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工作“最后一米”打折扣 徐州市揚塵污染問題突出
【谷騰環保網訊】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通報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徐州市,徐州市揚塵污染問題突出:
2023年3月,省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徐州市。督察發現,徐州市揚塵防治“最后一米”打折扣,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第三方監理履職不到位,職能部門監管不力,揚塵污染問題突出。
一、基本情況
徐州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連續三年全省唯一不達標,2022年改善幅度全省最低,平均降塵量為3.6噸/月·平方公里,全省最差。市區在建工地635個,省環境監測中心衛星遙感監測顯示,工地、裸地揚塵源防控到位率全省最低;省污染防治攻堅平臺涉徐州市揚塵污染交辦、投訴等問題1520條,全省最多,市政府先后開展了“揚塵污染六項專項整治”“城鄉結合部揚塵污染防治”等多項行動,但工作落地落實存在明顯短板。
二、存在問題
(一)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
督察組進駐前后抽查揚塵點位136個,66個存在污染防治“六個百分百”落實不到位問題。督察發現,九里湖生態治理工程項目負責人對工地揚塵管理“六個百分百”要求不清楚;安全環保周例會未部署揚塵管理工作,崗前、工前教育培訓無揚塵管控內容,違反徐州市工地揚塵防治崗前工前培訓規定;施工計劃未按《徐州市工地污染管理規范》要求編制,霧炮噴淋等抑塵設施配備不足;工地現場圍擋不全,土方作業無抑塵措施,部分施工道路未硬化,積塵嚴重。暗訪發現淮塔東路東延一期工程等工地也存在類似主體責任不落實問題,現場監測PM10濃度高達597.4微克/立方米,超出《江蘇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32/ 4437-2022)限值的6.5倍。
九里湖生態治理工程土方作業無抑塵措施
(二)第三方監理履職不到位
省住建廳《2022年江蘇省建設工地揚塵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監理單位承擔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理責任,對揚塵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建筑工地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到位。督察發現,五山公園一期A線道路工程監理單位針對該工地圍擋破損、霧炮未正常使用等揚塵管控問題,一年多來僅書面交辦5次,現場檢查時,上述問題仍未整改到位。監理單位對施工方《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方案》審核把關不嚴,道路施工揚塵管控措施套用房屋建筑工地管控措施;監理單位自身的揚塵監理實施細則編制敷衍、內容抄襲,揚塵控制應急措施中甚至出現嚴格落實“寧波市”的相關規定。進一步隨機抽查4個工地,均存在對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監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現象。
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揚塵治理方案內容抄襲
(三)職能部門監管不力
督察發現,2022年以來,徐州市政府召開揚塵污染防治相關會議六次,但承擔建筑工地揚塵污染監管職責的主要職能部門未召開一次黨委會或局長辦公會進行研究部署,市住建執法監察支隊多年來也未實施一起工地揚塵行政處罰。五山公園一期A線道路工程項目開工一年多以來,區有關部門多次上報該項目揚塵污染問題,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僅責令改正一次,且責令改正通知中未明確整改時限、無具體整改要求;市住建局作為建筑施工監理行業的主管部門,未將揚塵污染防治監理工作納入監理企業綜合考核評價,揚塵類行政處罰未按照省住建廳文件要求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更有甚者,徐州淮海國際港務區規劃建設部作為九里湖生態治理工程監管部門,臨時編造9份《工程揚塵抽查整改通知書》,應付檢查。
責令改正通知書未明確整改時限、無具體整改要求
督察還發現,徐州市多個產業項目建設工地、拆遷工地、宕口修復工地、港口碼頭,以及渣土運輸中,都普遍存在揚塵管控不到位問題。

大黃山村拆遷工地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揚塵污染嚴重
三、原因分析
徐州市相關部門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重視不夠,落實上級部署和工作要求打折扣,管理機制不健全,執法不嚴,監管不力,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未壓緊壓實。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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