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檢察公益訴訟助推省級環保督察問題整改
【谷騰環保網訊】為持續加強省級環保督察工作,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作用,甘肅省檢察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決扛起生態保護重大政治責任,扎實推進深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為綠水青山貢獻力量。
甘肅省圍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檢察機關準確把握公益訴訟督促、協同、兜底的職能定位,發揮公益訴訟作用,采取多種方式參與生態環境治理,取得了顯著成效。
近年來,甘肅省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開展生態環境問題排查為抓手,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為重點,集中辦理了一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有影響力的生態環境領域公益訴訟案件。
行政公益訴訟保護黃河水資源
蘭州作為黃河穿城而過的城市,水資源保護面臨的問題十分嚴峻。甘肅省第二輪第三批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映,蘭州自備水源井關閉不徹底,蘭州某啤酒有限公司等25家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用水單位共64眼自備水井,未按照要求于2020年底前全部關閉。
2022年6月30日,蘭州市檢察院收到該案線索后,于同年7月6日立案調查。經調查發現,線索反映的64眼自備水井,絕大部分處于公共供水管網范圍內,分別由蘭州市及下轄6個縣(區)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管理。
針對復雜的現實情況,蘭州市檢察院提出依法處置、分類監管、逐步推進的總體整改思路,就涉案未關停的水井情況逐一核實,對屬于法定關停的自備水井,應當依法立即予以關停。對法定可以保留的,必須充分闡明合法存續的相關依據。同時要對地下水取水許可動態管理,及時核減閑置取水指標,把監管職責落到實處。
蘭州市檢察院在督促相關行政部門在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做到“一井一策”,維護了水資源保護與利用之間的均衡發展,推動了黃河流域蘭州段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彰顯檢察公益訴訟在服務保障黃河國家戰略中的責任擔當。
為推動案涉問題的及時整改,蘭州市檢察院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書,建議依法整改并督促下級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推動磋商意見落地落實,確保黃河流域蘭州段地下水資源得到有效保護。
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兼顧發展與保護,始終堅持以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為中心,避免一刀切。通過對自備水井精確分類,逐一認真調查研究,針對性提出檢察建議,切實保護地下水資源。在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同時,也保障了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需求,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讓檢察監督權在“陽光下”運行
根據2022年甘肅省環保督察反饋,金昌某科技公司污水重金屬污染物未執行車間排放標準,直接進入該公司8000噸重金屬離子廢水處理站;某鎳鹽公司技術改造項目配套的1200t/d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車間排放口中廢水總鎳超過《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某冶煉廠廢渣場未明確場界及容量大小,未建立進場負面清單,內部綜合利用項目無相應污染防治設施,游離于監管之外;某銅業公司工業固廢填埋場滲濾液導流及收集系統未建成,固廢堆填作業揚塵污染防治不到位。
針對當地大型企業存在的生態環保問題,檢察機關能動司法,通過“特邀檢察官助理+人民監督員+‘回頭看’”辦案模式,多方施策、精準監督,切實提升辦案質效。
2022年9月16日,金昌市檢察院組織召開訴前磋商會議,邀請行政機關、特邀檢察官助理和人民監督員等共同參與。本案涉及環保問題專業性較強、投入資金量大,檢察機關充分發揮特邀行政檢察官助理的專業優勢,借助“外腦智庫”共同破解專業性難題,為提升檢察監督精準性提供了權威支撐。邀請人民監督員全流程參與辦案,把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融入檢察監督環節,使檢察監督權在“陽光下”高效規范運行。
特邀行政檢察官助理針對企業環保問題存在的危害以及企業整改方案的可行性作了專業分析,人民監督員結合自身工作背景對辦案活動發表了監督意見。經磋商,檢察機關與行政主管部門就涉案環保問題整改方案和時限達成一致并簽訂行政確認書,確認由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確認書內容開展整改工作,檢察機關跟進督促整改情況,對問題線索不再制發訴前檢察建議。
本案中,監管部門、相關企業積極履行整改主體責任,案涉環境問題得到全面整改,企業發展環境更加優化。通過該案的辦理,不斷凝聚行政執法與公益司法保護合力,實現保護環境公共利益和護航經濟發展兩不誤。
有效保護受損公益,實現多贏共贏
對于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檢察機關堅持以保護公共利益為核心,支持并監督政府主管部門與賠償義務人開展訴前生態損害賠償磋商,打破“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窘境,讓受損公益及時得到有效保護,實現“三個效果”有機統一。
2022年4月,張掖市檢察院收到有關線索,經初步審查認為,H公司違法傾倒、填埋危險廢物的行為,造成生態環境污染,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經調查核實,H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系一家以處理廢輪胎、廢塑料、廢礦物油、生活垃圾“四廢”為主營業務的科技型環保企業,公司及其公司法人因涉嫌污染環境罪雖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但對違法傾倒、填埋的危險廢物以及被污染的土壤必須及時科學處置,最大限度降低污染風險。
同時,加強與刑事檢察部門協作配合,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會同行政主管部門、涉案公司開展實地勘查、分析法律風險,督促落實環保主體責任,委托第三方開展生態損害評估,為做好“后半篇”文章打好基礎。
在張掖市檢察院的支持和監督下,行政主管部門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程序,經雙方磋商,成功達成賠償協議。考慮H公司主動承認違法事實、前期及時處置污染物、積極參與磋商等因素,根據“環境有價,損害擔責”原則,將本案造成的生態損害賠償費用222萬元,經雙方磋商同意,由賠償義務人采取“支付部分賠償款+自行修復”的方式進行賠償,實現了雙贏多贏共贏。
檢察機關堅持“保護優先、綠色發展”理念,發揮“上下一體化”辦案優勢,緊扣服務中心大局,緊跟省級環保督察。針對公益損害事實,正確處理保護生態環境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關系,積極支持并監督賠償權利人依法依規開展生態損害賠償磋商,對磋商過程、磋商意見等提供法律建議并成功達成賠償協議,既節約了司法成本,又保護了生態環境,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2022年,為進一步規范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移送交辦督辦等工作,甘肅省檢察院、甘肅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了《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移送交辦督辦工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移送、交辦督辦等工作,提高辦案質效,助推督察問題整改。這標志著甘肅省檢察機關與省級生態環保督察之間的協作機制正式建立。
通過檢察公益訴訟協同督促的監督作用,以及檢行協作配合方面的不斷努力,在檢察機關傳統重點履職領域如訴前檢察建議、行政公益訴訟、涉水涉礦等,以及養殖污染、汽車維修等新型監督案件中,生動體現出全省檢察機關、生態環境部門貫徹該《辦法》所付出的努力,也是甘肅省檢察機關依法主動履職,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法治擔當的一個縮影。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