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治理要多點發力
【谷騰環保網訊】日前,生態環境部向媒體通報了2023年6月和1—6月全國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其中:1—6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PM10平均濃度為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9%。
筆者在施工工地揚塵及大氣污染治理日常監察和專項督導幫扶過程中發現:
一是工地規范施工常態化機制尚未完全建立。有的工地僅滿足于“有”,霧炮噴淋、灑水車、焊煙收集器等污染治理設施閑置不用;有的工地負責人對揚塵及大氣污染治理比較重視,但有的施工工人還沒有養成土石方作業首先落實霧炮噴淋抑塵措施、露天焊接首先落實焊煙收集裝置等習慣;有的霧炮、焊煙收集裝置距離挖掘機、焊接作業點較遠,起不到抑塵和收集作用;有的工地裸土和砂石料堆苫蓋不完全;有的工地主干道路清掃保潔不及時、不徹底,道路積塵較厚,存在揚塵污染隱患,有的甚至屢查屢犯;有的工地非道路移動機械未編碼登記上牌,有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凈化裝置管線未連接,或者旁通口未密閉,尾氣未經凈化裝置凈化直排,冒黑煙現象嚴重;有的工地食堂未安裝油煙凈化裝置,餐飲油煙未經凈化直排。
二是線性市政工程抑塵措施落實情況普遍較差。重建設進度輕揚塵管理現象比較突出,有的施工主干道路硬化不完全、標準不高,灑水后泥濘不堪,出入口車輛沖洗設備利用率不高,車輛帶泥上路現象比較嚴重。三是工地揚塵在線監測設備安裝不規范。存在安裝數量不足、位置不合理等現象,有的揚塵監測設備安裝在工地辦公區或生活區,甚至揚塵監測設備距離自動噴淋施位置較近,出現低值,不能真實體現工地實際揚塵狀況。
筆者認為,施工工地揚塵及大氣污染治理要找準三個著力點:
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要齊抓共管。建設單位是工程的業主,不能一包了之,在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承包合同中要約定揚塵和大氣污染治理內容(譬如,未編碼登記上牌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能進場等),做到規范施工,不能野蠻施工。施工單位是工地的施工主體,要嚴格落實“六個100%”及“兩個全覆蓋”(施工工地周邊100%圍擋、裸露土地和細顆粒建筑材料100%覆蓋、出入車輛100%沖洗、施工現場道路100%硬化、拆除和土方作業100%濕法作業、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以及視頻遠程監控和空氣質量監測設備全覆蓋)。監理單位要切實發揮監督作用,不僅要監督工程質量,也要監督揚塵及大氣污染治理等。
住建、城管等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行業監管作用。通過評選標準化工地、組織各工地負責人召開現場會觀摩等方式,加強對工地負責人的培訓,工地負責人加強對施工工人的叮囑,一級帶一級,形成習慣,建立規范施工常態化機制。要充分發揮工地揚塵監測平臺和視頻監控平臺的技防作用,發現問題及時推送,要求整改。
鄉鎮(街道)行政綜合執法隊要嚴格執法。對巡查發現的工地揚塵及大氣污染防治違法問題,要依法調查處理,嚴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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