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顧國家三令五申,三門峽違規挖湖造景被點名
【谷騰環保網訊】違規占用耕地490.77畝,總挖方量約27萬立方米,違規取用黃河水25萬立方米……
12月1日,第三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通報典型案例,河南省三門峽市以生態修復之名違規挖湖造景被“點名”。近年來,雖國家明令禁止違規挖湖造景,但三門峽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以下簡稱為三門峽城鄉示范區)仍以河道生態修復之名,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破壞自然生態,影響河道行洪安全。
違規啟動的挖湖造景,永久基本農田都敢“吃”
作為黃河入豫第一站,三門峽市是伴河而生的。
1957年,三門峽市伴隨著“萬里黃河第一壩”三門峽大壩的興建而設市建城。目前全市域內黃河主河道206公里、流域面積9376平方公里,其中好陽河作為黃河的一級支流,流經三門峽城鄉示范區后匯入黃河。
事實上,違規挖湖造景的線索來自太空中的“眼睛”。“兩張圖對比來看,差別特別明顯,兩年時間內大面積的耕地區域已經變成了水面。”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為督察組)督察人員向記者展示了分別拍攝于2020年9月與2022年4月的好陽河入黃河口衛星影像圖。
衛星影像的變化,再加上緊鄰黃河的敏感位置,好陽河入河口立即引起了督察組的注意。由此,一個違規挖湖造景項目引發關注。
原來,衛星影像的變化源自好陽河濕地公園的建設。2020年3月,包括好陽河濕地公園在內的黃河一級支流生態修復項目啟動建設,2022年8月濕地公園兩期工程全部完成。督察組調查發現,在黃河一級支流生態修復項目啟動時,三門峽城鄉示范區尚未辦理項目相關的規劃許可和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而正是這個未批先建的工程,讓好陽河入河口周邊的自然環境發生巨大的變化。“原本好陽河的河道很細,寬度都到不了10米,但因為濕地公園的建設,入河口河道被大面積開挖,原本的耕地、林地都被破壞,形成湖面。”督察人員告訴記者。
經過測算,濕地公園建設項目總挖方量約27萬立方米,且未經許可違規取用黃河水25萬立方米。國土“三調”數據顯示,工程共違規占用耕地490.77畝,其中包括“三區三線”劃定的14.17畝永久基本農田。
永久基本農田是指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經濟社會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變用途。
保護區內擅自修筑設施,違規阻斷黃河干支流
“營地周邊有停車場,停車無憂;配備廁所、獨立浴室,露營也要干干凈凈;酒店級別的帳篷,搭配床墊、被子、沙發,拎包即可入住……”
通過網絡搜索,類似關于好陽河濕地公園露營的推介廣告并不少見。而廣告中最大的賣點便是濕地公園內相關旅游服務設施完備。
督察人員告訴記者,公園內建設有停車場、鋼結構木質平臺、有機玻璃帳篷、觀景棧道、露營基地、餐飲等各類服務設施,且大部分設施目前均已營業。實際上好陽河濕地公園內近3/4的面積位于河南黃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而國家對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設施修筑有明文規定。
2017年,國家林草局印發的《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修筑設施審批管理暫行辦法》指出,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修筑臨時設施和永久設施,應當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批準。督察人員發現,好陽河濕地公園內旅游服務設施的建設,并未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審查批準,違反了自然保護區管理的相關要求。
好陽河濕地公園建設的亂象并非僅限于此。記者看到,好陽河入河口處修建起一座約4米高的土壩。土壩看似簡易,但對黃河行洪安全帶來的影響巨大。
“在好陽河入黃河口處違規修筑土壩圍堤,防止黃河高水位時淹沒好陽河濕地公園,從而阻斷黃河干流與好陽河正常連通,影響河道行洪安全。”督察通報中稱。
這樣的工程措施,同樣違反國家對于河道管理的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規定,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修建圍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項目屬于未批先建,且有如此眾多與相關法律、規定相抵觸的情況,但在其后期補辦的黃河一級支流生態修復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仍出現這樣一段話:項目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獲得合法的報批手續,不存在法律、法規和政策風險,合法性、合理性遭質疑的風險很小。
自上而下的高壓態勢,為何攔不住違規項目推進?
對于違規挖湖造景項目,國家的態度不可謂不嚴厲:
2018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關于在城市建設中切實防止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通知》中明確,嚴禁打著“生態文明”的旗號盲目圈水占水,嚴禁移植大樹進城和不切實際的挖湖堆山造景破壞自然生態環境;
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明確禁止以河流、濕地、湖泊治理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2023年,自然資源部通報督察執法發現的56個違法違規重大典型問題中,侵占耕地挖田造景、挖湖造景問題就占了7個……
然而,影響糧食安全、水資源集約利用、河道安全的三門峽好陽河濕地公園違規建設項目,卻突破了“長牙齒”的耕地保護制度、“四水四定”原則和黃河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諸多要求,在實踐中“順利”推進。
其中,2020年9月的時間點尤為值得關注。彼時,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印發,好陽河濕地公園規劃面積約660畝、挖土面積約50畝的一期工程仍在施工。通知印發后,三門峽城鄉示范區不僅未及時糾正違規建設行為,而且于2021年8月繼續違規開工建設規劃面積約930畝、挖土面積約400畝的二期工程,并最終建成水面近450畝,共有9個人工島嶼的濕地公園。
通報中指出,三門峽市城鄉示范區在開展黃河一級支流生態修復、規劃建設好陽河濕地公園時,資源節約和生態保護法治意識不強,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自然保護區和河道管理不到位,相關部門監督管理不力。
追根溯源,還是地方政府在政績觀上出了問題。為了建成“面子工程”,不經過系統論證和科學決策,對違規項目默許縱容、放松監管。盡管相關通知、通報一再傳導高壓態勢,但地方政府終究還是突破了法規底線。三門峽市將如何做好“后半篇文章”,記者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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