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出臺加強區域污染物總量協同控制實施方案
【谷騰環保網訊】日前,滬蘇浙皖生態環境部門聯合印發《長三角區域污染物總量協同控制實施方案》。據介紹,本方案旨在強化區域協同治理、協同監管、信息共享,全面探索區域聯動、分工協作、共同推進、合作共贏的生態環境共保聯治新路徑,助力美麗長三角建設。
《方案》提出總體目標,到2025年,長三角區域污染物總量協同控制機制基本建立,生態環境協同治理能力持續提升,主要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下降,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具體指標為,到2025年,長三角區域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重點工程減排量累計分別達到23.10萬噸和16.25萬噸。長三角區域化學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重點工程減排量累計分別達到34.71萬噸和1.92萬噸。
圍繞實現目標,《方案》明確了5個主要任務9項具體措施。
在建立長三角總量協同控制工作機制方面,《方案》明確,三省一市要組建長三角總量協同控制工作專班,每半年舉行一次調研會商研討會議,研究推進重點合作事項,溝通重大問題。同時建立總量信息協同控制信息共享機制,強化三省一市減排目標、減排指標、重點減排工程、地表水和大氣環境質量變化等信息共享。
在深化區域大氣污染物協同減排方面,《方案》主要部署兩項具體措施,一方面是要深化信息共享和標識互認等區域合作,建立統一淘汰標準,加快淘汰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和高污染車輛。推進杭州灣地區石化化工行業深化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和臭氧協作治理。另一方面是通過強化區域空氣質量監測預報、大氣污染源管控、重污染天氣應急等技術支撐,建立“區域聯動、信息共享、聯合會商、協同管控”的大氣總量質量聯動、區域協同減排工作機制,保障區域重大活動環境質量。
在深化區域水污染物協同減排方面,《方案》提出,要推進新安江—千島湖、太浦河等跨界水體協同減排。持續提升長三角區域水環境基礎設施水平。強化太湖、巢湖、淀山湖和洪澤湖等重點湖泊治理和保護任務。在加強重點湖泊保護中,《方案》重點提到,環湖五公里范圍內,化工企業全部關閉搬遷,沿湖各地制定環湖五公里范圍內工業企業關閉搬遷、改造提升計劃,騰挪出的排污總量優先用于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探索建立長三角區域排污權交易體系方面,《方案》提出,三省一市選取1—2個縣(市、區)先行開展試點,探索建立統一的排污權確權核算體系、交易管理制度、交易市場、網絡交易平臺,逐步推進跨區域排污權交易。
在建立長三角總量協同減排評估機制方面,《方案》明確,工作專班要對長三角區域協同控制重點項目進行年度調度評估;每年匯總三省一市總量減排任務清單完成情況。三省一市負責部門定期提交年度工作報告,工作專班每年編制長三角總量協同控制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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