理廠所產生的污泥由鼓樓區南苑街道辦事處豐收崗村污泥應急處理廠進行處置,部分運往苗圃用于堆肥,剩余臨時堆放于楊正門垃圾場。(2)開封市污泥和餐廚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已建成投運。(3)蘭考縣污水處理廠堆存污泥0.66萬噸,已由蘭考縣光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蘭考縣榮華污水處理廠處理完畢。蘭考縣實際產生污泥35噸/日,污泥處置能力70噸/日,未再出現新的污泥堆存問題。

39. 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亟待提升,周口市商水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負荷率高達514%。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商水縣生活垃圾處理場已經封場,不再接收垃圾;垃圾滲濾液設計處理能力400噸/日,滿足滲濾液產生量200噸/日的處置需求;對商水縣生活垃圾處理場廢氣、噪聲、廢水、土壤以及地下水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達標。(2)商水縣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已建成投運,設計處理能力1200噸/日,能夠滿足商水縣生活垃圾產生量430噸/日的處置需求。

40. 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亟待提升,駐馬店市上蔡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負荷率高達438%。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上蔡縣日產生生活垃圾600噸,2021年9月21日至12月16日,每日調運500噸生活垃圾至汝南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理,剩余100噸運往上蔡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處理,上蔡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運行負荷控制在170噸/日的設計處理能力內。(2)2021年12月17日,上蔡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成投運,設計處理能力1200噸/日(一期設計處理能力800噸/日),目前,該廠已實現穩定運行,上蔡縣生活垃圾全部進入上蔡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理,徹底解決了上蔡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負荷率高的問題。

 41. 因缺乏區域統籌,部分新建垃圾焚燒發電廠“吃不飽”,鶴壁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實際運行負荷僅50%。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鶴壁市為浚縣配備3輛大型垃圾轉運車,為淇縣配備2輛大型垃圾轉運車,采取鄉鎮收集、縣區轉運、市域處理的模式,將浚縣、淇縣、鶴山區生活垃圾運輸至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增加垃圾入廠量。(2)制定陳腐垃圾挖運處置方案,在確保環保、安全達標的情況下,轉運至鶴壁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2021年3月至2022年10月底,共處置陳腐垃圾91021噸。(3)結合周邊地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2021年協調安陽市約9萬噸生活垃圾運送至鶴壁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理,2021年11月已全部完成處理。(4)自2021年6月22日起,鶴壁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已實現滿負荷運行。

 42. 因缺乏區域統籌,部分新建垃圾焚燒發電廠“吃不飽”,駐馬店市平輿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實際運行負荷僅50%。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加大垃圾中轉站建設,截至2022年12月底,平輿縣19個鄉鎮均已完成垃圾中轉站建設并投入使用。(2)制定陳腐垃圾挖運處置方案,在確保環保、安全達標的情況下,平輿縣19個鄉鎮完成陳腐垃圾挖掘,轉運至平輿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置,其余鄉鎮正在繼續開展陳腐垃圾排查。(3)平輿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設計處理能力為700噸/日,2021年日均進廠垃圾418.54噸,運行負荷達60%;2022年以來日均進廠垃圾500噸,運行負荷達70%以上。

 43. 垃圾滲濾液環境風險隱患突出。安陽市滑縣美潔垃圾處理廠、塘溝垃圾填埋場分別存積40萬噸、30萬噸垃圾滲濾液。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安陽市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滑縣美潔垃圾處理廠、塘溝垃圾處理場滲濾液存積量進行評估。對滑縣美潔垃圾處理廠和塘溝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系統進行升級改造,系統正常運行,能滿足積存滲濾液處理需求;對滲濾液積存量大的塘溝垃圾填埋場采取應急處理方式,已完成積存滲濾液應急處理。截至2022年12月底,滑縣美潔垃圾處理廠滲濾液調節池占用率為36.8%,無暫存池,堆體下滲濾液存量約10887.564噸;塘溝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調節池占用率約為40%,臨時暫存池無滲濾液積存,堆體下滲濾液存量約32995噸。(2)滑縣美潔垃圾處理廠已于2020年10月停止接收垃圾,收集范圍內新產生的垃圾轉運至滑縣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進行無害化處置;塘溝垃圾填埋場已于2020年12月5日停止接收垃圾,收集范圍內新產生的垃圾轉運至龍安區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進行無害化處置。(3)安陽市制定垃圾處理廠滲濾液排查方案,每半年開展一次全市范圍內排查,2021年11月完成全市垃圾處理廠滲濾液處理設施運行情況排查,未發現問題。

 44. 垃圾滲濾液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焦作市博愛縣生活垃圾處理場日填埋垃圾280噸,滲濾液處理設施簡陋老化無法正常運行,大量滲濾液去向不明。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經原設計單位等現場查看,生活垃圾產生的滲濾液由庫底的導排管道流入位于填埋庫區東部的集水井,截至2022年12月底,積存滲濾液約0.68萬噸。根據近三年的土壤、地下水監測報告,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未被污染,滲濾液未出現泄漏。(2)原有滲濾液處理設備因老化已無維修價值,新增一套100噸/日的垃圾滲濾液處理設備和一套200噸/日的垃圾滲濾液應急處理設備,至2022年12月底,已累計處理滲濾液6.7萬余噸,積存滲濾液已基本處理完畢,200噸/日應急處理設備已停止運行,100噸/日設備繼續維持日常運行。(3)焦作市縣兩級城市管理部門每月對博愛縣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督導檢查,規范填埋作業,確保措施制度落實到位,設施運行規范,排放達標。

 45. 垃圾分類推進不力。鄭州市2017年被確定為生活垃圾分類重點城市,但鄭州市及相關縣(市、區)政府重視不足、力度不夠。垃圾分類工作未在全市域鋪開,各類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實,前端分類實效不高、部分小區垃圾分類工作無人監管;中端收運管理缺失,大量生活垃圾分類后混收混運;末端處理流于形式,半數以上分揀中心未按期建成投運,遠未達國家考核要求的35%資源回收率。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全面落實《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將每月第一周的周二設定為生活垃圾分類固定執法日,強化執法督導。(2)全面推進定點投放,至2022年12月底,鄭州市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箱房(亭)6593座;全市設置9782名督導員在居民小區開展桶站督導、分類引導等工作;設置廚余垃圾收運路線111條,投入廚余垃圾收運車輛150余輛;投入有害垃圾收運車33臺、其他垃圾收運車3005臺、廢舊織物回收車28臺、大件垃圾收運車27臺、可回收物收運車158臺,確保各類生活垃圾能收盡收、日產日清。(3)鄭州市已建成并運營11座區級生活垃圾分揀中心,日處理廚余垃圾1100噸、大件垃圾426噸、日暫存有害垃圾72噸、可回收物3602噸、廢舊織物169噸,確保廚余垃圾、大件垃圾、廢舊織物、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處置、暫存到位。(4)開展再生資源回收中轉站專項整治,至2022年12月底,全市1689座廢品收購站已建立臺賬,強化廚余(餐廚)垃圾收運管理,規范廢舊織物回收管理,實施大件垃圾預約收運。(5)加大宣傳力度,印發宣傳頁約122.85萬張、制作展板1.8萬張,開展垃圾分類有獎競答,增強市民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知曉率、參與率。至2022年12月底,鄭州市生活垃圾資源回收率已達38%,符合35%的國家考核要求。

 46. 餐廚垃圾收集處理水平低下,相關地方及部門對此長期疏于管理。鄭州市滎陽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項目運行負荷率僅為6%。鄭州綠源餐廚垃圾處理公司污水處理站長期不正常運行,污水超標排放。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滎陽市加大餐飲行業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運處置宣傳力度,試點啟動有物業管理樓院居民端廚余垃圾收運,發動各類餐飲企業與餐廚廢棄物處置企業簽訂集中收運處置協議,對擅自收集、運輸、處置等行為嚴格處罰。至2022年12月底,滎陽市共簽約餐飲商戶1932家,餐飲門店餐廚廢棄物處置協議簽訂率約89%。經核實,滎陽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項目設計日處理能力為50噸,每日收運餐廚廢棄物約30余噸,運行負荷率達60%以上。(2)對鄭州綠源餐廚垃圾處理公司污水超標排放問題進行立案調查,罰款35.2萬元。對該公司污水處理站原射流曝氣系統進行改造,增加污水高級氧化系統和便于檢修的旋流曝氣系統,污泥處置使用新型復合藥劑,增加污泥處理班次和專門的設備機修人員,設備運行穩定,污水達標排放。

 47. 餐廚垃圾收集處理水平低下,相關地方及部門對此長期疏于管理。安陽市建成區內4處餐廚垃圾分散處理設施簡陋,異味嚴重。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安陽市對建成區內4處餐廚垃圾分散處理設施進行了升級改造,通過料池加蓋、增加除臭設施、加強消殺等措施,異味問題已經得到有效解決。(2)靜脈產業園餐廚垃圾、糞便和市政污泥聯合厭氧協同處理項目已經建成并投入運行,至2022年12月底,已累計處理餐廚垃圾19353.3噸。

 48. 部分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閑置問題突出。獲國家文明村稱號的三門峽市河口村和獲全市美麗示范鄉村稱號的霍村,其污水處理站都淪為擺設。相關地方政府建而不管,當地群眾反映強烈。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完成河口村人工濕地升級改造,AO污水處理工藝已升級為AAO污水處理工藝,建設完成收集池、好氧池、沉淀池和污水提升泵房,3個生態濾池的防滲層已完成升級改造。經三次檢測,均達標排放。(2)霍村人工濕地已安裝2臺污水提升泵,鋪設污水管道750余米,生活污水直接通過管道送入義馬市第二污水處理廠。(3)印發《關于開展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分類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組織各縣(市、區)對轄區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排查,分類整治,各縣(市、區)均制定了整治提升方案,按照方案持續推進。

 49. 畜禽養殖污染問題仍然多見。開封市祥符區登青奶牛養殖場沼液沉淀池防滲膜大面積破損,大量糞污及高濃度沼液直排周邊溝渠及池塘,周邊村民反映強烈。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開封市對祥符區登青奶牛養殖場污水貯存池防滲膜進行全方位檢查修復,對貯存池周邊土方進行壓實,確保達到防滲作用;完善了生活污水、雨水管道,安裝一套10噸/日的污水一體化處理設備,生活污水經處理后進行綜合利用。對場區每日進行不間斷打掃,確保場區干凈整潔。(2)該養殖場對排放至自然溝渠的污水進行了清理,恢復了原貌。(3)祥符區組織開展畜禽養殖污染問題專項執法檢查,發現問題隱患19處,已全部完成整改。

 50. 畜禽養殖污染問題仍然多見。濮陽市臺前縣宏圖養牛場廢水直排北側溝渠,取樣監測顯示,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總磷濃度分別為4470毫克/升、106毫克/升、11.4毫克/升,超《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中集約化畜禽養殖業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日均排放濃度10.2倍、0.3倍、0.4倍。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臺前縣宏圖養牛場外排廢水已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理,北部排水處已復耕。(2)濮陽市印發《關于開展畜禽養殖業環境污染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類似問題排查整治,發現問題78個,均已完成整改。(3)濮陽市設立市縣鄉村四級河長2647名,印發市級總河長令,進一步夯實“河長”巡河責任。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市縣鄉村四級河長共巡河58萬余次,發現問題均已立行立改。

 51. 無組織排放治理存在短板,三門峽東方希望鋁業公司煤氣發生爐設備老舊,氣味刺鼻,跑冒滴漏嚴重,多處泄漏點VOCs濃度超標,最高超標23.2倍。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委托檢測機構對三門峽東方希望鋁業公司進行VOCs專項檢測,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完成了整改,經檢測,煤氣工區VOCs排放符合國家標準。(2)安裝無組織氣體排放收集設備,對廢水處理過濾池、污油池和內部循環水池進行封閉處理并加裝廢氣收集管道,對焦油儲罐頂部加裝廢氣收集管道。通過提高現有VOCs廢氣處理裝置中的活性炭更換頻率,對焦油管道實施橡膠墊密封處理,封閉廢水處理污油槽,修復VOCs收集破損軟管等措施,全面防止跑冒滴漏。(3)舉一反三開展VOCs治理“回頭看”,對全市涉及VOCs排放的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摸清了城市建成區內涉VOCs企業底數,督促涉VOCs企業按照適宜高效原則對現有低效治理設施進行改造,提高治理設施去除效率。列入改造計劃的5家企業已全部完成改造。

 52. 一些工業園區管控不力。洛陽偃師市岳灘鎮產業聚集區的大志三輪車公司等企業VOCs治理不到位、治污設施不運行。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洛陽大志三輪摩托車有限公司對污染防治設施進行了升級改造,復產后在線監控數據顯示超標問題未再發生。對該公司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2)偃師產業集聚區園區內涉及涂裝的企業按要求安裝VOCs廢氣自動在線監控設施,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對園區內涉及排放VOCs廢氣的30家企業,定期開展監督性監測,企業均達標排放。(3)偃師區開展VOCs專項執法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1500余人次,檢查涉及VOCs企業782家次,對發現的問題,建立臺賬,督促整改。同時,依托自動在線監控、用電監管等設施,織密監管網格,確保企業達標排放。偃師產業集聚區集中噴涂中心已建成投用,實行第三方集中治污模式,有效降低區域VOCs排放總量。

 53. 惡臭擾民問題亟待解決。濮陽市范縣高碼頭鎮通過招商引資,在離鎮第一小學不足50米的地方建設范縣善高羽絨公司和范縣華宇羽絨公司,并在與企業簽訂用地合同中寫入地方相關部門不能進企業檢查罰款等違規條款,長期縱容其直排水洗鴨毛廢氣,惡臭擾民嚴重。兩家企業長期向周邊偷排生產污水形成多處坑塘,COD、氨氮濃度分別最高達9840毫克/升和295毫克/升,超過地表水Ⅴ類標準245倍和146.5倍,加劇惡臭污染。附近居民和小學師生對惡臭污染反映強烈,但長期未得到解決。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對范縣善高羽絨制品有限公司、范縣華宇羽絨制品有限公司進行深入調查,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查處。(2)兩家企業周邊受污染坑塘污泥已運至范縣垃圾處理場進行無害化處置;積水點廢水已抽至華宇羽絨制品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高碼頭鎮第一小學污水管網、沉淀池已建成投運。(3)范縣組織對全縣羽絨企業進行排查整治,共出動500人次,排查羽絨企業56家,已全部整改。加大羽絨企業監管力度,提高日常檢查頻次,消除環境污染隱患。(4)范縣紀委監委對5名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54. 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問題突出。部分產業集聚區管理粗放,配套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或“帶病運行”。開封市精細化工園區污水處理廠收集處理園區內20余家農藥、化工企業排放污水,日處理量約1.5萬噸,一期處理設施仍沿用一級B處理工藝,為了出水達標長期“吃藥運行”,在尾端大量投加COD去除劑,所產生的污泥未經危險廢物鑒定即運至開封市污泥應急處置中心,經脫水處理后用于園圃綠化;園區內九泓化工、裕誠化工、金鵬化工等公司長期不正常運行污染治理設施,興化化工公司有數千噸高濃度廢水未及時處置,長期積存在應急處置池內,且園區未實施雨污分流,環境隱患突出。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對開封市精細化工園區污水處理廠進行升級改造,將一期生化處理工藝由一級A/O改造為二級A/O,提高生化處理效率,污水處理后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所產生的污泥,經檢測不屬于危險廢物,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置。(2)對園區內裕誠化工、金鵬化工、九泓化工進行調查;三家企業分別進行了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完善了環境管理制度,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3)興化化工公司應急池內所存高濃度廢水已全部處理,應急池應急功能已經恢復。(4)園區建有雨水管道約8公里、污水管道約7公里,生產區內現狀道路全部實現雨污分流;2021年8月對園區內道路塌陷及污水管網進行維修,修復管網4處,更換管網1根;市、區生態環境部門、園區功能辦加強對園區企業日常巡查,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

 55. 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問題突出。新鄉市孟莊工業集聚區內天致藥業和硝基復合肥企業排放總氮濃度高,而園區污水處理廠工藝存在缺陷,排水總氮濃度頻繁超標。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對天致藥業、硝基復合肥企業和孟莊鎮污水處理廠環境違法問題立案調查,有針對性地制定了整改方案,天致藥業、硝基復合肥企業已按方案完成整改,達標排放;孟莊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2)輝縣市成立涉水企業工作專班,建立企業臺賬,加強日常巡查和監管,嚴厲打擊偷排、超排等環境違法行為。

56. 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問題突出。周口市太康縣產業集聚區肆意排污,大量污水直排蘭河。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對太康縣產業集聚區7條道路雨污管網進行排查,排查出因塌方、沉降、破損、滲漏、錯接等需新建、連接、疏通的雨水管網6398米、污水管網6363米、檢查井68處,已全部完成整改,實現太康縣產業集聚區內雨污管網全覆蓋、無盲區。對蘭河內31處排水口進行規范整治,共封堵排污水口15處、規范雨水口16處。太康縣產業集聚區涉水的46家企業、4個行政村、2所學校,污水全部通過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太康縣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2)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對太康縣產業集聚區內46家涉水工業企業中符合條件的2家企業,安裝在線監控設施,24小時動態監控;對不符合條件的44家企業,采取明查與暗查相結合的方式,建立臺賬,嚴格監管,做好源頭管控。(3)開展了排水許可專項整治,太康縣產業集聚區46家企業已全部持證排水,污水通過市政管網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無超標、超期排放違法違規行為。

57. 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問題突出。平頂山市葉縣產業集聚區有部分企業將污水直排溝渠。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1)葉廉路北側黑臭水體已完成疏浚清淤。葉縣產業集聚區管網破損點、漏點已排查完畢,未發現破損點,發現一處漏點已修復。葉廉路沿線污水口12處已全部納入污水管網。PC大道(葉廉路南側)雨污管網鋪設工程、昆陽大道雨污分流工程、政通街雨污分流工程已全部完工。(2)經排查,葉縣產業集聚區共有4家涉水企業,通過日常監督檢查和“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未發現葉縣產業集聚區的涉水企業存在污水直排等違法行為。(3)建設葉縣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項目已開工,正加快推進。

 58. 部分國控斷面水質超標甚至“返劣”。鶴壁市淇河前枋城斷面考核目標為Ⅲ類,2019年為Ⅱ類,2020年卻惡化為Ⅳ類。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經調查,淇河前枋城斷面水質惡化原因主要是2020年8月上游城市新鄉連日暴雨,導致衛河和共產主義渠水位大幅上漲,衛河和共產主義渠流量遠大于淇河流量,受下游水位上漲的頂托,衛河和共產主義渠洪水(水質為Ⅳ類)倒灌淇河前枋城斷面,致使前枋城斷面水質超標。同時,因淇河河道施工,淇河上游無生態補水推動倒灌河水下泄,致使2020年8月至12月前枋城斷面水質監測數據超標。(2)控制農業用水總量和農業水環境污染,2021年全市農膜回收率達到91%,農藥使用量比上年減少0.67%,化肥施用量比上年減少0.56萬噸,2022年全市農膜回收率繼續保持在91%。整治河道及兩岸環境,共動用機械580臺,清理河道內倒伏樹木35647棵、垃圾9356立方米、碎石2074立方米。開展上游小流域治理,實施淇濱區2021年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2平方公里。組織對淇河兩岸排污口進行全面排查,未發現排污口。完成淇河兩岸村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成立淇河保護中心統籌淇河生態保護建設工作,健全河道管理機制,河長制辦公室制定淇河四級聯動集中巡查工作機制,加強日常監管。建立2個微型監測站,加強淇河水質監測。加大淇河生態保護與修復力度,做好淇河生態補水工作,2021年向淇河生態補水超過3200萬立方米。2022年盤石頭水庫正常蓄水,調節能力增強,滿足淇河生態流量需要。(3)2021年以來,前枋城斷面水質已達Ⅱ類標準。

 59. 部分國控斷面水質超標甚至“返劣”。2021年1-3月,安陽市地表水國控斷面水環境質量改善情況排名全國倒數第二,其中安陽河馮宿橋斷面2020年比2019年惡化一個類別,2021年1—3月又進一步惡化為Ⅴ類。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安陽市成立以市長為組長的安陽河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對斷面水質惡化原因進行全面調查,斷面水質惡化主要原因是2021年1—3月安陽河正值枯水期,河道納污能力較低。制定安陽河集中綜合整治方案,明確工作責任,按方案開展整治。(2)對安陽河入河排放口進行全面排查,核實安陽河入河排放口61個,至2022年10月底,已全部完成分類整治。(3)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至2022年6月底,韓陵鎮鎮區生活污水處理站建設已完成并投入試運行,配套管網工程已完成,鋪設污水管網18.6公里;安陽市西區綜合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進水明渠全封閉管道改造已完成。(4)安陽河小南海水庫、京廣鐵路橋和于曹溝3個考核斷面自動監測基站已全部建成投運。加大沿河涉水企業監管力度,排查沿河1000米范圍內工業企業46家,未發現違法向安陽河排污情況。2021年以來,馮宿橋斷面水質達到地表水Ⅲ類及以上標準。

 60. 部分國控斷面水質超標甚至“返劣”。考核新鄉市出境水質的滑縣黃塔橋斷面2020年也比2019年惡化一個類別,2021年1—3月更進一步惡化為劣Ⅴ類。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經調查,2021年1—3月黃塔橋斷面水質超標主要原因是安陽市滑縣半坡店鎮污水管網爆裂倒流至斷面處。根據調查情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目前已按照方案完成整改。(2)對西柳青河延津段6.8公里河道及周邊進行全面排查,西柳青河沿線未發現污染源。定期開展巡查,確保河道內無垃圾。西柳青河清淤疏浚工程已經完工,有效緩解了黃塔橋斷面農灌時節長期斷流問題。(3)新鄉、安陽交界地馬莊鄉污水處理站已驗收通過并投入使用。2021年西柳青河滑縣黃塔橋斷面水質為Ⅲ類,消除了劣Ⅴ類。2022年3月份、10月份水質為Ⅳ類,其余月份均斷流。

 61. 危險廢物管理水平仍需提升。危險廢物監管存在漏洞,三門峽義馬市原振興化工廠歷史遺留污染物處置不徹底,自2019年7月以來一直堆存在義馬環保電力公司危險廢物暫存庫內。而義馬市政府對此認識不足,工作推進滯后。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義馬環保電力有限公司庫內超期貯存的受鉻污染物已完成轉運處置。(2)制定實施《河南省義馬市原振興化工廠暫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風險管控方案》,對廠區原有圍墻進行了加固改造,架設鐵絲網嚴控無關人員進出;安排專職人員每周定期到廠區巡檢。對污水處理站內污水收集池、反應池進行了清理維護,對污水站內老舊的管道、水泵、線路及板框壓濾機進行了維修翻新保養,保障污水處理站收集的污水及時有效處置。污水處理站收集污水經第三方專業檢測公司檢測達標后排放,已累計檢測14次,其中廠區水質檢測6次,澗河水質檢測6次,地下水檢測2次,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標準。(3)三門峽市查清核準危廢產生處置利用貯存轉移情況,建立管理臺賬,將全市304家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15家經營單位全部納入全國危廢管理系統監管,做到全口徑無遺漏。對全市48家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開展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提升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規范化管理水平。加強危險廢物環境執法檢查,2021年以來,依法查處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12起。

 62. 部分地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普遍滿負荷或超負荷運行。平頂山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成能力僅為8噸/日,實際處置20噸/日。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平頂山市3家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均已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處置能力共計37.58噸/日,能夠滿足醫療廢物安全處置需要。(2)平頂山市衛生健康委等13個部門印發《平頂山市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建立健全醫療廢物各環節監管長效機制,規范醫療廢物分類棄置及收集、運送、暫存、交接等環節管理,防止醫療廢物丟失、遺撒、泄露造成環境污染。督促全市各醫療衛生機構與處置公司簽訂處置合同,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做到閉環管理,醫療廢物日產日清。

 63. 部分地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普遍滿負荷或超負荷運行。新鄉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成能力僅為8噸/日,實際處置16噸/日。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經排查,新鄉市醫療廢物產生量約為3061噸/年,新鄉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新鄉市優藝國際環保科技公司)通過延長運行時間等措施,已滿足全市醫療廢物日產日清的要求。(2)新鄉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核準經營規模為2920噸/年,2020年實際處置醫療廢物3126噸,2021年實際處置醫療廢物3446噸,未超出原批準年經營規模20%上限(3504噸/年),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免于行政處罰。加強對該企業日常監管,定期進行現場檢查,確保其規范運行。(3)新鄉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遷建擴能項目已建成投運,設計處置能力25噸/日,處置工藝由干化學消毒調整為高溫蒸汽消毒。

 64. 部分醫療廢物處置設施設備老化、工藝落后。新鄉市優藝國際環保科技公司配套設施簡陋,醫療廢物破碎后投加石灰攪拌消毒后運至垃圾填埋場,廢氣排放環節無消毒設施,存在環境風險。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新鄉優藝國際環保科技公司對廢氣處理設施進行了升級改造,廢氣密閉收集后經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經第三方檢測能夠達標排放。(2)改進處置工藝,處理后的殘渣由原來運至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2021年4月15日后改為運至新鄉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焚燒處理。(3)加強日常監管,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定期開展廢氣檢測,2021年2次檢測,廢氣排放均達標。

 65. 部分醫療廢物處置設施設備老化、工藝落后。焦作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配套設施簡陋,醫療廢物破碎后投加石灰攪拌消毒后運至垃圾填埋場,廢氣排放環節無消毒設施,存在環境風險。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焦作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采用過濾棉過濾+光氧深度凈化和消毒方式,對廢氣處置設施進行了改造,經第三方檢測能夠達標排放。(2)醫療廢物集中處置遷建擴產項目已建成投運,處置能力20噸/日。(3)加強日常監管,定期進行現場督導,按排污許可證要求定期對廢氣排放情況進行檢測,改造完成后已開展2次廢氣檢測,均達標。

 66. 部分污染地塊修復治理推進不力。鄭州蘭博爾科技公司退役廠區是國家級地塊修復項目,應于2013年9月完成,但一直拖延至今,周邊空氣彌漫異味。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1)鄭州市成立了土壤修復治理工作推進組,明確職責分工,統籌推進土壤修復治理工作。(2)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原場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現狀調查和風險評估,已完成調查報告和風險評估報告。(3)制定蘭博爾老廠區地塊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風險管控技術方案,并通過專家評審。將蘭博爾老廠區地塊內黃磷及下水管道含磷內容物處置工作作為專項,列入該地塊風險管控項目一并實施,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已批復,后續工作正積極推進。

 67. 部分污染地塊修復治理推進不力。信陽市原信陽化工總廠農藥廠地塊修復治理工程自2018年3月啟動后一拖再拖,修復施工中環境管控措施不到位,2018年“回頭看”期間多次被群眾舉報異味擾民,此次督察中仍被反復舉報。

 整改情況:正在推進。(1)編制實施《原信陽化工總廠農藥廠地塊治理與修復工程土壤補充修復方案》,方案中明確治理修復任務已全部完成,共外運污染土7.37萬噸,修復治理面積10500平方米。(2)污染土開挖整個過程在密閉大棚內實施,安裝7套尾氣處理設備對大棚內的異味進行處置;在大棚出入口建設緩沖區并安裝風幕,減小車輛出入時異味的擴散;在施工時和場區異味較重時加大氣味抑制劑噴灑力度,及時采取塑料薄膜對污染土進行覆蓋,防止異味揮發。編制《污染土運輸專項方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整個外運過程按照固定路線進行運輸,在運輸車輛上加裝GPS,建立五聯單制度,加強車輛管理,防止二次污染。(3)向周邊居民發放《華儀原農藥廠土壤修復告知書》《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召開群眾代表座談會、組織群眾實地參觀治理場地,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持。在廠區四周安裝監控攝像頭,業主代表可以隨時調閱現場施工情況,并對修復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進行監督。(4)在污染土壤處置完后,復查自檢中發現已修復范圍以外的區域仍存在污染情況,針對新問題,編制實施《原信陽化工總廠農藥廠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工作方案》及風險管控任務清單,再次組織開展污染地塊詳查工作,經調查,污染土方量約9.51萬噸(超標土壤和異味土壤)。經信陽市政府批復同意,將該地塊用地性質調整為綠地,按照綠地標準對該地塊進行風險管控,至2023年1月底,已完成總工程量的90%。

 68. 周口市永寧湖是2018年7月實施的引黃調蓄項目,是周口市為遏制地下水水位下降而實施的重點水利工程,用于西華縣清河驛、皮營、東王營三個鄉鎮的農田灌溉。經調查,引黃調蓄項目實施后,上述三個鄉鎮農業灌溉仍以取用地下水為主,致使地下水水位明顯下降。2021年1月,周口市因地下水水位明顯下降被水利部通報。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對灌溉渠系和灌溉設施進行提升改造,實施周口市東新區引黃調蓄(西華灌區)項目,建設1座提水泵站和1座節制閘,疏通至西華灌區的洼沖溝、豐產溝、二支渠、流沙河、司樓溝、謝堰溝等6條渠道(清水溝達到引水要求,不需再次治理),共疏浚渠道38.695公里,工程已發揮農業灌溉供水功能,進一步補充西華灌區淺層地下水。(2)加強取用水管理,印發實施《周口市引黃取水計劃申請辦法(試行)》,明確引黃取水計劃編報、調度管理、引水設施管護及法律責任,實施引黃工程統一調度、分級管理。

69. 洛陽市司馬光故居遺址被商業地產項目侵占。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洛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在制定伊濱區分區規劃和控制性詳規過程中,已對司馬光獨樂園遺址區邊界進行避讓。(2)司馬光獨樂園遺址范圍內的建筑垃圾和地表堆土已清理完畢,裸土防揚塵覆蓋全部到位,遺址所在地規劃為文化公園。司馬光獨樂園遺址區的綠化、原址保護措施已全部實施到位,并對社會開放。(3)洛陽市已劃定公布司馬光獨樂園遺址保護范圍,嚴格落實文物保護要求,建立防火墻,在建設項目立項、規劃、用地等審批環節,實行文物部門一票否決,避免文物遺址遭到建設性破壞,切實守好文物安全底線。

 70. 濮陽市臺前縣“清四亂”工作嚴重縮水,灘區居民遷建工作嚴重滯后。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臺前縣開展全面排查,發現的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濮陽市河流“清四亂”深入整治集中行動實施方案》,濮陽市河長辦組織人員不定期督導檢查,加強監管,督促縣(區)嚴格落實整改要求,杜絕問題反彈。(2)臺前縣黃河灘區居民遷建三年規劃涉及43個村、10248戶、34445人,共建設縣城、吳壩鎮、夾河鄉、馬樓鎮4個安置區。4個安置區均建成投用,涉及搬遷群眾鑰匙已分發到戶;配套建設的3座污水處理廠同步運營,新建的9所學校實現招生,3個鄉鎮安置區就業產業園引進6家勞動密集型企業正常運營。

 71. 新鄉市敷衍應對督察整改,黃河濕地鳥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違規養殖魚塘問題長期整改不力。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對黃河濕地鳥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非法養殖魚塘進行全面排查,排查出魚塘195個(核心區171個、緩沖區1個、實驗區23個),其中新鄉市封丘縣內128個、開封市祥符區內67個,面積共2734.4畝。(2)制定保護區內魚塘養殖整改實施方案,至2022年6月底,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生態修復工作已完成。(3)印發《關于加強新鄉黃河濕地鳥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的通告》《新鄉黃河濕地鳥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巡護制度》,每月巡查不少于兩次,嚴防問題反彈。(4)新鄉市紀委監委對敷衍應對督察整改問題進行了調查,對9名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72. 焦作孟州市黃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違規建有18家畜禽養殖場,環境污染嚴重。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對焦作孟州市黃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排查,至2022年5月底,相關問題已整改。(2)相關部門建立巡查監管長效機制,印發《河南黃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孟州段濕地資源保護巡護制度》,聘用6名濕地巡護人員每日開展檢查巡查,每月開展一次全面巡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林業、河務等部門協作配合做好濕地保護區監管工作。(3)借助“世界濕地日”“世界野生動植物日”“愛鳥周”及“野生動物宣傳月”等活動,共發放15萬余份宣傳頁,布置宣傳展板100余塊,懸掛宣傳條幅100余條,營造人人保護濕地的氛圍。

73. 濟源市西環路玉陽橋下,生活污水長期滲漏,溢流蟒河,現場污水橫流,惡臭難聞。

 整改情況:已經完成。(1)2021年7月10日已采取緊急措施,設置臨時泵站,將污水抽入污水管網,不再溢流道路、河道。期間,對泵站加強24小時值守,確保運行良好。(2)對西環路玉陽橋上游段道路兩側的市政雨水、污水管網及附近村莊、小區進行排查,查明錯接混接處,制定工程改造措施,4處錯接混接管網已完成改造,實現了市政管網雨污分流。制定環境整改提升方案,完成玉陽橋下地面硬化、周邊河岸凈化綠化、區域環境綜合提升。對河床進行了整治,保持河床干凈。(3)濟源示范區成立工作專班,舉一反三,對城區所有雨水、污水管網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城市建成區內沒有生活污水直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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