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湖造景屢禁不止?不能讓政績觀持續跑偏!
【谷騰環保網訊】自然資源部日前通報2023年督察執法發現的56個違法違規重大典型問題,違法侵占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建設景觀綠道等再次“榜上有名”。其實,這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在近幾年自然資源部的相關通報中頻繁出現。
比如,2022年通報的67個耕地保護督察發現違法違規重大典型問題中,13個為侵占耕地挖湖造景,超標準建設綠化帶和綠色通道問題;2021年通報的45個重大典型問題中,涉及侵占耕地挖湖造景問題17起;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發現的耕地保護重大問題典型案例中,包括違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挖田造湖造景問題28個,涉及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而自然資源部在通報2019年耕地保護督察有關情況時更指出:“2017年以來,有1368個城市景觀公園、沿河沿湖綠化帶、湖泊濕地公園、城市綠化隔離帶等人造工程未辦理審批手續。”
雖然中央三令五申,要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全面壓實各級地方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簽訂“軍令狀”,嚴格考核、終身追責,但仍有部分地方“頂風”作案。
事實上,近年來,各地對建公園這件事的熱情一直高漲,從濕地公園、森林公園,到街邊的口袋公園,百姓休閑的地方越來越多。尤其是很多昔日的臭水溝、撂荒地、廢棄礦坑等成功變身景觀公園,不僅解決了棘手的環境問題,也提供了新的游憩之地,贏得周邊百姓的交口稱贊。
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在建公園這件事上跑了偏,進而引發了新的問題。悠悠萬事,吃飯為大,無論到什么時候,糧食安全問題都容不得半點馬虎。然而,前面提到的大肆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置耕地保護責任于不顧,問題被發現后,又不得不進行整改,變成了勞民傷財的“折騰工程”。
又如,有的地方打著治污、灌溉、美麗鄉村的旗號搞建設,挖渠引水,配套亭臺樓閣。前不久,云南省劍川縣因違法征地建設西湖公園被通報,當地回應稱因缺乏進行水質提升的資金,只能以西湖公園名義立項。根據自然資源部的通報,截至2023年5月,當地已建成濕地水景、人工島嶼、停車場、道路、綠化景觀等,共違法占地286畝,這其中用于治污的面積有多大呢?如果一開始就堅持治污為主的目的,是不是能少走彎路?
再比如,有的地方寧可大規模舉債,也要建公園。據央視《焦點訪談》報道,甘肅省榆中縣斥資9億元建市民公園,結果6年也沒建好,成了爛尾工程。值得關注的是,榆中縣2019年剛剛脫貧,2022年的GDP還不足200億元。基礎設施、民生保障方面需要花錢的地方很多,但當地政府卻選擇在郊區重金打造了水景公園,因路途較遠,縣城居民也很少去游玩,可謂中看不中用。
隨著生態文明建設的深入,各地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下了很大力氣,但也有的地方曲解了生態建設的含義,打著生態建設的名義,實際卻在破壞生態。公園、綠道是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求之一,但不是優美生態環境的全部。生態環境保護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是簡單的植樹種草。正因為觀念存在偏差,有的地方為了追求公園的高大上,清理了原有的野花野草,用名貴樹木取而代之,不僅破壞了原有自然生態,還帶來了高額的維護成本。
說到底,地方挖湖造景建公園,根子上還是政績觀出了問題,還是想建成一個顯眼的面子工程、政績工程。在這個過程中,未批先建、違規審批等問題屢禁不止,有的地方政府對此睜只眼閉只眼、默許縱容,甚至違規主導推動,是典型的“懂規矩卻不守規矩”。雖然之前有過不少督察、通報、問責,但背后的經濟利益、政績光環誘惑實在太大,讓一些人心存僥幸、“頂風”作案。
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作為地方黨委政府負責人,需要不斷回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與追求,破解群眾生產生活中的難點和痛點,以務實之舉凝聚民心、贏得口碑。當前,各地在基礎設施建設、民生需求等方面還有不少短板,更需要把錢用在刀刃上,從群眾需求出發,分清輕重緩急。即便是要建設公園,也應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如果過多考慮面子,忽視了真正的民生需求,可能最終會弄巧成拙,成為一個“丟面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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